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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1-06-24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共 1 册,第 1 册)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ALLIED APPRAISAL CO., LTD.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 1
摘要........................................................................................................................ 2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概况 ......................................................................................................... 10
二、 评估目的 ................................................................................................... 35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35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46
五、 评估基准日 ............................................................................................... 47
六、 评估依据 ................................................................................................... 47
七、 评估方法 ................................................................................................... 5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70
九、 评估假设 ................................................................................................... 71
十、 评估结论 ................................................................................................... 7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79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89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91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93

资产评估明细表另册
资产评估说明另册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 告 声明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
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
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
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
保证。
    5.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
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6.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申报并以盖章或其他方式确
认;委托人依法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虽然已对资产评估对象有关权属证
明资料进行核查验证,但无法对其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8.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
任。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1页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
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
     相关经济行为:根据佛山照明 2021 年 2 月 25 日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纪
要,会议通过了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委托人
拟实施收购股权,为此需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拟收购股权,提供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
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的
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第2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评估结论:考虑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之间的适用性,选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壹拾叁亿捌仟捌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元
(RMB138,859.66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贰佰陆拾壹万壹仟
壹佰元(RMB151,261.11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零壹万肆仟
伍佰元(RMB12,401.45 万元),增值率 8.93%;
     负债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伍佰零伍万壹仟壹佰元(RMB
79,505.11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RMB
79,443.35 万元),评估减值人民币陆拾壹万柒仟陆佰元(RMB61.76 万元),
减值率 0.08%;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伍亿玖仟叁佰伍拾肆万伍仟
伍佰元(RMB59,354.55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柒仟
陆佰元(RMB71,817.76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陆拾叁万贰仟
壹佰元(RMB12,463.21 万元),增值率 21.00%。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监管规定,在本报告载
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通常,当评估基准日与
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即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〇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以内,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本次评估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面积
未经过房地产面积测绘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评估人员亦未对其进行丈
量,建筑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若将来在办理房地产证过程中,房地产
管理部门核实的建筑面积与本次评估计算时的建筑面积有差异,应相应调
整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具

                                                                       第3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体情况如下表:
                                                           计量                               账面价值(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权属人
                                                           单位                             原值            净值


  1       正和城 584 号车位      钢混       2017/06/30      个                1           60,300.00      53,584.02      南宁燎旺


  2      科瑞江韵 155 号车位     钢混       2016/07/31      个                1          114,600.00      101,836.42     南宁燎旺


  3      科瑞江韵 160 号车位     钢混       2016/07/31      个                1          114,600.00      101,836.42     南宁燎旺


  4      柳州正和城 588 号车     钢混       2017/06/30      个                1           61,500.00      59,977.86      南宁燎旺

  5            厂房一            钢混       2016/3/31       m          36,279.31       63,976,202.24     48,602,592.   青岛桂格光电


  6            厂房二            钢混       2016/3/31       m          17,544.37       30,299,987.28     23,019,234.   青岛桂格光电

  7            办公楼            钢混       2016/3/31       m              4,869.74    10,582,678.83     8,775,110.8   青岛桂格光电

  8          原材料仓库          钢混       2016/3/31       m              1437.90       3,556,167.83    2,728,757.3   青岛桂格光电


  9             围墙             钢混       2016/3/31       m              2,457.40      1,372,100.51    1,038,623.1   青岛桂格光电


 10            宿舍楼            钢混       2016/3/31       m              7,126.20    16,825,894.28     13,016,395.   青岛桂格光电


 11            门卫室            钢混       2016/3/31       m               40.04        146,906.26      111,320.99    青岛桂格光电

 12             食堂             钢混       2016/3/31       m              2,882.64      5,865,862.05    4,604,661.8   青岛桂格光电


 13            涂料仓            钢混       2016/3/31       m              123.34        315,641.43      239,294.67    青岛桂格光电


 14          消防控制室          钢混       2016/3/31       m                9.7         148,648.65      122,331.47    青岛桂格光电


 15      海信盟旺世家 2 个车     钢混                       个                1          183,486.24      183,486.24    青岛桂格光电


                合计                                                   73,335.88       133,273,575.60   102,441,808


        2、本次评估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证载权属人为公司股改前名称南
                                                         .88


宁燎旺车灯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尚未办理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
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权证编号        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


                                                     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包含 1 单元
                               南宁燎旺车灯     101、102、601、602 号;2 单元 103、
           邕房权证字第
  1                            有限责任公司     104、203、204、603、604 号;3 单元         1987/01/01          ㎡           959.8
           01652237 号
                                                105、106、205、605 号;4 单元 107、
                                                   108、208、308、408、607 号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 1 单元
  2                                                                                        1987/01/01          ㎡           47.99
           0245960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401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 2 单元
  3                                                                                        1987/01/01          ㎡           47.99
           0245960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3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2 栋 3 单元
  4                                                                                        1995/09/01          ㎡           50.35
         0212204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5 房


                                                                                                                        第4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序号          权证编号       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5                                                                             1995/09/01       ㎡        50.35
        02459612 号          有限责任公司              2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2 栋 3 单元
  6                                                                             1995/09/01       ㎡        50.35
        0245961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605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7                                                                             1995/09/01       ㎡        50.35
        0245961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地下二
  8                                                                             2000/03/06       ㎡       383.98
        0245961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至一层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9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5 栋 1 层     2000/03/06       ㎡       236.37
        0245960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0                                                                             2000/03/06       ㎡        58.68
        02459613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1                                                                             2000/03/06       ㎡        54.31
        0245962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3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2                                                                             2000/03/06       ㎡        62.76
        0245961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2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3                                                                             2000/03/06       ㎡        54.31
        02459614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1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4                                                                             2000/03/06       ㎡        62.76
        02459615 号          有限责任公司              7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5                                                                             2000/03/06       ㎡        62.76
        0245961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4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6                                                                             2000/03/06       ㎡        62.76
        0245961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5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5 栋 1 单元
 17                                                                             2000/03/06       ㎡        68.82
        0245960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501 房
        渝(2020)江北区     南宁燎旺车灯   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北路 16 号 2
 18                                                                              2010 年         ㎡        124.9
        不 动 产 权 第       有限责任公司            栋 1-13-1
        000729865证号字 第
        柳房权               南宁燎旺车灯   西环路 5 号中山城市花园六区 3A
 19                                                                             2002/07/06       ㎡       137.97
        D029377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栋 2 单元 5-2
        201 房地证 2010 字   南宁燎旺车灯        重庆力帆办事处停车库
 20                                                                                 -            ㎡        33.75
        第 9505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701.51



       3、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中存在以下主要的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至评估工作完成时,上述事项尚未有进一步的进展,
对于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美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和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买卖纠纷,评估人员已对涉诉金额全
额计提风险损失,对于其他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未作考虑。
       (1)南宁燎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洋”)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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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
湖北美洋支付货款 590,948.44 元及违约金 5.90 万元。涉及挂账金额为
590,948.44 元。经法院协调,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湖北美洋于 2021
年6 月30 日前、 月31 日前分别支付货款196,890.00 元,剩余货款197,168.44
元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全部付清,若被告湖北美洋未按上述任意一期约
定履行付款义务,南宁燎旺有权就实际尚欠货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
至报告出具日,湖北美洋尚未履行付款义务。
     (2)南宁燎旺与重庆美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重庆美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
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案号:
(2020)渝仲字第 3414 号),要求裁决重庆美万支付技术开发费 470.21
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0.73 万元、承担律师费 5 万元,合计 545.94
万元(以上金额为暂计)。涉及挂账金额为 4,702,051.28 元。截至报告出具
日,本案尚未审结。
     (3)南宁燎旺与江苏宏泰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
买卖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1)桂 01 民初 1028 号),请求判令江苏宏泰赔偿南宁燎旺因被告表
面硬化涂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索赔金额损失 2,130.40 万元和货款逾期利
息损失 287.60 万元,合计 2,417.99 万元。南宁燎旺提供了与本案相关的《车
灯零部件及材料产品买卖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索赔协议》。涉
及挂账金额为 4,289,457.98 元。由于江苏宏泰提供的表面硬化涂料存在质量
问题,南宁燎旺于 2018 年 1 月开始陆续收到主机客户外三包因表面硬化涂
料失效的退件,截止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南宁燎旺被主机客户退回和索
赔的车灯产品 28 批次,车灯产品共计 29,657 只,造成损失 2,130.40 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索赔协议。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尚未审结。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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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南宁燎旺子公司——重庆桂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事项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支付货款 852.04 万元及资金占
用损失。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立案后,依简易程进行了审理。涉及挂
账金额为 8,520,388.07 元。经法院调解,湖北美洋同意分期向重庆桂诺支付
货款,但未实际履行,重庆桂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在执行中。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承担货物损失 369.48 万元,襄
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立案。截至报告出具
日,本案尚未审结。
     (5)南宁燎旺子公司——重庆桂诺与重庆福汇道服务纠纷案
     2018 年 10 月 22 日,重庆桂诺与重庆福汇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福汇道”)签订《项目资金服务合同》,委托福汇道公司代为申请
“小升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项目,服务费为重庆桂诺获得
国家或重庆市政府、两江新区(含渝北区)政府相关补助资金总额的 14%。
2017 年 7 月,重庆桂诺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金额 150 万元,
重庆福汇道认为该项目应属于其应计服务费项目,但重庆桂诺认为其没有
提供相应服务,因此产生纠纷,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
重庆福汇道诉讼请求,重庆福汇道已提起上诉。截至报告出具日,该上诉
案尚未审结。
     (6)劳动争议
     ①罗某熙因与南宁燎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争议,向南宁市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定南宁燎旺应向罗某熙支付解除劳
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2,951.00 元。南宁燎旺不服仲裁,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桂 0107 民初 4288 号),一审判决与仲裁
裁定结果一致。南宁燎旺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向法院提起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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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案号(2021)桂 01 民终 4449 号),请求撤销(2020)桂 0107 民初
4288 号判决,并依法改判南宁燎旺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案
件诉讼费由罗某熙承担。截至报告出具日,本上诉案尚未审结。
     ②梁某肖因与南宁燎旺劳动争议纠纷,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定南宁燎旺支付梁某肖工资 3,009.00 元,对梁某
肖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梁某肖不服仲裁,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案号(2019)桂 0107 民初 7095 号),法院一审判决南宁燎旺
应支付梁某肖工资 4,856 元,驳回梁某肖其他诉讼请求。梁某肖不服一审
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南宁燎旺支付其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合计
262,135.00 元。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尚未审结。
     4、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专业人员所执行的评估程序受到一定程度
限制,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无法对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
的资产进行现场实物勘查, 无法对银行存款发函询证。核查过程中,评估
专业人员通过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资产照片和抽查凭证等替代程序进行
弥补,尽职核查资产的真实情况。其中对于在印度尼西亚的房产,企业未
委托当地第三方机构对其权属出具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仅根据企业提
供的购买合同、当地的权属证明和入账凭证进行核实。
     评估专业人员在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时,对于房产类资产,依据企业
提供的房产所在地成交案例并参照国内房地产价值影响因素进行对比修
正;对于设备类资产,国内购买的设备按照国内市场采购价加关税确定,
国外购买的设备按照账面原值参考当地近期物价指数调整。由于评估程序
受限,无法直接、准确的获取印度尼西亚当地房产市场成交案例、市场比
较因素以及物价指数等信息,如与印度尼西亚当地实际公布的信息存在差
异,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存
货和固定资产)评估值为 568.13 万元,占最终评估结论 0.79%。
     评估结论的应用: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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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评估结论是作为委托人实现相关经济行为
的参考依据,但并不保证相关经济行为的可实现性,仅限于委托人和其他
报告使用者于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
     在使用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
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限定条件以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
     除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以外,未征得评估机构和签字资产评估师
书面同意,本摘要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
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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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
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股权涉及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二〇二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 委托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52575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证券代码:000541.SZ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注册资本:139934.615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20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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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
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通讯器材、
家用电器、智能家居产品、电器开关、插座、电线、电缆、弱电材料、线
槽、线管、LED 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
给水及排水建筑装饰材料、水暖管道零件、卫浴洁具及配件、家用厨房电
器具、家具、五金工具、五金器材、饮用水过滤器、空气净化器、装饰品、
工艺礼品、日用百货,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承接、设计、施工: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亮化景观照明工程;照明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护;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工程咨询服务。(涉及
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

