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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9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的领导下,本着对股东和员工

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审慎、客观地审议公司财

务状况、生产经营、重大投资等议题,切实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项。监事

会成员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及活动,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

管理信息,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和提示,

进一步强化了履职监督效能。

    2020 年监事会会议时间、届次、议题等主要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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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0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

    6.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

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

管理层的日常经营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

营决策部署,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

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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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

习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履职的

能力。

    三、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活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公司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的一年里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决策程

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

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

2020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

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通过部门自查和内部审计部门复查的方式,促使各部门严格按照内控

制度开展工作,并加以整改完善,使公司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有效的,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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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公允,严格按照决策权限进行审批,未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通过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内容、价格及有关协议

的检查核实,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审议程序合法,交

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法

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履职评价机制,优

化监督检查方式和结果运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做出努力,促

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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