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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2016-12-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

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

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有关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后制定

的。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