      1. 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1983431121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南宁市振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旷林昌
     注册资本:贰仟柒佰肆拾壹万玖仟柒佰柒拾圆整
     成立日期:1993 年 04 月 19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机动车配件、汽车电子产品研究设计、生产
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塑料件加工(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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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物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商务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实际有股东 295 名,均为自
然人,其中由股东代持股份的股东 250 名。工商登记和实际的主要股东及
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1     旷林昌   4,243,583.00   15.48%               149     梁瑞标      36,860.00      0.13%
            2      李丽     75,740.00     0.28%                150     黄明清      14,650.00      0.05%
            3     唐晓春    19,030.00     0.07%                151     谭锦全      89,880.00      0.33%
            4      李焱     41,790.00     0.15%                152     莫萍杏      36,980.00      0.13%
            5      卢军     18,890.00     0.07%                153     黄瑜兰      40,620.00      0.15%
            6     张雪丽     8,900.00     0.03%                154     黄玉香      61,760.00      0.23%
            7     赵媛琼    33,920.00     0.12%                155     陈贵芳      15,440.00      0.06%
            8     潘友华    10,860.00     0.04%                156      黄隽       15,440.00      0.06%
            9     冯翠艺       740        0.00%                157     甘伟乙       740.00        0.00%
            10    卢升佳       740        0.00%                158     孙杰凤      7,500.00       0.03%
            11     李霞     15,390.00     0.06%                159      李萍       79,260.00      0.29%
            12    张小清    33,250.00     0.12%                160     肖俊猛       740.00        0.00%
            13    陈少平    22,430.00     0.08%                161     邱红英      14,650.00      0.05%
            14     周强     35,620.00     0.13%                162     梁文英      52,510.00      0.19%
            15    巫凤燕    14,650.00     0.05%                163     黄玉菊      14,650.00      0.05%
            16     罗里      9,110.00     0.03%      马崇干    164     黄秀林      78,660.00      0.29%
            17     施萍        740        0.00%    (代持 40   165     黄艳秀      82,150.00      0.30%
旷林昌                                                 人)
            18     聂芳     10,970.00     0.04%                166     曾春梅      76,690.00      0.28%
(代持
            19     王玲      7,500.00     0.03%                167      薛漪       88,200.00      0.32%
60 人)
            20     王钰        740        0.00%                168     陆开健       740.00        0.00%
            21     肖青      7,500.00     0.03%                169     陆群福       740.00        0.00%
            22    唐专莉     7,500.00     0.03%                170     陆碧清      51,390.00      0.19%
            23    尹国栋       740        0.00%                171     陈凤华      9,110.00       0.03%
            24    韦绍儒       740        0.00%                172     陈华棠       740.00        0.00%
            25    卢珍兴       740        0.00%                173     庞雪青      6,400.00       0.02%
            26    甘海兰    14,650.00     0.05%                174     郑继峰       740.00        0.00%
            27    农步烈       740        0.00%                175     赵贵凤      14,650.00      0.05%
            28    江伟林    93,270.00     0.34%                176     徐向虹      36,860.00      0.13%
            29    许丽美       740        0.00%                177     莫柳云      8,900.00       0.03%
            30    林丽梅       740        0.00%                178     黄麒娜      68,610.00      0.25%
            31    罗婷婷       740        0.00%                179     马从骏      72,380.00      0.26%
            32    郑秋英       740        0.00%                180     邓贵泽      11,140.00      0.04%
            33    侯立芳       740        0.00%                181     李显宁      37,040.00      0.14%
            34    姚秀阳       740        0.00%      顾汉华    182     顾汉华     452,028.00      1.65%
            35    莫桂鹏       740        0.00%    (代持 13   183     舒腊菊      1,122.00       0.00%
            36    黄文水       740        0.00%        人)    184     韦东海      41,940.00      0.15%
                                                                                               第 12 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37    黄寒胜       740        0.00%               185     张仁福      58,240.00      0.21%
            38    曾燕丽       740        0.00%               186     李世龙      87,368.00      0.32%
            39    覃显乐     1,480.00     0.01%               187     李霜云      32,140.00      0.12%
            40     谢君        740        0.00%               188     陆增毅      37,860.00      0.14%
            41    谢树叁       740        0.00%               189     周守德      7,500.00       0.03%
                                                                        黄东
            42    谢秋莲    61,300.00     0.22%               190                 38,060.00      0.14%
                                                                      (大)
            43    雷一佳    14,650.00     0.05%               191     黄兆平      17,680.00      0.06%
            44    吕亚宁    63,080.00     0.23%               192     黄韶坚      64,430.00      0.24%
            45    麦月清   169,000.00     0.62%               193     朱深标      7,500.00       0.03%
            46    周廷富    87,540.00     0.32%               194     张代勇      55,079.00      0.20%
            47    徐绍辉    87,560.00     0.32%               195     陆庆缘      12,930.00     0.05%%
            48    梁卫萍    67,590.00     0.25%               196     黎志农     167,598.00      0.61%
            49    黄丽德    71,740.00     0.26%               197      韦强       74,080.00      0.27%
            50    马陈南    56,440.00     0.21%               198     叶桂荣      44,444.00      0.16%
            51    王连发    28,850.00     0.11%   黎志农      199     宋承新      86,500.00      0.32%
            52    甘训海    26,340.00     0.10%   (代持 8    200     李进琨     172,620.00      0.63%
            53    甘卓雁     7,500.00     0.03%     人)      201     陆美莲      63,150.00      0.23%
            54    吴正广       740        0.00%               202     陈乾宙      74,080.00      0.27%
            55    邹笃交    84,600.00     0.31%               203     粟小康      2,542.00       0.01%
            56    唐荣银       740        0.00%               204     谢建兴      83,610.00      0.30%
            57    梁碧群    40,990.00     0.15%               205     党运全     276,146.00      1.01%
            58    韦小欢     5,260.00     0.02%               206     叶桂琼      80,320.00      0.29%
            59    秦启四    57,990.00     0.21%               207     林海娟      29,900.00      0.11%
            60    莫仕彬    32,490.00     0.12%   党运全      208     黄国华      27,850.00      0.10%
            61    陈志宁    14,650.00     0.05%   (代持 8    209     黄定群      42,360.00      0.15%
            62    梁小玲   2,574,577.00   9.39%     人)      210     黄翠云      63,150.00      0.23%
            63    王少明    74,440.00     0.27%               211      潘成       14,650.00      0.05%
            64    邓肖萍    86,120.00     0.31%               212     朱育标      36,860.00      0.13%
            65    李智明    72,380.00     0.26%               213     李秀英      37,040.00      0.14%
            66    林廷勇    51,280.00     0.19%               214      曹琥      240,760.00      0.88%
            67    梁桂琼    63,150.00     0.23%               215     李炳杰      66,790.00      0.24%
            68    黄玉清    48,210.00     0.18%               216     陆少喜      86,880.00      0.32%
                                                  曹琥(代
            69    潘卫东    27,640.00     0.10%               217      陈兵       59,220.00      0.22%
                                                  持 6 人)
            70    陈永鋆    32,945.00     0.12%               218     梁万青      87,130.00     0.32%%
            71    陈永璐    32,945.00     0.12%               219      潘健       72,320.00      0.26%
梁小玲      72    玉大浓    22,390.00     0.08%               220     韦玉绿      14,650.00      0.05%
(代持      73    梁英池   109,730.00     0.40%               221     邓建国     316,560.00      1.15%
66 人)     74    覃海锋    41,620.00     0.15%               222       潘波      47,550.00      0.17%
                                                  邓建国
                                                                      苏美娟
            75    吴树忠    66,850.00     0.24%   (代持 4    223                 7,500.00       0.03%
                                                                      (小)
                                                    人)
            76    杨艳芝    45,000.00     0.16%               224       陈发      71,530.00      0.26%
            77    陆佩芬    51,730.00     0.19%               225     滕丽云      86,120.00      0.31%
            78    梁彩菊    44,980.00     0.16%               226     苏海云     204,890.00      0.75%
            79     黄实     10,860.00     0.04%               227     凌小丽      22,620.00      0.08%
                                                  苏海云
            80    黄艳斌    89,410.00     0.33%               228     凌德承      19,030.00      0.07%
                                                  (代持 7
            81     陆颖     38,800.00     0.14%               229     黄佳兴      21,740.00      0.08%
                                                    人)
            82     王进     11,000.00     0.04%               230      童琦         740          0.00%
            83     卢忻      8,930.00     0.03%               231     滕建纳      72,290.00      0.26%

