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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报告(摘要)1994-12-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完成指标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3年比93年(%)
 1.营业收人(不合税)         49668  42275  23581         17.4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44558  42275  23581          5.40
 2.利润总额                 17146  11143   6231         53.86
 3.税后利润                 14574   9472   4824         53.86
 4.资产总额                 88818  68103  40383         30.42
 5.股东权益                 66339  53610  23613         23.74
 6.每股净资产(元/股)         5.73   6.95   4.08        -17.54
 7.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   1.26   1.55   1.43         -18.7
   每股收益(元/股)年末股本   1.26   1.23   0.83          2.35
 8.每股红利(元/股)              -   0.80                     
 9.股东权益比串(%)          74.69  78.70  58.50         -5.10
 10.净资产收益率(%)         24.30  24.50  20.40         -0.81
注:1.在以上指标中,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是按1994年12月31日股本11575.5万股计算的,未包括1994年配股新增股份1815.306万股,此部分配股将参加1994年度分红派息
    2.资产总额增大,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技改项目投入,使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增加。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分红方案后另行公告,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三、业务回顾
1、一年经营情况
    1994年是我国经济发展从过热到紧缩银根,宏观调控,全国经济普遍进入紧张状态,大部分企业面临从未有过的严峻困难。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审时度势,积极开拓市场,团结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挖掘内部潜力,强化经济管理,克服了利润指标高、内外压力大、经济环境紧等重重困难,保持股份制改造三年来连续稳定发展、连年上新台阶的良好势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94年,本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得很好,比预测的还好,又创了一个历史最好水平。
    (1)生产经营在1993年高速发展的基础上,1994年又继续保持高速高效的增长势头。1994年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1415万元,比上年增长35.25%;销售收入49668万元,增长17.49%;实现利润17146.5万元,增长53.86%;税后利润14574.5万元,增长53.86%。1994年公司调整产销结构,增加毛利高的产品的销售比例,各项指标在国内同行中均继续名列前茅,再次荣获《中国行业一百强》及《中国行业利税十强企业》称号。在1994年度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及行业50家企业评价中,我公司已列人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并从1990年以来连续四年蝉联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第1位。同时,名列广东省最大工业企业第71位及广东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第9位。
    (2)经济效益显著,效益的增长远高于产量的增加。1994年,全年灯泡总产量仅增产37.94%,而获得的利润却增长到17147万元,比上年增加6004万元,增长53.86%,超额完成年初预测的溢利指标。这主要是由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挖潜增产增收,进一步调整各种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费用及核算,因而在外部原材料、燃料涨价情况下却节约了大量开支,控制了产品成本的增幅,从而促使利润总额大幅度增长。
    (3)电光源产品主营业务收入突出,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78.4%,体现了以本业为主的稳健经营。我公司主要生产电光源系列产品,已形成了较强的规模实力,树立较强的竞争优势,巩固龙头企业地位。我们牢牢把握这个主营业方向,竭尽全力发展自己的主营业务,壮大主产品的规模经济,生产发展很快,灯泡产量及销售量大幅度增长。而对房地产、证券、金融这些敏感而风险性的投资,一直是持比较谨慎和稳妥的态度,来取灵活的经营风格。
    (4)重点开发高新技术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在稳定碘钨灯、溴钨灯、高压汞灯等拳头产品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尽力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与市场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社会覆盖率。其中,新研制投产的新产品汽车卤钨灯、摩托车卤钨灯、单端卤钨灯和复印机卤钨灯等,产销势头良好,深受用户青睐。
    (5)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出口实绩显著。1994年出口灯泡产量与出口产值己分别占总产量与总产值的76.3%、83.3%,出口创汇达5112.幼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0.54%。在确保大部分产品出口、稳住国外市场的前提下,我们果断调整营销策略,国外与国内市场同时抓,改进过去内销市场有所“空缺”状况。积极挖潜增产,通过与内地厂搞横向联合等多种渠道增加内销产品,在省外设立“粤照明”联营点,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市场,生产、销售渠道畅通,呈现出产品供不应求的好势头。
2、经营成交与溢利预测的对比情况
