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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0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 2020 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

 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和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
 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 自 出 席 委托出席次            列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数                    大会次数
   张    楠     15           15         0           0          2

   卢    锐     15           15         0           0          3

   窦林平       7            7          0           0          0

        2020 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0 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
 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主要审议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审计工作部工作总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1
建议等事项;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主要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主要审
议公司 2019 年度薪酬情况。
二、2020 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
项,包括而不限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均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我
们对《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较大的专项说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度已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关于与广晟财
务公司关联存款的情况》、《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共 11 项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提名吴圣辉、雷自合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我
们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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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减持部分国轩高科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我
们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
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
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8、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
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
立意见。
    10、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
们对《关于拟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拟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
见和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
们对《关于制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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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学习国家、监管部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
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一是对于凡需经董事会会议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首先对董事会所提供的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并促
进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积极与会
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汇报,提出意见,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
制、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
    3、报告期内,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定期认真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改进提出了意见,并将就公司提出的改进计划予以持续关注和监
督。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关注行业形势以及
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经验对公司经营与
发展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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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0
年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我们将
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确保
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窦林平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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