                                                                                              第 13 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84    方艳含     51,390.00     0.19%               232     黄昭银      14,650.00      0.05%
            85    伍星香      7,500.00     0.03%               233     谢云辉      60,260.00      0.22%
            86    李慧玲     58,430.00     0.21%               234     苏壮生     246,760.00      0.90%
            87    黄兰兰      5,260.00     0.02%   苏壮生      235     淡凤琼      59,110.00      0.22%
            88    黄春燕     12,010.00     0.04%   (代持 4    236     黄珍美      73,320.00      0.27%
            89     黄洲      85,940.00     0.31%     人)      237     蒙海芳      69,740.00      0.25%
            90    雷月媚     89,520.00     0.33%               238     陈群玲      52,510.00      0.19%
            91     周丽      27,470.00     0.10%               239     胡宝生     254,000.00      0.93%
            92    林金青     52,510.00     0.19%   胡宝生      240     肖振华      84,800.00      0.31%
            93    施妮娜     32,490.00     0.12%   (代持 4    241     黄韶韵      9,110.00       0.03%
            94    许万里     86,120.00     0.31%     人)      242     张泽坚      32,880.00      0.12%
            95    李作盛      9,110.00     0.03%               243      彭凡       37,140.00      0.14%
            96    李宗汇     50,850.00     0.19%               244     李翠勤     197,233.00      0.72%
                                                   李翠勤
            97    杨才都      7,500.00     0.03%               245     韦春莲      37,040.00      0.14%
                                                   (代持 3
            98    唐万比      7,500.00     0.03%               246     董朝锦      21,420.00      0.08%
                                                     人)
            99    邓计生     50,280.00     0.18%               247     林春梅      52,510.00      0.19%
           100     韦刚       8,260.00     0.03%               248     陆仕谋     158,590.00      0.58%
           101    李荣喜     87,450.00     0.32%   陆仕谋      249     陆永青      36,980.00      0.13%
           102    郝革红     38,850.00     0.14%   (代持 4    250     李香艺      14,650.00      0.05%
           103    梁成强      740.00       0.00%     人)      251     蒙顺泉      14,650.00      0.05%
           104    廖国卫     81,280.00     0.29%               252     胡玉成      14,650.00      0.05%
           105    冯凤珍     69,480.00     0.25%               253      陈宁      175,480.00      0.64%
                                                   陈宁(代
           106    玉桂枝     57,290.00     0.21%               254      王英       53,400.00      0.19%
                                                   持 2 人)
           107    张秋莎     75,130.00     0.27%               255     黄娇华      63,150.00      0.23%
           108    李宁新     70,780.00     0.26%   黄明劼      256     黄明劼     204,881.00      0.75%
                                                   (代持 1
           109    李宝龙     81,370.00     0.30%               257      陈宇       73,560.00      0.27%
                                                     人)
           110    李宪娥     59,410.00     0.22%   曾谊谊      258     曾谊谊     438,484.00      1.60%
           111    陈永红    116,500.00     0.42%   金桂宁      259     金桂宁     188,710.00      0.69%
           112    柴恒乐     59,880.00     0.22%   (代持 2    260     林文红      37,640.00      0.14%
           113     蒋琴      75,050.00     0.27%     人)      261     莫莉萍        601          0.00%
           114    黄秀华     66,660.00     0.24%   谢玉梅      262     谢玉梅     210,770.00      0.77%
           115    韦海义      740.00       0.00%   庞宝云      263     庞宝云     169,760.00      0.62%
                                                   (代持 1
           116    张   玉     740.00       0.00%               264     邓洪生      34,280.00      0.13%
                                                     人)
           117    陆   庆       740        0.00%   韦金英      265     韦金英     191,631.00      0.70%
           118    黄守亮      7,500.00     0.03%    黄美珍     266     黄美珍     196,180.00      0.72%
           119    黄基权      7,500.00     0.03%    黄月贵     267     黄月贵     189,748.00      0.69%
           120    滕棣荣     32,250.00     0.12%   黄连生      268     黄连生     182,081.00      0.66%
           121    陆丽丝      740.00       0.00%   覃志光      269     覃志光     127,870.00      0.47%
                                                   (代持 1
           122    黄思颖     52,380.00     0.19%               270      赵霞      113,401.00      0.41%
                                                     人)
           123    廖军余     26,540.00     0.10%   童立风      271     童立风     155,640.00      0.57%
           124    陈星勇     36,550.00     0.13%               272     龙振德     115,180.00      0.42%
           125    徐   珖   127,090.00     0.46%   龙振德      273     谭爱琼      6,400.00       0.02%
           126    黄懿衡     52,380.00     0.19%   (代持 4    274     邓华用      7,500.00       0.03%
           127    孙丽萍     24,260.00     0.09%     人)      275     吴俊达        740          0.00%
           128    李杨兰     35,540.00     0.13%               276      杨波         740          0.00%
杨世悦     129    杨世悦    1,876,502.00   6.84%    刘火明     277     刘火明     126,100.00      0.46%
(代持 5   130     韦春      49,970.00     0.18%    黄天贵     278     黄天贵     122,220.00      0.45%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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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人)      131    韦德朝    90,450.00     0.33%    周伟江    279     周伟江     118,110.00        0.43%
            132    陆红林     5,260.00     0.02%   任卫晖     280     任卫晖     114,650.00        0.42%
            133    梁穗秋    62,270.00     0.23%   屈俭爱     281     屈俭爱     105,420.00        0.38%
                                                   (代持 1
            134    黄洲全    22,090.00     0.08%              282     潘凤金      9,110.00         0.03%
                                                     人)
            135    廖绍吉   1,859,521.00   6.78%   黄德兴     283     黄德兴     111,650.00        0.41%
            136    卢癸春     7,150.00     0.03%   莫建新     284     莫建新     107,030.00        0.39%
廖绍吉      137    卢立昌    27,700.00     0.10%   陆光华     285     陆光华      96,550.00        0.35%
(代持 5                                           (代持 1
            138    陈柳珍     9,110.00     0.03%              286     韦秀锦      9,110.00         0.03%
  人)                                               人)
            139    凌丽蓉    60,780.00     0.22%   拾润北     287     拾润北     105,490.00        0.38%
            140    覃柳叶     740.00       0.00%     李博     288      李博      102,550.00        0.37%
            141    马崇干   438,360.00     1.60%    黄斌荫    289     黄斌荫     102,030.00        0.37%
            142    刘均坚    83,670.00     0.31%    何桂兰    290     何桂兰      98,370.00        0.36%
            143    张庆钦    73,510.00     0.27%    梁振洪    291     梁振洪      97,900.00        0.36%
马崇干      144    李文战    41,760.00     0.15%    李幼蕾    292     李幼蕾      96,680.00        0.35%
(代持
40 人)     145    李明军     740.00       0.00%    曹芳华    293     曹芳华      96,110.00        0.35%
            146    郑炎军      83670       0.31%    封金榜    294     封金榜      96,010.00        0.35%
            147    莫汉湘    14,650.00     0.05%    许燕秋    295     许燕秋      95,360.00        0.35%
            148    梁柱昌    93,840.00     0.34%                       合计     27,419,770.00     100.00%


         2. 公司股东股权、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变化的历史情况
      (1)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历史情况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宁市汽车配件一厂,系 1993 年 4
月 19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集体所有制
企业。2004 年 9 月 28 日经南宁市二轻集体工业联合社南二轻联政字【2004】
第 52 号文件批准,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南宁燎车灯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706.369 万元,股东为 358 名自然人,由旷林昌、梁
小玲等 50 名股东为出资人代表股东作为公司工商登记的显名股东。股东出
资业经广西起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起元验字【2004】第 106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11 月 12 日,燎旺有限注册资本 27,063,690
元(其中以净资产出资 24,357,321 元、以货币出资 2,706,369 元)已缴足。
2004 年 11 月 15 日,燎旺有限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
照》(编号:4501001002275),公司法定代表人旷林昌,注册资本为
27,063,6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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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初次工商登记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其中净资产出资   其中现金出资
  1         旷林昌         4,927,102      4,434,392        492,710           18.2056%
  2         梁小玲         4,595,068      4,135,561        459,507           16.9787%
  3         杨世悦         2,067,984      1,861,186        206,798            7.6412%
  4         廖绍吉         1,965,001      1,768,501        196,500            7.2607%
  5         马崇干         1,960,979      1,764,881        196,098            7.2458%
  6         顾汉华          928,048        835,243          92,805            3.4291%
  7         黎志农          798,260        718,434          79,826            2.9496%
  8         党运全          691,826        622,643          69,183            2.5563%
  9         曹琥            627,750        564,975          62,775            2.3195%
  10        邓建国          594,590        535,131          59,459            2.1970%
  11        苏海云          532,330        479,097          53,233            1.9670%
  12        彭宇航          489,040        440,136          48,904            1.8070%
  13        苏壮生          451,450        406,305          45,145            1.6681%
  14        胡宝生          410,430        369,387          41,043            1.5165%
  15        李翠勤          327,233        294,510          32,723            1.2091%
  16        陆仕谋          299,030        269,127          29,903            1.1049%
  17        唐翔            294,741        265,267          29,474            1.0891%
  18        陈宁            292,030        262,827          29,203            1.0790%
  19        黄明劼          278,441        250,597          27,844            1.0288%
  20        曾谊谊          268,009        241,208          26,801            0.9903%
  21        冯志刚          252,070        226,863          25,207            0.9314%
  22        金桂宁          226,350        203,715          22,635            0.8364%
  23        谢玉梅          210,770        189,693          21,077            0.7788%
  24        庞宝云          204,040        183,636          20,404            0.7539%
  25        韦金英          199,131        179,218          19,913            0.7358%
  26        黄美珍          196,180        176,562          19,618            0.7249%
  27        黄月贵          189,748        170,773          18,975            0.7011%
  28        黄连生          182,081        163,873          18,208            0.6728%
  29        陈运寿          180,998        162,898          18,100            0.6688%
  30        覃志光          164,200        147,780          16,420            0.6067%
  31        李智江          162,130        145,917          16,213            0.5991%
  32        童立风          155,640        140,076          15,564            0.5751%
  33        龙振德          130,560        117,504          13,056            0.4824%
  34        刘火明          126,100        113,490          12,610            0.4659%
  35        黄天贵          122,220        109,998          12,222            0.4516%
  36        周伟江          118,110        106,299          11,811            0.4364%
  37        任卫晖          114,650        103,185          11,465            0.4236%
  38        屈俭爱          114,530        103,077          11,453            0.4232%
  39        黄德兴          111,650        100,485          11,165            0.4125%
  40        莫建新          107,030         96,327          10,703            0.3955%
  41        陆光华          105,660         95,094          10,566            0.3904%
  42        拾润北          105,490         94,941          10,549            0.3898%