    根据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年初对我公司的溢利预测,1994年度利润总额为17020万元,减去15%所得税,税后利润总额预测为14460元。现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我公司1994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71465779.19元,完成预测计划的100.74%。这说明公司经营班子对编制溢利预测比较科学,实事求是,并齐心协力去努力完成。利润超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是:
    在灯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首先,我公司始终坚持以主营业为主,开发灯泡的品种、规格,提高产品质量,牢牢树立以质量取胜的观念。尤其是加速开发高附加值的新技术产品,形成系列、上规模、上档次,扩大生产。如碘钨灯、溴钨灯、摩托车灯、单端灯等几个主导产品已形成相当大的生产规模,以质量和规模巩固霸主地位。其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改善经营环节,强调内部挖潜消化,因而节约了材料费用,尤其是经济规模的壮大,促使产品成本的下降,相对地盈利提高。
3、1994年配股工作及资金使用计划
    1994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配股的决议。于同月21日获省证监委粤证监发字【1994】087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1994年12月12日证监发审字【1994】43号文复审通过实施。
    本次配股按10股普通股配售2股新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面值为1元人民币的新股2315.1万股,每股配股价8元。其中,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79万股,向国家股股东配售867.9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521.1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347.1万股。至1994年1月27日配股说明书规定的期限止,本次配股工作已全部完成,实际认购新股1815.3036万股。其中国家股867.9万股全额认购,公众股和个人股由承销商包销。
    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3390.8036万股,其中,国家股5207.4万股,占38.9%;法人股2626.8036万股,占19.6%;内部职工股1157万股,占8.6%;社会公众股4399.6万股,占32.9%。
    本次配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4522.4288万元(含发行过程中的各种费用),配股资金全部到位。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投资5000万元发展和开发节能型新光源。
    (2)投资5000万元扩建务庄灯泡厂。
    (3)投资1500万元收购“佛山市照明厂”。
    (4)投资2500万元开发和研制新光源硬质玻璃卤钨灯。
    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投向以上的四个项目,都是本公司电光源主营业务,经过多方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已经得到佛山市经济委员会佛经技【1994】02、04、07号文批准立项。其共同点是发展和开发节能型新光源,壮大规模经济,扩展经营业务,增加内销和出口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国内市场来分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将对照明光源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为照明光源行业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途;在国际市场方面,由于世界照明电器的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向集团化、区域化发展,国际分工进一步细化,其生产和出口的贸易重心将东移到亚洲大陆。发达的先进国家、公司对照明电器产品的生产要缩小,技术和装备要转移,这对我国的照明电器行业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为我国照明电光源产品出口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条件。我公司九成以上电光源产品出口,随着今后一段时期世界贸易的增长,我们扩大电光源的规模经济是很适时的。加上我公司这二年来已投入2亿多元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已打下了较结实的基础,为这次进一步技术改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投向的项目预计到今年末就可初见成效,到1996年末就会收到显著的经济效益。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
1.股权结构

     股份类型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本%
 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国家股             2893   37.49    4339.5   37.49  
 法人股             1737   22.51    2605.5   25.51  
 内部职工股       1142.7   14.81    1142.7    9.88  
 高级管理人员       14.3    0.18      14.3    0.1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787   74.99      8102   70.00  
 已流通股份A股      1930   25.01    3473.5   30.00  
 股份总额           7717   100.00  11575.5   100.00 
2.主要股东持股1情况
    截止到199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名单及持股数如下:(单位:万股)

 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4339.50 占37.49%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级持股情况
    本公司原常务董事、副总经理黄英贤因病提前退休,监事会主席宋锡焕退休,经第五届股东大会通过增补刘醒明先生、周卫忠先生为董事、黄雅铮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其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钟信才 董事长兼总经理        25000
 区慕才 常务董事兼总经理      20000
 严国棋 常务董事兼总经理      20000
 刘桓明 常务董事              13000
 周卫忠 常务董事              17000
 林奕辉 董事                      0
 叶再有 董事                      0
