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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2021-05-1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B 股)
                            公告编号:2021-0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议案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国星光电
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为了加快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公司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昌公司”)根据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
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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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佑昌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10.50%的股份。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
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
事会同意将《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
他事项不变。
    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
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
通知》,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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