                                                                                 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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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其中净资产出资   其中现金出资
  43        李博            102,550         92,295          10,255             0.3789%
  44        黄斌荫          102,030         91,827          10,203             0.3770%
  45        何桂兰           98,370         88,533           9,837             0.3635%
  46        梁振洪           97,900         88,110           9,790             0.3617%
  47        李幼蕾           96,680         87,012           9,668             0.3572%
  48        曹芳华           96,110         86,499           9,611             0.3551%
  49        封金榜           96,010         86,409           9,601             0.3548%
  50        许燕秋           95,360         85,824           9,536             0.3524%
            合计           27,063,690     24,357,321       2,706,369          100.0000%
       2010 年 4 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冯志刚将所持 25.2070 万元(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 0.93%)的股权转让给梁小玲,唐翔将所持 29.4741 万元(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1.09%)的股权转让给旷林昌,陈运寿将所持 10.3220 万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38%)的股权转让给梁小玲、将所持 7.7778 万元
(占注公司册资本的 0.29%)的股权转让给杨世悦,彭宇航将所持 48.904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81%)的股权转让给旷林昌。
       此次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显名股东减少为 46 人,
显名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其中净资产出资   其中货币出资
  1         旷林昌         5,710,883       5,139,795        571,088           21.1016%
  2         梁小玲         4,950,358       4,455,322        495,036           18.2915%
  3         杨世悦         2,145,762       1,931,186        214,576            7.9286%
  4         廖绍吉         1,965,001       1,768,501        196,500            7.2607%
  5         马崇干         1,960,979       1,764,881        196,098            7.2458%
  6         顾汉华          928,048         835,243          92,805            3.4291%
  7         黎志农          798,260         718,434          79,826            2.9496%
  8         党运全          691,826         622,643          69,183            2.5563%
  9         曹琥            627,750         564,975          62,775            2.3195%
  10        邓建国          594,590         535,131          59,459            2.1970%
  11        苏海云          532,330         479,097          53,233            1.9670%
  12        苏壮生          451,450         406,305          45,145            1.6681%
  13        胡宝生          410,430         369,387          41,043            1.5165%
  14        李翠勤          327,233         294,510          32,723            1.2091%
  15        陆仕谋          299,030         269,127          29,903            1.1049%
  16        陈宁            292,030         262,827          29,203            1.0790%
  17        黄明劼          278,441         250,597          27,844            1.0288%
  18        曾谊谊          268,009         241,208          26,801            0.9903%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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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其中净资产出资   其中货币出资
  19       金桂宁           226,350        203,715          22,635             0.8364%
  20       谢玉梅           210,770        189,693          21,077             0.7788%
  21       庞宝云           204,040        183,636          20,404             0.7539%
  22       韦金英           199,131        179,218          19,913             0.7358%
  23       黄美珍           196,180        176,562          19,618             0.7249%
  24       黄月贵           189,748        170,773          18,975             0.7011%
  25       黄连生           182,081        163,873          18,208             0.6728%
  26       覃志光           164,200        147,780          16,420             0.6067%
  27       李智江           162,130        145,917          16,213             0.5991%
  28       童立风           155,640        140,076          15,564             0.5751%
  29       龙振德           130,560        117,504          13,056             0.4824%
  30       刘火明           126,100        113,490          12,610             0.4659%
  31       黄天贵           122,220        109,998          12,222             0.4516%
  32       周伟江           118,110        106,299           11,811            0.4364%
  33       任卫晖           114,650        103,185           11,465            0.4236%
  34       屈俭爱           114,530        103,077           11,453            0.4232%
  35       黄德兴           111,650        100,485           11,165            0.4125%
  26       莫建新           107,030         96,327          10,703             0.3955%
  37       陆光华           105,660         95,094          10,566             0.3904%
  38       拾润北           105,490         94,941          10,549             0.3898%
  39         李博           102,550         92,295          10,255             0.3789%
  40       黄斌荫           102,030         91,827          10,203             0.3770%
  41       何桂兰            98,370         88,533           9,837             0.3635%
  42       梁振洪            97,900         88,110           9,790             0.3617%
  43       李幼蕾            96,680         87,012           9,668             0.3572%
  44       曹芳华            96,110         86,499            9,611            0.3551%
  45       封金榜            96,010         86,409           9,601             0.3548%
  46       许燕秋            95,360         85,824           9,536             0.3524%
         合计              27,063,690     24,357,321       2,706,369          100.0000%

       2015 年 7 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706.369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741.977 万元,由股东梁小玲投入 35.608 万元。本次
增资业经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祥浩会事验字(2015)第
039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6 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
称变更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出具的《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6)
第 450ZB0018 号)确定的账面净资产 143,640,183.15 元,按 5.2386:1 折股,
共折股 27,419,770 股,其余净资产 116,220,413.15 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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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后,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旷林昌      5,710,883                  20.83%
      2               梁小玲      5,306,438                  19.35%
      3               杨世悦      2,145,762                    7.83%
      4               廖绍吉      1,965,001                    7.17%
      5               马崇干      1,960,979                    7.15%
      6               顾汉华       928,048                     3.38%
      7               黎志农       798,260                     2.91%
      8               党运全       691,826                     2.52%
      9                 曹琥       627,750                     2.29%
      10              邓建国       594,590                     2.17%
      11              苏海云       532,330                     1.94%
      12              苏壮生       451,450                     1.65%
      13              胡宝生       410,430                     1.50%
      14              李翠勤       327,233                     1.19%
      15              陆仕谋       299,030                     1.09%
      16                陈宁       292,030                     1.07%
      17              黄明劼       278,441                     1.02%
      18              曾谊谊       268,009                     0.98%
      19              金桂宁       226,350                     0.83%
      20              谢玉梅       210,770                     0.77%
      21              庞宝云       204,040                     0.74%
      22              韦金英       199,131                     0.73%
      23              黄美珍       196,180                     0.72%
      24              黄月贵       189,748                     0.69%
      25              黄连生       182,081                     0.66%
      26              覃志光       164,200                     0.60%
      27              李智江       162,130                     0.59%
      28              童立风       155,640                     0.57%
      29              龙振德       130,560                     0.48%
      30              刘火明       126,100                     0.46%
      31              黄天贵       122,220                     0.45%
      32              周伟江       118,110                     0.43%
      33              任卫晖       114,650                     0.42%
      34              屈俭爱       114,530                     0.42%
      35              黄德兴       111,650                     0.41%
      36              莫建新       107,030                     0.39%
      37              陆光华       105,660                     0.39%
      38              拾润北       105,490                     0.38%
      39                李博       102,550                     0.37%
      40              黄斌荫       102,030                     0.37%
      41              何桂兰        98,370                     0.36%
      42              梁振洪        97,900                     0.36%
      43              李幼蕾        96,680                     0.35%
      44              曹芳华        96,110                     0.35%
      45              封金榜        96,010                     0.35%
      46              许燕秋        95,360                     0.35%
                        合计     27,419,770                    100%

                                                                        第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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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8 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智江将其持有的 15.9399 万股份
转让给曾谊谊。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实际有股东 295 名,均为自然人,其中由股东
代持股份的股东 250 名。工商登记和实际的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1     旷林昌   4,243,583.00   15.48%               149     梁瑞标      36,860.00      0.13%
            2      李丽     75,740.00     0.28%                150     黄明清      14,650.00      0.05%
            3     唐晓春    19,030.00     0.07%                151     谭锦全      89,880.00      0.33%
            4      李焱     41,790.00     0.15%                152     莫萍杏      36,980.00      0.13%
            5      卢军     18,890.00     0.07%                153     黄瑜兰      40,620.00      0.15%
            6     张雪丽     8,900.00     0.03%                154     黄玉香      61,760.00      0.23%
            7     赵媛琼    33,920.00     0.12%                155     陈贵芳      15,440.00      0.06%
            8     潘友华    10,860.00     0.04%                156      黄隽       15,440.00      0.06%
            9     冯翠艺       740        0.00%                157     甘伟乙       740.00        0.00%
            10    卢升佳       740        0.00%                158     孙杰凤      7,500.00       0.03%
            11     李霞     15,390.00     0.06%                159      李萍       79,260.00      0.29%
            12    张小清    33,250.00     0.12%                160     肖俊猛       740.00        0.00%
            13    陈少平    22,430.00     0.08%                161     邱红英      14,650.00      0.05%
            14     周强     35,620.00     0.13%                162     梁文英      52,510.00      0.19%
            15    巫凤燕    14,650.00     0.05%                163     黄玉菊      14,650.00      0.05%
            16     罗里      9,110.00     0.03%      马崇干    164     黄秀林      78,660.00      0.29%
            17     施萍        740        0.00%    (代持 40   165     黄艳秀      82,150.00      0.30%
            18     聂芳     10,970.00     0.04%        人)    166     曾春梅      76,690.00      0.28%
            19     王玲      7,500.00     0.03%                167      薛漪       88,200.00      0.32%
旷林昌      20     王钰        740        0.00%                168     陆开健       740.00        0.00%
(代持      21     肖青      7,500.00     0.03%                169     陆群福       740.00        0.00%
60 人)     22    唐专莉     7,500.00     0.03%                170     陆碧清      51,390.00      0.19%
            23    尹国栋       740        0.00%                171     陈凤华      9,110.00       0.03%
            24    韦绍儒       740        0.00%                172     陈华棠       740.00        0.00%
            25    卢珍兴       740        0.00%                173     庞雪青      6,400.00       0.02%
            26    甘海兰    14,650.00     0.05%                174     郑继峰       740.00        0.00%
            27    农步烈       740        0.00%                175     赵贵凤      14,650.00      0.05%
            28    江伟林    93,270.00     0.34%                176     徐向虹      36,860.00      0.13%
            29    许丽美       740        0.00%                177     莫柳云      8,900.00       0.03%
            30    林丽梅       740        0.00%                178     黄麒娜      68,610.00      0.25%
            31    罗婷婷       740        0.00%                179     马从骏      72,380.00      0.26%
            32    郑秋英       740        0.00%                180     邓贵泽      11,140.00      0.04%
            33    侯立芳       740        0.00%                181     李显宁      37,040.00      0.14%
            34    姚秀阳       740        0.00%                182     顾汉华     452,028.00      1.65%
            35    莫桂鹏       740        0.00%                183     舒腊菊      1,122.00       0.00%
            36    黄文水       740        0.00%                184     韦东海      41,940.00      0.15%
                                                     顾汉华
            37    黄寒胜       740        0.00%                185     张仁福      58,240.00      0.21%
                                                   (代持 13
            38    曾燕丽       740        0.00%                186     李世龙      87,368.00      0.32%
                                                       人)
            39    覃显乐     1,480.00     0.01%                187     李霜云      32,140.00      0.12%
            40     谢君        740        0.00%                188     陆增毅      37,860.00      0.14%
            41    谢树叁       740        0.00%                189     周守德      7,500.00       0.03%

