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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5-2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0-02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5 月 20 日、

2020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 5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经本公司自查及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关注到本公司参股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

国轩高科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司目前持

有国轩高科股票 45,455,475 股,占国轩高科目前总股本的 4.02%。公

司提醒各位投资者注意:公司按照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国轩高科的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根据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国轩高科股价涨跌及公司出售国轩高科股票均对

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仅对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公

                                2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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