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 及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 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选举吴圣辉先生为董事长及聘任雷自合先生为总经理的事项。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