                                                                                               第 20 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黄东
            42    谢秋莲    61,300.00     0.22%               190                 38,060.00      0.14%
                                                                      (大)
            43    雷一佳    14,650.00     0.05%               191     黄兆平      17,680.00      0.06%
            44    吕亚宁    63,080.00     0.23%               192     黄韶坚      64,430.00      0.24%
            45    麦月清   169,000.00     0.62%               193     朱深标      7,500.00       0.03%
            46    周廷富    87,540.00     0.32%               194     张代勇      55,079.00      0.20%
            47    徐绍辉    87,560.00     0.32%               195     陆庆缘      12,930.00     0.05%%
            48    梁卫萍    67,590.00     0.25%               196     黎志农     167,598.00      0.61%
            49    黄丽德    71,740.00     0.26%               197      韦强       74,080.00      0.27%
            50    马陈南    56,440.00     0.21%               198     叶桂荣      44,444.00      0.16%
            51    王连发    28,850.00     0.11%   黎志农      199     宋承新      86,500.00      0.32%
            52    甘训海    26,340.00     0.10%   (代持 8    200     李进琨     172,620.00      0.63%
            53    甘卓雁     7,500.00     0.03%     人)      201     陆美莲      63,150.00      0.23%
            54    吴正广       740        0.00%               202     陈乾宙      74,080.00      0.27%
            55    邹笃交    84,600.00     0.31%               203     粟小康      2,542.00       0.01%
            56    唐荣银       740        0.00%               204     谢建兴      83,610.00      0.30%
            57    梁碧群    40,990.00     0.15%               205     党运全     276,146.00      1.01%
            58    韦小欢     5,260.00     0.02%               206     叶桂琼      80,320.00      0.29%
            59    秦启四    57,990.00     0.21%               207     林海娟      29,900.00      0.11%
            60    莫仕彬    32,490.00     0.12%   党运全      208     黄国华      27,850.00      0.10%
            61    陈志宁    14,650.00     0.05%   (代持 8    209     黄定群      42,360.00      0.15%
            62    梁小玲   2,574,577.00   9.39%     人)      210     黄翠云      63,150.00      0.23%
            63    王少明    74,440.00     0.27%               211      潘成       14,650.00      0.05%
            64    邓肖萍    86,120.00     0.31%               212     朱育标      36,860.00      0.13%
            65    李智明    72,380.00     0.26%               213     李秀英      37,040.00      0.14%
            66    林廷勇    51,280.00     0.19%               214      曹琥      240,760.00      0.88%
            67    梁桂琼    63,150.00     0.23%               215     李炳杰      66,790.00      0.24%
            68    黄玉清    48,210.00     0.18%               216     陆少喜      86,880.00      0.32%
                                                  曹琥(代
            69    潘卫东    27,640.00     0.10%               217      陈兵       59,220.00      0.22%
                                                  持 6 人)
            70    陈永鋆    32,945.00     0.12%               218     梁万青      87,130.00     0.32%%
            71    陈永璐    32,945.00     0.12%               219      潘健       72,320.00      0.26%
            72    玉大浓    22,390.00     0.08%               220     韦玉绿      14,650.00      0.05%
            73    梁英池   109,730.00     0.40%               221     邓建国     316,560.00      1.15%
            74    覃海锋    41,620.00     0.15%               222       潘波      47,550.00      0.17%
梁小玲                                            邓建国
                                                                      苏美娟
(代持      75    吴树忠    66,850.00     0.24%   (代持 4    223                 7,500.00       0.03%
                                                                      (小)
66 人)                                             人)
            76    杨艳芝    45,000.00     0.16%               224       陈发      71,530.00      0.26%
            77    陆佩芬    51,730.00     0.19%               225     滕丽云      86,120.00      0.31%
            78    梁彩菊    44,980.00     0.16%               226     苏海云     204,890.00      0.75%
            79     黄实     10,860.00     0.04%               227     凌小丽      22,620.00      0.08%
            80    黄艳斌    89,410.00     0.33%               228     凌德承      19,030.00      0.07%
                                                  苏海云
            81     陆颖     38,800.00     0.14%               229     黄佳兴      21,740.00      0.08%
                                                  (代持 7
            82     王进     11,000.00     0.04%               230      童琦         740          0.00%
                                                    人)
            83     卢忻      8,930.00     0.03%               231     滕建纳      72,290.00      0.26%
            84    方艳含    51,390.00     0.19%               232     黄昭银      14,650.00      0.05%
            85    伍星香     7,500.00     0.03%               233     谢云辉      60,260.00      0.22%
            86    李慧玲    58,430.00     0.21%   苏壮生      234     苏壮生     246,760.00      0.90%
            87    黄兰兰     5,260.00     0.02%   (代持 4    235     淡凤琼      59,110.00      0.22%
            88    黄春燕    12,010.00     0.04%     人)      236     黄珍美      73,320.00      0.27%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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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89     黄洲      85,940.00     0.31%               237     蒙海芳      69,740.00      0.25%
            90    雷月媚     89,520.00     0.33%               238     陈群玲      52,510.00      0.19%
            91     周丽      27,470.00     0.10%               239     胡宝生     254,000.00      0.93%
            92    林金青     52,510.00     0.19%   胡宝生      240     肖振华      84,800.00      0.31%
            93    施妮娜     32,490.00     0.12%   (代持 4    241     黄韶韵      9,110.00       0.03%
            94    许万里     86,120.00     0.31%     人)      242     张泽坚      32,880.00      0.12%
            95    李作盛      9,110.00     0.03%               243      彭凡       37,140.00      0.14%
            96    李宗汇     50,850.00     0.19%               244     李翠勤     197,233.00      0.72%
                                                   李翠勤
            97    杨才都      7,500.00     0.03%               245     韦春莲      37,040.00      0.14%
                                                   (代持 3
            98    唐万比      7,500.00     0.03%               246     董朝锦      21,420.00      0.08%
                                                     人)
            99    邓计生     50,280.00     0.18%               247     林春梅      52,510.00      0.19%
           100     韦刚       8,260.00     0.03%               248     陆仕谋     158,590.00      0.58%
           101    李荣喜     87,450.00     0.32%   陆仕谋      249     陆永青      36,980.00      0.13%
           102    郝革红     38,850.00     0.14%   (代持 4    250     李香艺      14,650.00      0.05%
           103    梁成强      740.00       0.00%     人)      251     蒙顺泉      14,650.00      0.05%
           104    廖国卫     81,280.00     0.29%               252     胡玉成      14,650.00      0.05%
           105    冯凤珍     69,480.00     0.25%               253      陈宁      175,480.00      0.64%
                                                   陈宁(代
           106    玉桂枝     57,290.00     0.21%               254      王英       53,400.00      0.19%
                                                   持 2 人)
           107    张秋莎     75,130.00     0.27%               255     黄娇华      63,150.00      0.23%
           108    李宁新     70,780.00     0.26%   黄明劼      256     黄明劼     204,881.00      0.75%
                                                   (代持 1
           109    李宝龙     81,370.00     0.30%               257      陈宇       73,560.00      0.27%
                                                     人)
           110    李宪娥     59,410.00     0.22%   曾谊谊      258     曾谊谊     438,484.00      1.60%
           111    陈永红    116,500.00     0.42%   金桂宁      259     金桂宁     188,710.00      0.69%
           112    柴恒乐     59,880.00     0.22%   (代持 2    260     林文红      37,640.00      0.14%
           113     蒋琴      75,050.00     0.27%     人)      261     莫莉萍        601          0.00%
           114    黄秀华     66,660.00     0.24%   谢玉梅      262     谢玉梅     210,770.00      0.77%
           115    韦海义      740.00       0.00%   庞宝云      263     庞宝云     169,760.00      0.62%
                                                   (代持 1
           116    张   玉     740.00       0.00%               264     邓洪生      34,280.00      0.13%
                                                     人)
           117    陆   庆       740        0.00%   韦金英      265     韦金英     191,631.00      0.70%
           118    黄守亮      7,500.00     0.03%    黄美珍     266     黄美珍     196,180.00      0.72%
           119    黄基权      7,500.00     0.03%    黄月贵     267     黄月贵     189,748.00      0.69%
           120    滕棣荣     32,250.00     0.12%   黄连生      268     黄连生     182,081.00      0.66%
           121    陆丽丝      740.00       0.00%   覃志光      269     覃志光     127,870.00      0.47%
                                                   (代持 1
           122    黄思颖     52,380.00     0.19%               270      赵霞      113,401.00      0.41%
                                                     人)
           123    廖军余     26,540.00     0.10%   童立风      271     童立风     155,640.00      0.57%
           124    陈星勇     36,550.00     0.13%               272     龙振德     115,180.00      0.42%
           125    徐   珖   127,090.00     0.46%   龙振德      273     谭爱琼      6,400.00       0.02%
           126    黄懿衡     52,380.00     0.19%   (代持 4    274     邓华用      7,500.00       0.03%
           127    孙丽萍     24,260.00     0.09%     人)      275     吴俊达        740          0.00%
           128    李杨兰     35,540.00     0.13%               276      杨波         740          0.00%
           129    杨世悦    1,876,502.00   6.84%    刘火明     277     刘火明     126,100.00      0.46%
           130     韦春      49,970.00     0.18%    黄天贵     278     黄天贵     122,220.00      0.45%
杨世悦     131    韦德朝     90,450.00     0.33%    周伟江     279     周伟江     118,110.00      0.43%
(代持 5   132    陆红林      5,260.00     0.02%   任卫晖      280     任卫晖     114,650.00      0.42%
  人)                                             屈俭爱
           133    梁穗秋     62,270.00     0.23%               281     屈俭爱     105,420.00      0.38%
                                                   (代持 1
           134    黄洲全     22,090.00     0.08%               282     潘凤金      9,110.00       0.03%
                                                     人)

                                                                                               第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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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出资人代            股东                         出资
            序号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金额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表股东            姓名                         比例
            135    廖绍吉   1,859,521.00   6.78%    黄德兴    283     黄德兴     111,650.00        0.41%
            136    卢癸春     7,150.00     0.03%   莫建新     284     莫建新     107,030.00        0.39%
廖绍吉      137    卢立昌    27,700.00     0.10%   陆光华     285     陆光华      96,550.00        0.35%
(代持 5                                           (代持 1
            138    陈柳珍     9,110.00     0.03%              286     韦秀锦      9,110.00         0.03%
  人)                                               人)
            139    凌丽蓉    60,780.00     0.22%   拾润北     287     拾润北     105,490.00        0.38%
            140    覃柳叶     740.00       0.00%     李博     288      李博      102,550.00        0.37%
            141    马崇干   438,360.00     1.60%    黄斌荫    289     黄斌荫     102,030.00        0.37%
            142    刘均坚    83,670.00     0.31%    何桂兰    290     何桂兰      98,370.00        0.36%
            143    张庆钦    73,510.00     0.27%    梁振洪    291     梁振洪      97,900.00        0.36%
马崇干      144    李文战    41,760.00     0.15%    李幼蕾    292     李幼蕾      96,680.00        0.35%
(代持
40 人)     145    李明军     740.00       0.00%    曹芳华    293     曹芳华      96,110.00        0.35%
            146    郑炎军      83670       0.31%    封金榜    294     封金榜      96,010.00        0.35%
            147    莫汉湘    14,650.00     0.05%    许燕秋    295     许燕秋      95,360.00        0.35%
            148    梁柱昌    93,840.00     0.34%                       合计     27,419,770.00     100.00%


      (2)      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组织结构如下图: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对外投资结构如下图:




                                                                                                第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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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无关联关系,委托人拟
收购被评估单位股权。

         4. 近三年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1)     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经审计后的母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38,859.66
万元,负债总额79,505.1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9,354.55万元。合并报表的
账面资产总额为206,813.84万元,负债总额146,252.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0,561.73万元。公司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简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报表口径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总资产         177,151.73    225,800.12   150,710.86   240,093.74   132,485.14   216,386.17    138,859.66   206,813.84
                                                                                 156,707.92
 负债          122,745.52    170,497.19   96,140.42    184,725.66   75,456.35                   79,505.11   146,252.12
                                                                                     0
净资产         54,406.20      55,302.93   54,570.44    55,368.09    57,028.748   59,678.25      59,354.55    60,561.73



