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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0-0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
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
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及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本次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
低于 2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
用);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1 亿港元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
购汇、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

                                       1
股,B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3.84 港元/股。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
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
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先生、黄志勇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战略安排,为满足公司未来办公、研发中心建设的需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方式,实现购买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佛山科
联大厦物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2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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