 黄雅铮 监事会主席            19000
 谭胜志 监事                  19000
 朱浩明 监事                  10000
 林若琦 监事                      0
 庞海津 监事                      0
 合计                        143000
六、重要事项
1、关于中德港三方兴建合资企业问题
    经过十五年的改革开放,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电光源生产和出口基地,年产各类电光源产品1.5亿只以上,90%产品出口,企业管理严,技术力量  强,经济实力雄厚,“粤照明”股票一直是深股龙头,享有“中国灯王”美誉。但随着电光源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这块灯泡市场愈来愈被国外灯光大公司看好。现在,世界三大灯光公司(德国欧司朗、荷兰菲利浦 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之一的荷兰菲利浦公司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已同南京、上海等厂购买股份、合资生产灯泡,他们正在辐射国内各地市场,激烈的竞争已达到白炽化。我们佛山照明为了继续发展,为了未来,必须寻求国外大公司的合作,以利用国外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加速我们的发展。经过半年来的接触洽谈,德国欧司朗(OSRAM)、香港佑昌灯光器材公司和我公司等三方决定合资兴建《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新厂址选在佛山市佛广高速公路佛山入口的东侧,占地110多亩,主要生产汽车和摩托车用灯泡、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紧凑型节能荧光灯、日光灯和日光灯玻璃管,以及其他电光源和其配件等产品。产品商标同时打OSRAM(欧司朗)和FSL(佛山照明)牌子,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合资生产的荧光灯等几种产品均属国家推广的节能光源,产品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国外市场看好。仅摩托车及汽车卤钨灯在中国市场,其年需求增长迅速。合资公司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已于1995年4月1日举行奠基暨开业典礼,正式投产运作。必须再说明一下,中德港合资兴建兴建的《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是三方另外出资建设一个新的工厂,它与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完全脱勾,并非购买我佛山照明的股份,而是两个各自独立、各具法入资格的企业,这与其他地方出让股份来合资的做法。完全不一样。
2.关于发行B股问题
    1994年10月我公司改组为股份公司以来,将筹集的资金投人技术改造,为企业的发展腾飞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如今,我公司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厂容厂貌、生产建设和经济规模,都比股份制前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较大的发展,为股民们谋求较好的利益。根据我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为适应扩大生产规模和扩展经营业务的需要,筹集资金投资同德国欧司朗合资等新的项目,开辟新的利润来源,公司董事会1994年8月份提出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议案,并提请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行B股的决议。在市政府领导和深圳证管办、深圳南方证券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已于10月27日正式批准,同意我公司借用国家下达给深圳市的1993年度B股额度5000万股,在深圳发行B股。在境外,境内各中介机构的努力下,发行B股的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3.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段时间以来,发现一些地方公开假冒我公司汾江牌碘钨灯产品(内销1000W),最近又发现不少影射侵权我公司已取得专利权的摩托车灯泡包装的产品。我公司新开发的摩托车卤钨灯一炮打响,由于产品起点高、质量好,QL牌摩托车灯很快在市场上成为名牌产品,其内外包装盒均已取得国家专利权。但省外一些地方和广州市等地发现不少影射我公司摩托车灯包装的侵权行为,对一些我们已抓到的明目张胆的侵权单位,我公司已向法院起诉。同时,在佛山市城区检查烷,打假稽查队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曾多次行动拦截、查封假冒的汾江牌碘钨灯和假冒QL牌摩托车灯,给制造假冒产品者沉重打击,取得了初步成果。
4.1994年11月15日第六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稿。此次所修改的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要求,鉴于本公司将发行B股等具体情况而进行修改,使本公司的章程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为适合A股和B股发行而修改的。修改后的章程共有二十一章、一百六十条具体条款,比原章程增加了九个章节,九十九条款。由于新增的条款在其定义的解择上更加详细,使其在法律上的可操作性有了很大提高。
5.1994年3月,本公司荣获广东省模范集体称号;7月,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先生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金马奖)称号;10月荣获全国轻工出口创汇十佳企业称号;11月荣获全国轻工优秀企业称号。1994年度海关还颁发给《信得过工厂》奖牌。
七、业务展望
    董事会对本公司1995年继续保持较高速度的发展充满信心。1995年将贯彻面向市场,调整结构,一业为主,探索性地拓展其他经营的发展方针,采取强化管理,内部挖潜,增加效益的策略,努力挖掘现有潜力,提高投资效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运作规范,创造一流的经济效益,为股东谋取最大的收益。其主要措施是:
1.加强科学有效的管理,进一步转换机制放开经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年度总目标实现,使1995年各项指标比1994年有较大的增长,继续保持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
2.把配股与B股筹措到的资金及时投放到新的项目,使今年底初步产生效益,尤其是要确保新产品开发所需的资金。1995年在稳定碘钨好、溴钨灯等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下,抓好新产品的出口市场时推广工作。
3.加强职工培训、考核、提高员工的素质。对财务人员要按国际会计师准则要求培训,调整,提高和补充;对技术人员要充实,吸收新鲜血液。通过对外合理引进,对内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公司的人才结构更趋合理。