                                                                                                       第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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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报表口径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营业收入        159,853.96    191,095.52    101,701.54   169,839.51   77,603.30   146,927.43   14,484.25    34,908.23

 营业利润         6,930.39       5,456.26     1,551.41     3,292.34    2,909.89     4,336.55    2,422.97      965.24

 利润总额         6,948.21       5,493.56     1,544.09     3,311.04    2,917.89     4,460.42    2,252.74      855.73

  净利润          5,900.84       4,511.34     1,419.34     2,969.04    2,776.03     3,968.83    2,246.28      732.43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6,869.90       8,381.71    10,085.17    24,212.09    15,779.85   11,627.45    -6,471.87    -1,540.41
    额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9,773.16     -20,788.06    -870.71     -5,207.61    -1,457.53   -7,304.61     774.01      -1,296.99
    额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6,275.34       5,327.73    -9,899.91    -16,125.51   -9,510.33    418.97      4,229.03     2,731.61
    额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2)     经营状况

           A. 被评估单位概况

           (1)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专注于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机动车灯具,产品种类涵盖机动
  车前组合灯、后组合灯、高位制动灯、牌照灯、化妆灯、前雾灯、后雾灯
  等机动车整车灯具,主要服务国内各主流整车汽车厂(涵盖轿车(含 A0
  级至 B 级)、SUV(含紧凑型至中型)、MPV、轻卡及微客等),主要销
  售市场为国内自主品牌汽车,包括上汽通用五菱、重庆长安、东风小康、
  东风柳汽等。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产品生产包含三个步骤:产品设计、专用设备制造、产品生产。
           产品设计:按整车制造企业的要求(包括造型、质量、时间、成本)
  对产品进行设计,同时规划设计用于制造产品的工艺、所需的专用设备及
  生产线。
                                                                                                       第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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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设备制造:根据产品设计结果制造模具和生产线专用设备(如工
装、卡具、检具等),然后完成生产线的制造、组装和调试。
     产品生产:按前期规划的工艺在上述的生产线进行特定产品的生产。
该阶段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前组合灯、前雾灯总成




     2)后组合灯、后雾灯总成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采购、生产、销售)围绕车灯配套项目展开。
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厂的认证和评审,成为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整车厂拟
开发新的车型时,会向已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发出项目招标信息。
获得招标信息后,公司将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公司参与投标并成功中标后,与整车厂签订技术开发协议,项目正式启动。
项目启动意味着车灯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正式开始,通过数模设计、客户
认可、模具开发、样件试制、试验认可、OTS 认可、试生产、PPAP 批准
等环节,最终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的过程中,车灯的生产和

                                                                    第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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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将视整车制造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     采购模式
     除少数日常备用品外,主要按客户订单需要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进行
采购。依据整车厂的订单确定采购品种和规模,与供应商签订供货框架协
议,该协议一般仅表示双方的合作意向,采购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后续的
每批产品的生产数量确定,采购数量也可以调整。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非标准的产品,因此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
行生产,即根据与整车制造企业签订的订单安排组织生产。生产的过程分
为两个阶段,即生产准备阶段和批量生产阶段。部分模具及半成品、产成
品通过外协加工方式进行生产。
     3)     销售模式
     销售对象:主要是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产品通过整车制造企业应用于
新车配套和维修两个市场。
     销售方式:主要以参与整车制造企业车灯配套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销售。
     定价模式:通过参与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采购招标取得订单。首先由
相关部门负责计算产品设计、模具工装开发、产品试制、检测验收及批量
生产等各个环节产生的成本;然后综合考虑配套汽车预期销量、配套汽车
市场定位、客户重要程度、产品重要程度等因素,在成本基础上加以适当
利润确定投标价格或者价格区间。按照行业惯例,车灯批量生产后,车灯
价格通常将定期下降一定比例。
     主要客户:公司客户主要有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
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广西星业泽远车灯科技有限公司等。
     结算方式: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根据整

                                                                    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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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厂的需求向其及时配送。公司与整车厂采用月度结算模式,即每月整车
厂与公司核对并确认上月交付给整车厂的已上线装配的合格产品数量,公
司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和结算量开出销售发票,整车厂收到发
票后付款。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6 年,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检测、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车灯企业,主要为上汽通用五
菱公司、长安汽车公司、东风柳汽公司、东风小康公司等国内知名整车企
业所生产的汽车配套设计和生产车灯。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车灯产品销
售收入分别为 20.86 亿元、18.48 亿元、15.81 亿元和 14.10 亿元。
     公司拥有广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广西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并致力于
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具有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汽车全车灯具,具备年生产
全车灯具 480 余万台套的能力,在中国汽车灯具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是我
国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汽车车灯专业生产基地。
     公司注重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换代,对产房及设备进行了较大规模的
升级改造,关键工序实现自动化生产,设备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
精心打造的“燎旺”牌车灯已成为国内汽车零部件知名品牌,多次荣获各
大主机厂优质供应商称号,2005 年、2009 年分别获得“广西名牌产品”称
号,2006 年通过 TS16949 质量体系认证,2008 年被认定为广西自治区企
业技术中心,2009 年被评为“中国汽车零部件灯具行业龙头企业”,2012
年获得广西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获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广西自治区
区级研发中心,2015 年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西名牌产品、南宁市技术
创新优秀企业。
     公司和上汽通用五菱公司、重庆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
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集团、柳州工程公司、桂林大宇客车公司等建立了
多年的配套协作关系。先后获得东风柳州汽车“2001 年度优秀供应商”,
上汽通用公司 2002、2006 和 2007 年度十佳供应商,江西场合汽车有限公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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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 2001-2002 年度合格配套订单厂称号。公司柳州、重庆等设有办事处
和库房,为主机厂实行 24 小时准时供货和 15 分钟内实行售后服务,同时
在国内各大中城市建立了 100 余个售后服务网点,为直接消费者提供优质
的服务。

       B.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下属一级子公司 4 家,二级子公司 1 家,
其中:
       (a)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053089280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众一路 702 号
       法定代表人:旷林昌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09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9 月 21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机动车照明灯具、零部件、模具、塑胶件和塑胶制品的生
产制造与加工处理;销售机动车照明灯具、零部件、模具、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品);机动车照明灯具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电子技术设
计、研发、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房屋、注塑设备租赁;普通货运(依
据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
                  合    计                 1000               1000               100%

       经营状况:青岛桂格于 2012 年 9 月成立,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处
于正常生产经营,主要为上汽通用五菱青岛生产基地供货。与母公司及其

                                                                                第 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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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内部交易。公司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单
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27,465.47    34,990.52  36,419.72  34,614.98
负债总额                                28,280.12    35,133.84  36,277.04  34,295.37
净资产                                    -814.65       -143.32    142.69     319.61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10,275.07    24,244.65  24,269.97    5,163.37
营业成本                                  8,753.16   21,084.89  20,985.56    4,410.71
利润总额                                   -19.34       604.05     905.17     22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56      2,581.90   -642.26    1,49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4.99       -326.79   -417.22     -42.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0.00      -500.00     0.00       0.00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b)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083609208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旷林昌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模具的设计、生产;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
                     合    计                     1000               1000               100%

  经营状况:柳州桂格光电于 2013 年 9 月成立,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处
于正常生产经营,主要为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供货。与母公司及其他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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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内部交易。公司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单位:
万元)
             指标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45,349.24    52,308.30    48,030.13  46,889.45
负债总额                             45,396.47    51,154.14    46,516.24  46,092.78
净资产                                  -47.23      1,154.16     1,513.89    796.67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32,099.90    42,213.35    30,723.65    4,169.15
营业成本                             28,269.81    37,561.11    26,243.55    4,073.87
利润总额                                -67.96      1,242.69      578.03    -841.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3.76     5,038.40   -4,718.99    2,464.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9.29    -3,186.48    -4,406.55  -1,31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2.91    -1,202.91    10,537.02  -1,048.92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c)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05128048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法定代表人:旷林昌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注塑件及冲压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审批的经
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0               100%
                  合    计                    1000               1000               100%

  经营状况:重庆桂诺于 2014 年 7 月成立,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处于正
常生产经营,主要为上汽通用五菱重庆生产基地、重庆长安、东风小康和
                                                                                   第 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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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域视觉供货。与母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内部交易。公司近三年
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38,657.90    57,025.82      50,695.71  45,690.52
负债总额                           38,731.36    55,701.62      47,319.19  40,672.28
净资产                               -73.46      1,324.20        3,376.52   5,018.24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16,698.38    35,591.11      48,958.73  16,200.21
营业成本                           15,372.54    30,539.39      41,370.54  13,373.38
利润总额                            -683.01      1,530.61        2,267.08   1,88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5.86     3,620.29          73.41     15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3.11    -1,844.64        -205.84    -17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0.00          -227.13    -448.50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d)   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
       注册账号:00.00.1.29.000.54
       有效期:2021.5.10
       负责人/运营人:杨世悦
       公司地址:NOBLE HOUSE LANTAN 27
       JL.DR.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KAV. E.4.2 NO.2
       KEL.KUNINGAN TIMUR KEC. SETIABUDI
       KOTA JAKARTA SELATAN 12950
       税卡:76.072.688.5-067.000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四轮或多轮机动车的零件制造及配件
       投资总额:39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600 万美元),实际缴纳 599.64
万美元
       投资主体及投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实际持股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599.64      99.94%           599.64            100%
 2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0.36        0.06%             -                  -
                 合   计            600.00       100%            599.64            100%


                                                                                    第 3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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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状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印尼燎旺车灯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主要为
上汽通用五菱印尼生产基地供货。与母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内部
交易。公司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4,412.07     4,390.87   3,785.46  3,914.53
负债总额                               441.03       982.71     758.84    957.34
净资产                                3,502.34     3,408.16   3,026.62  2,957.19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1,976.53     1,183.86    619.80    182.57
营业成本                              2,108.34     1,316.60    706.97    184.69
利润总额                              -334.49      -300.83    -123.55     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7.63       511.76    -222.93     77.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5.31       0.00       0.00      0.00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e)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MA5LA9XA6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柳州市车园横四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旷林昌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8 月 01 日至 2047 年 07 月 31 日
       经营范围:汽车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手机、电脑外设设备、信息服
务系统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               2000               100%
                  合    计                    2000               2000               100%
       经营状况:柳州桂格复煊于 2017 年 8 月成立,截至评估基准日,公
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主要研发和生产 LED 模组,与母公司及其他关联公

                                                                                   第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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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之间存在内部交易。公司近三年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3/31
资产总额                               1,929.17   2,184.80   4,409.60  6,236.67
负债总额                                538.57    1,194.41   2,951.19  4,867.82
净资产                                 1,390.60    990.39    1,458.41  1,368.85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19.36     726.53    2,048.58   514.26
营业成本                                 3.93      656.96    1,665.12   453.57
利润总额                               -512.85    -400.46      13.84    -146.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62     92.46      227.33    475.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67    -107.84    -205.93     -6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0.00       0.00       0.00
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C. 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和交易方式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存在如下关联交易:

                                          2018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元)            备注

   1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10,150,812.33         无合同

   2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0,375,601.98          无合同

                                          2019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元)            备注

   1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35,395,331.84          无合同

   2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0,347,934.13          无合同

                                          2020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元)            备注

   1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79,334,176.96          无合同

   2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6,374,196.39          无合同

   3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9,463,797.03          无合同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陈述其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
母公司为降低运输成本考虑,且受供应商资质要求限制等因素,由子公司
完成产品生产并销售给母公司,再由母公司再对外销售给客户方。
       (三) 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第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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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和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
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 评估目的

     根据佛山照明 2021 年 2 月 25 日的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会议通过了
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委托人拟收购股权,为
此需进行资产评估。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为委托人拟收购股权相关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的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其中,基准日资
产负债表(母公司)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值              项目                   账面值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91,167,270.61        短期借款             126,459,853.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2,138.38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334,804,130.21       应付票据             264,620,118.00
         应收账款          125,341,145.23       应付账款             258,303,360.90
         预付款项           1,331,058.00        合同负债               863,976.10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3,893,131.93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3,836,923.62
         其他应收款        515,064,572.96       应付利息                  0.00
           存货            142,174,230.80       应付股利                  0.00
       持有待售资产          182,839.67         其他应付款           119,785,857.43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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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值                   项目                   账面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747,542.81
       其他流动资产         10,623,841.30           其他流动负债             112,316.89
       流动资产合计        1,222,021,227.16         流动负债合计           789,623,081.6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租赁负债                40,616.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4,392,941.56
       长期股权投资         70,873,066.42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           53,272,56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77.33
         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负债             990,676.80
         工程物资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28,011.89
       固定资产清理                                   负债合计             795,051,093.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所有者权益:
         使用权资产          654,879.19               实收资本             27,419,770.00
         无形资产           14,094,929.56             资本公积             116,220,413.15
         开发支出                                     专项储备
           商誉                                       盈余公积             14,071,537.65
       长期待摊费用         19,621,298.54             未分配利润           435,833,827.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8,208.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30,465.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575,41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3,545,548.24
         资产总计          1,388,596,641.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8,596,641.76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评估是在被评估单位经过审计后的报表基础上进
行的。
      (二) 对评估对象影响较大的账面资产概况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库存现金账
面金额3,769.54元,银行存款账面金额59,258,867.69元,为企业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南宁
新民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分行营业部等金融机构开设存款账户的余额;其他货币资金账面金额
31,904,633.38元,为企业质押已到期汇票和保证金账户利息。


                                                                                  第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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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额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账面值138,267,674.18元,计提坏账准备12,926,528.95元,账
面净额125,341,145.23元,主要为应收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销售车灯款。
        应收票据账面值334,804,130.21元,计提坏账准备0元,账面净额
334,804,130.21元,均为客户支付货款开具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应收款账面值520,558,342.14元,计提坏账准备5,493,769.18元,账
面净额515,064,572.96元,主要为应收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
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林县晨旺生态农业
专业合作社等的暂借款。
         3. 存货
        存货均由被评估单位持有,基本情况如下:

       类别                权属状况               经济状况                     物理状况
                                            大部分周转良好,小部分库
          原材料             无争议                                               保管良好
                                            龄时间较长,周转慢
       委托加工物资          无争议                周转良好                       保管良好
       产成品(库存                         大部分周转良好,小部分库
                             无争议                                               保管良好
       商品)                               龄时间较长,周转慢
       在产品/半成品         无争议                周转良好                       保管良好

         发出商品            无争议                周转良好                        已发出

        4. 长期股权投资
         被评估单位拥有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共 4 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                投资比例     投资日期           账面价值

 1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12-9-21       10,000,000.00

 2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13-11-8       10,000,000.00

 3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14-7-23       10,000,000.00

 4             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        100.00%      2017-1-6        40,873,066.42

                           合计                                                70,873,066.42


        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情况见前文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介绍中的长期股
                                                                                       第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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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投资情况。
          5. 房屋建筑物
         1)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住宅、商铺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
    自建生产用房屋建筑物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振华路 26 号的厂区内,于 2012
    年 6 月、2014 年 6 月建成,房屋类资产主要有产品研发、试验、检测综合
    楼,联合厂房,模具车间、餐厅和员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 31,838.44
    平方米,其中,产品研发、试验、检测综合楼、模具车间、餐厅和员工活
    动中心为钢混结构,联合厂房为单层钢结构。厂区内房屋建筑物均已办理
    产权证。
         购买的非生产房屋分别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南宁西乡
    塘区科园大道 52 号、重庆江北区和熙路 10 号、重庆江北区兴隆路 16-5 号、
    重庆北部新区鸳鸯北路 16 号,柳州市新柳大道 102 号、柳州市西环路 5
    号等,共 35 项,除正和城 584 号、588 号车位、科瑞江韵 155 号、160 号
    车位尚未办理产权证外,其余房屋均已办理产权证。
         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当前
    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
         其中产品研发、试验、检测综合楼,联合厂房,模具车间、餐厅和员
    工活动中心 4 项房屋建筑物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了抵押权,抵押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 31,838.44
    平方米。具体如下表:

序                                                                    建成       计量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宗地面积
号                                                                    年月       单位     m2


       桂(2017)南宁市不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1                                                     钢混 1-5 层   2012.06.30   ㎡     2153.01
        产权证第 0065501 号     26 号员工活动中心
                                                                                                      40,255.24
       桂(2017)南宁市不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                                                     钢结构 1 层   2012.06.30   ㎡     20709.02
        产权证第 0065497 号       26 号联合厂房

                                                                                                   第 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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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成       计量   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宗地面积
号                                                                     年月       单位     m2


       桂(2017)南宁市不动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3                                                      钢混 1-3 层   2012.06.30   ㎡      3608.2
        产权证第 0065499 号     26 号模具车间和餐厅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桂(2017)南宁市不动
4                              26 号产品研发和试验和   钢混-1-6 层   2014.06.30   ㎡     5368.21
        产权证第 0065498 号
                                    检测综合楼

               合计                                                                      31838.44



         2)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住宅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自建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众一路 702 号的厂区内,于
    于 2016 年 3 月建成,房屋类资产主要有厂房、办公楼、原材料仓库、宿舍
    楼、门卫室、食堂、涂料仓和消防控制室等,总建筑面积 72,770.64 平方米,
    均为钢混结构。厂区内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
         购买的非生产房屋分别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盟旺路 566 号盟旺世家 16
    号楼和开发区江山南路 636 号汇峰嘉园等,共 4 项,除盟旺世家车位尚未
    办理产权证外,其余房屋均已办理产权证。
         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当前
    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
         3)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住宅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自建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的厂区内,于 2018
    年 3 月、12 月陆续建成。房屋类资产主要有 1 号建筑(厂房)、办公楼、
    2 号建筑(辅助用房)、3 号建筑(库房)、4 号建筑(门卫)、生化池和厂区
    内附属零星工程,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49,906.73 平方米,结构为钢结构、
    钢混结构。上述房屋建筑物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连同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

                                                                                                    第 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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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购买的非生产房屋分别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和顺一支路 6 号巨龙江山国
际三期和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云湾路 2 号中航小镇 18 幢等,共 4 项,均已
办理产权证。
     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当前
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
     4)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办公楼、住宅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自建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位于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的厂区内,于 2017
年 10 月建成,房屋类资产主要有厂房、模具中心和门卫室,总建筑面积
65,439.84 平方米,厂房和模具中心为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门卫室为混合
结构一层,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地上房屋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已设定
抵押,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购买的非生产房屋分别位于新柳大道 102 号正和城 A 区 2 栋和柳州市
育才路 1 号山水龙居 3 栋,共 2 项,均已办理产权证。
     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当前
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
     5)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为购买的中方外派员工公寓,位于印尼西爪哇勿加泗,购
置于 2017 年 7 月,建筑面积 260 平方米,为钢混结构,已办理产权证。
     房屋建筑物结构、基础、维护保养良好,使用正常,能满足企业当前
经营的生产场所需要。

      6. 重要生产线或主要机器设备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所用机器设备是车灯研发设计和
生产制造行业的设备,共有 772 台/个/条,设备购置于 1995-2021 年,主要
包括有注塑机及其配套辅助生产设备、车灯 IR/UV 固化线、汽车配光镜双
                                                                      第 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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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柜防雾涂装线、PC 灯罩超硬涂装线烘炉、真空镀镆机、检测设备、供配
电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空气压缩机、冷水机组等,现场勘查时,该批设
备大部分存放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内。
     (2)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所用机器设备是车灯研发设计和
生产制造行业的设备,共有 540 台,设备购置于 2015-2021 年,主要包括
有注塑机及其配套辅助生产设备、电动双梁式起重机、水式模温控制系统、
模温机、光轴调整机、简易型气密检查机、JN-1500A 热板焊接机等,现场
勘查时,该批设备大部分存放于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3)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所用机器设备是车灯研发设计和
生产制造行业的设备,共有 1227 台/个,设备购置于 2018-2021 年,主要
包括有注塑机及其配套辅助生产设备、退火炉、蜂巢风轮三机一体干燥机、
模温机、水循环温度控制机、不锈钢干燥机二机一体、水循环温度控制机
等,现场勘查时,该批设备大部分存放于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4)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所用机器设备是车灯研发设计和
生产制造行业的设备,共有 630 台/个,设备购置于 2016-2021 年,主要包
括有注塑机及其配套辅助生产设备、安川工业机器人、节能型三机一体除
湿干燥机、模温机、垫片压入机、除湿干燥机、退火炉等,现场勘查时,
该批设备大部分存放于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
     (5) 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经营所用机器设备共有 130 台,设
备购置于 2017-2019 年,主要包括有 HL 垫片压入机、HL 安川机械手、气
密检查仪、HL 点灯仪、冷却机、保护膜粘贴治具(前灯低配)等,该批
设备大部分存放于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内。
     机器设备总体技术性能水平能满足企业当前经营的生产需要。
     目前企业生产实行二班作业制,实行设备动态保养及定期维护保养制
度。设备管理良好,设备生产运行正常,机器设备运行环境良好,符合设
备的性能要求。

                                                                    第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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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设备目前未办理抵押贷款,未设定他项权利。

