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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3-3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 2016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

 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2016 年公司的相关会议,

 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其中 5 次以现场形式召开,

 5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事 本 报 告 期 应 现 场 出 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参 加 董 事 会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张    楠   10            5         5            0         0         1

 卢    锐   10            5         5            0         0         1

 吕    巍   10            4         5            1         0         0

       2016 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我们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6 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
 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主要审议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及聘任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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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情况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提名了
董事、副总经理的候选人。
二、2016 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
项,包括而不限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购买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情况、
聘任高管等,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主
要内容如下:
    1、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对《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使用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
议案》共 7 项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推选刘醒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收购股权并形成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授权适时减持部分国
轩高科股票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共 3 项议案分
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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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分别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授权管理层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共 3 项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分别发别了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监管部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
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凡需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
的重大事项,我们首先对董事会所提供的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切实地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
情况的汇报,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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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情
况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6 年我们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我们在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7 年,我们将
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确保
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吕巍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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