八、其它事项
    公司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OSHAN LIGHTING & ELECTRICAL CO.,LTD
    (2)公司总部当前所在地:广东省市汾江北路15号
    邮政编码:52800
    电话号码:(0757)2813838
    传真号码:(0757)2816276  2812525
    (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证券代码:0541
    (5)股票简称:粤照明A
    (6)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会计师事务所
    (7)律师事务所:广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8)股东接待日:每星期六上午8:3012:00
    负责信息年人员为陈本贤先生、周彤先生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粤会所查字(95)第163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所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截止1994年12月31日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这些财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实施了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通函询证、现场实物盘点以及在实际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符合《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公司在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截止该日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分类及编制方法与前期一致。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柏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文晖
1995年4月18日

二、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概要
    (1)公司设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南海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以粤股审【1992】63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903527-5。
    (2)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柒佰伍万伍任元。
    (3)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电光源产品、配件与设备。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报表是以《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为基准编制。
    (2)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长期投资
    公司对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核算
    (4)货币换算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发生的非本位币的经济业务采用每月月初国家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入帐,对于非本位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货币性项目的增减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外币兑算损益已计入各有关个项的损益帐项。
    (5)存货
    材料、自制半成品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发出材料、自制半成品按上月差异率分摊法差异;产成品、外购商品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低值易耗品来用口次摊销法核算。
    (6)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或重估价值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及估计残值(原价的5%)制定分类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3.167%-4.75%
    机器设备             5-28        3.393%-19%
    运输工具             6-12        7.917%-15.833%
    其他设备             5-14        6.786%-19%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股东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重估价值计价,土地使用期限自1993年1月1日至2043年12月30日止,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期限,即五十年推销。
    (9)税项
    增值税;按增值部条例计征,销项税率为17%,自营出口先征后退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征税的7%和7%计征。
    所得税:按佛府函【1994】025号文规定,1994年利润按15%计征。
    (10)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之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下列比例分配(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经营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定报股东代表大会审计确定):

    法定公积金      10%  
    任意公积金      51.5%
    公益金          51.5%
    红利            60.80%

    (11)备抵坏帐
    公司按期末应收帐余额的千分之五计提备抵坏帐。
    3、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1994.12.31
    现金               12935.36
    银行存款        95294241.88
    合计            95307177.24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