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41、2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 B 公告编号:2017-0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醒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汤琼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863,350,363.96 6,100,169,400.30 -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21,491,291.64 4,990,466,577.12 -1.3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6,328,050.98 13.03% 2,950,253,633.82 1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036,365.74 514.98% 678,531,026.31 142.2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5,754,068.84 -10.42% 292,938,302.54 4.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3,806,526.11 -132.0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38 515.30% 0.5334 142.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38 515.30% 0.5334 142.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3% 6.94% 13.42% 7.8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55,164.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234,669.9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69,362,165.9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2,504.43 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2,463,231.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7,778,283.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399.49 合计 385,592,723.7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2,18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 境外法人 13.47% 171,360,391 质押 83,966,592 限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 境外法人 10.50% 133,577,143 限公司 深圳市广晟投资 国有法人 5.12% 65,178,305 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4.74% 60,357,728 质押 29,575,287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2.42% 30,799,0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国际证券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1.91% 24,277,429 司 DBS VICKERS 境外法人 1.86% 23,645,755 (HONG KNG) 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LTD A/C CLIENTS 广晟投资发展有 境外法人 1.82% 23,165,684 限公司 招商证券香港有 境外法人 0.86% 10,928,556 限公司 庄坚毅 境外自然人 0.85% 10,821,372 8,116,02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71,360,391 人民币普通股 171,360,391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33,577,143 人民币普通股 133,577,143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5,178,305 人民币普通股 65,178,305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60,357,728 人民币普通股 60,357,728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7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99,000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24,277,429 境内上市外资股 24,277,429 DBS VICKERS (HONG KNG) LTD 23,645,755 境内上市外资股 23,645,755 A/C CLIENTS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165,684 境内上市外资股 23,165,684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10,928,556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928,556 彭伟燕 8,546,042 人民币普通股 8,546,042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佑昌灯光器材有 说明 限公司与庄坚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自然人股东彭伟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8,546,042 股,合计持有 8,546,04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 期初余额(或上期金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额) 额) 货币资金 862,717,104.55 1,479,283,642.54 -41.68% 主要系本年度分派现金红利所致 应收票据 46,511,928.45 67,925,843.74 -31.53% 主要系本期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 货款加大所致 应收账款 835,008,250.20 595,257,954.00 40.28%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及内销客户信用账 期调整所致 预付账款 45,923,008.15 30,292,007.11 51.60% 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8,203,896.29 4,612,406.80 77.87% 主要系本期应收未到期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77,025,711.18 11,977,660.58 543.08% 主要系本期应收出售联营企业股权余款及应 收增值税出口退税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755,215,346.30 441,205,461.72 71.17% 主要系本期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57,263,729.32 71,479,325.91 120.01% 主要系本期高明厂区扩产、加快厂房建设投入 所致 固定资产清理 1,299,216.85 -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未完成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9,476,005.79 6,897,119.78 37.39% 主要系本期装修工程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62,849,578.17 96,021,156.06 -34.55%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年终奖所致 应交税费 72,837,956.78 138,282,644.72 -47.33% 主要系上期第四季度出售国轩高科股票收益 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本期已缴纳所致 应付股利 - 6,287,923.09 -100.00%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分红所致 税金及附加 30,774,732.41 17,649,693.22 74.36% 主要系根据财税【2016】22号文规定,从2016 年5月1日起将车船使用费等纳入税金及附加 所致 财务费用 -6,116,872.70 -12,127,352.31 49.56% 主要系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499,104,903.93 18,682,665.76 2571.49% 主要系本期出售联营企业青海佛照股权以及 出售国轩高科股票所致 营业利润 795,691,152.75 344,516,114.27 130.96%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6,401,542.43 1,805,821.67 254.49%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4,849,532.49 7,092,231.89 -31.62% 主要系上期发生存货水浸损失所致 利润总额 797,243,162.69 339,229,704.05 135.02%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增加 所得税费用 114,494,430.09 58,506,429.76 95.70%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净利润 682,748,732.60 280,723,274.29 143.21%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8,531,026.31 280,104,920.60 142.24%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增加 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217,706.29 618,353.69 582.09% 主要系新增子公司盈利所致 综合收益总额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 469,538,225.37 26,222,196.02 1690.61% 所致 每股收益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 0.5334 0.2202 142.23%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2016年四季度出售国轩高科股票收益 金流量净额 -103,806,526.11 324,048,913.00 -132.03% 应交的所得税在本期支付及预付货款增加所 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期出售联营企业青海佛照股权以及 12,659,213.62 -605,074,904.70 102.09% 金流量净额 出售国轩高科股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本年度分派现金红利比上年大幅增加 -522,068,416.83 -15,935,708.57 -3176.09% 金流量净额 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主要系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3,350,808.67 833,739.33 -501.90%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616,566,537.99 -296,127,960.94 -108.21% 净增加额 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青海佛照锂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8%股权以 18981.7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28 日, 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于第三季度确认投资收益 18,428.47 万元,扣除税费后,增 加 2017 年第三季度净利润 16,048.04 万元。 2、2017 年 7 月 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国轩高科股票 8,770,400,股,约占国 轩高科总股本的 0.9994%,交易金额合计 304,428,520.24 元。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公司获得投资收益 27,099.81 万元,增加 2017 年第三季度净利润 22,895.78 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 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7 月 0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互动易-投资者关系 2017 年 08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