      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土地共 2 宗,面积合计为
44,309.53 平方米,其中:
     宗地 1 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面积 40,255.24 平方米,土
地性质为国有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现用作生产厂区用地,
已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现状
为“五通一平”,地上已建设有员工活动中心、联合厂房、模具车间和餐
厅、产品研发和试验和检测综合楼等建筑物,地上建筑物面积 31,838.44
平方米。
     宗地 2 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面积 4,054.29 平方米,土
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现用作职工宿舍用地,
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地上已建设有商铺和商品房等建筑物。
     宗地 1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2)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土地共 1 宗,位于即墨区龙
泉街道办事处华泉一路 16 号,面积 74,042.0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所
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现用作生产厂区用地,已办理有偿使
用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现状为“五通一平”,
地上已建设有厂房、办公楼、原材料仓库、宿舍楼、门卫室、食堂、涂料
仓和消防控制室等,总建筑面积 72,770.64 平方米。
     (3)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土地共 1 宗,位于重庆市渝
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面积 36,000.0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所有土
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现用作生产厂区用地,已办理有偿使用手
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现状为“五通一平”,
地上已建设有厂房、办公楼、辅助用房、门卫室和库房等,总建筑面积
                                                                      第 4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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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06.73 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4)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使用土地共 1 宗,位于柳州市柳
东新区花岭片车园横四路 12 号,面积 56,668.28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
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现用作生产厂区用地,已办理有偿
使用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现状为“五通一
平”,地上已建设有厂房、模具中心和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 65,439.84
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8. 账面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无形资产。
     (1)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无形资产包括西门子UG软件、尚
宏用友U8软件、U8管理软件和虚拟主机系统等,账面值合计2,586,887.14
元。
     (2)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无形资产为金蝶云星空软件,账
面值 1,106,053.21元。
     (3)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天联-用友软件、
sangfor行为管理系统、金蝶软件和OA系统等,账面值合计487,299.41元。
     (4)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无形资产为用友软件,账面值
71,584.78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时上述软件均能正常使用。
      (三) 企业申报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资产

     被评估单位申报如下资产负债表表外资产,委托人已确认纳入评估范
围。
                                                                    第 4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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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清单,表外无形资产为商标 2 项,专
利权 64 项,均使用在企业生产销售的车灯系列产品上,具体信息如下:
     1、商标
     根据核查及南宁燎旺公司提供的资料,南宁燎旺公司所使用商标为南
宁燎旺公司单独所有,无转让、共有、授权、质押情况,南宁燎旺公司所
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   无形资产名称和
                            类型   证书号/注册号              商标注册人           申请日     法定/预计使用年限
号        内容

1       燎旺车灯            商标   第 14780445 号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任公司     2015/7/7    至 2025 年 7 月 6 日

2       燎望车灯            商标   第 14853584 号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任公司     2015/7/21   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


     2、专利权

     根据核查及南宁燎旺公司提供的资料,南宁燎旺公司所使用专利权为南
宁燎旺公司单独所有,无转让、共有、授权、质押情况,南宁燎旺公司所
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专利     证书号/注册                                                 专利申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号                                                        日
                                      发明                          ZL 2012 1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     通用型投影式近光前照灯                       1559663                                                2012/10/19
                                      专利                          0397991.2            任公司
      雾化法塑料件表面均化处理        发明                          ZL 2012 1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                                                  1595335                                                2012/10/19
                方法                  专利                          0397585.6            任公司
                                      发明                          ZL 2012 1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    一种新型 LED 汽车侧转向灯                     1896393                                                2012/10/29
                                      专利                          0420255.4            任公司
      汽车前雾灯真空镀铝工装夹        实用                          ZL 2012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                                                  2842142                                                2012/10/19
              持装置                  新型                          0534894.9            任公司
                                      实用                          ZL 2012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     一种汽车前组合灯壳模具                       2963698                                                2012/12/24
                                      新型                          0719760.4            任公司
                                      发明                          ZL 2013 1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       一种螺丝自动拼装机                         1755692                                                2013/1/23
                                      专利                          0024895.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7          一种新型车灯                            2997728                                                2013/1/23
                                      新型                          0035347.0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8         一种新型汽车灯                           2997516                                                2013/1/23
                                      新型                          0035330.5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9               一种车灯                           3016079                                                2013/1/23
                                      新型                          0035328.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0          一种新型车灯                            3014847                                                2013/1/23
                                      新型                          0035302.3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1         一种改进型车灯                           3016185                                                2013/1/23
                                      新型                          0035305.7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2         一种侧投式车灯                           3070973                                                2013/1/23
                                      新型                          0035326.9            任公司
                                      实用                          ZL 2013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3         一种可变向车灯                           3072338                                                2013/1/23
                                      新型                          0035352.1            任公司
                                      发明                          ZL 2014 1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4    一种反射式 LED 汽车前照灯                     2430678                                                2014/4/17
                                      专利                          0154240.7            任公司
                                                                                                       第 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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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证书号/注册                                      专利申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号                                             日
                                  实用                 ZL 2014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5          一种转向车灯                  3791334                                         2014/4/17
                                  新型                 0186676.X           任公司
                                  实用                 ZL 2014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6     一种 LED 汽车日间行车灯            3756975                                         2014/4/17
                                  新型                 0186711.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4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7       一种 LED 光源前照灯              3755837                                         2014/4/17
                                  新型                 0186712.2           任公司
                                  实用                 ZL 2014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8         一种 LED 前照灯                4000657                                         2014/4/17
                                  新型                 0186679.3           任公司
                                  实用                 ZL 2014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19       一种汽车日间行车灯               4036739                                         2014/4/17
                                  新型                 0186678.9           任公司
                                  外观                 ZL 2014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0     汽车前组合灯(DM5L)               3141737                                         2014/9/24
                                  设计                 0355001.9           任公司
                                  外观                 ZL 2014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1     汽车后组合灯(DM5L)               3142346                                         2014/9/24
                                  设计                 0355003.8           任公司
      一种基于红外夜视技术的后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2                                        5000493                                         2015/4/29
                视镜              新型                 0265606.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3      一种汽车紧急制动系统              5182198                                         2015/4/29
                                  新型                 0265570.3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4          一种车灯检具                  4527303                                         2015/4/29
                                  新型                 0265514.X           任公司
      一种光导多向发光的汽车灯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5                                        4526777                                         2015/4/29
                具                新型                 0265476.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6        一种红外夜视灯罩                4528388                                         2015/4/29
                                  新型                 0265566.7           任公司
      一种汽车前照灯随动转向系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7                                        4778103                                         2015/4/29
                统                新型                 0265538.5           任公司
      一种弹簧储能式汽车制动能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8                                        4776989                                         2015/4/29
            量回收装置            新型                 0265503.1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29       一种防震型 LED 车灯              5117108                                         2015/11/13
                                  新型                 0908033.6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0    一种新型高透光的 LED 车灯           5117105                                         2015/11/13
                                  新型                 0907181.6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1     一种防水防震型 LED 车灯            5117882                                         2015/11/13
                                  新型                 0908056.7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2       一种防水型 LED 车灯              5117795                                         2015/11/13
                                  新型                 0908281.0           任公司
      一种照射角度可调的 LED 车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3                                        5119383                                         2015/11/13
                  灯              新型                 0908168.2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4    一种新型防炫目汽车前大灯            5120151                                         2015/11/13
                                  新型                 0906078.X           任公司
                                  实用                 ZL 2015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5        一种新型转向车灯                5117903                                         2015/11/13
                                  新型                 0905979.7           任公司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6     一种 LED 光导日间行车灯            6045375                                         2016/8/31
                                  新型                 1001185.9           任公司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7        一种 LED 后组合灯               6045372                                         2016/8/31
                                  新型                 1001156.2           任公司
      一种全新 LED 远近光一体前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8                                        6044735                                         2016/8/31
            照灯投影灯芯          新型                 1002169.1           任公司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39         一种 LED 前照灯                6180570                                         2016/8/31
                                  新型                 1004775.7           任公司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0     一种随动转向智能前照灯             6182343                                         2016/8/31
                                  新型                 1001176.X           任公司
      一种全新智能随动转向前照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1                                        6180034                                         2016/8/31
                灯                新型                 1002186.5           任公司
                                  实用                 ZL 2016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2       一种 LED 日间行车灯              6367693                                         2016/8/31
                                  新型                 1002170.4           任公司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3      后组合灯(CN180S A)              4105839                                         2016/8/31
                                  设计                 0449082.8           任公司

                                                                                      第 45 页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序                                专利   证书号/注册                                      专利申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专利号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号                                             日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4      后组合灯(CN201 A)               4105270                                         2016/8/31
                                  设计                 0449084.7           任公司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5       前组合灯(CN180C)               4162258                                         2016/8/31
                                  设计                 0449083.2           任公司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6      后组合灯(CN180S B)              4177783                                         2016/8/31
                                  设计                 0449067.3           任公司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7     前组合灯(高配 CN180S)            4175136                                         2016/8/31
                                  设计                 0450746.2           任公司
                                  外观                 ZL 2016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8     前组合灯低配(CN180S)             4162313                                         2016/8/31
                                  设计                 0449069.2           任公司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49         一种双功能车灯                 7220054                                          2017/8/2
                                  新型                 0956661.0           任公司
      一种汽车前照灯灯罩注塑成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0                                        7079714                                          2017/8/9
            型检测装置            新型                 0992161.2           任公司
      一种汽车前照灯灯具总成模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1                                        7492787                                          2017/8/9
          拟装车检测装置          新型                 0992160.8           任公司
                                  外观                 ZL 2017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2       后组合灯(CN201S)               4553069                                          2017/9/6
                                  设计                 0420858.8           任公司
                                  外观                 ZL 2017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3    后组合灯(低配 CN210M)             4553070                                          2017/9/6
                                  设计                 0420240.1           任公司
                                  外观                 ZL 2017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4    后组合灯(高配 CN210M)             4553068                                          2017/9/6
                                  设计                 0420239.9           任公司
                                  外观                 ZL 2017 3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5    前组合灯(高配 CN210M)             4997819                                          2017/9/6
                                  设计                 0420599.9           任公司
      一种汽车侧转向灯用照明的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6                                        7430061                                         2017/11/24
        新型 LED 光导照明装置     新型                 1585844.2           任公司
      一种新型的 LED 汽车行李箱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7                                        7430062                                         2017/11/24
                  灯              新型                 1585932.2           任公司
      一种汽车灯具可拆式无线温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8                                        7495617                                         2017/11/24
              度检测装置          新型                 1585760.9           任公司
      一种新型 LED 光导汽车侧转   实用                 ZL 2017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59                                        7500558                                         2017/11/24
                 向灯             新型                 1585944.5           任公司
                                  实用                 ZL 2018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0       一种新型 LED 牌照灯              9537047                                         2018/12/29
                                  新型                 2252678.5           任公司
      一种汽车新型的 LED 昼间行   实用                 ZL 2018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1                                        9262458                                         2018/12/29
        驶灯与前雾灯的组合装置    新型                 2257014.8           任公司
                                  实用                 ZL 2018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2     一种新型 LED 汽车后顶灯            9264002                                         2018/12/29
                                  新型                 2269442.2           任公司
                                  实用                 ZL 2018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3    一种新型 LED 对插式牌照灯           9520492                                         2018/12/29
                                  新型                 2257004.4           任公司
                                  实用                 ZL 2019 2     南宁燎旺车灯有限责
64       一种新型 LED 位置灯              9416444                                          2019/3/5
                                  新型                 0271740.7           任公司


     除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上述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以
外,其余子公司未申报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

     本项目所有评估工作均由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完成,评估过程
中未涉及资产价值引用任何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第 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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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分析:基于经济行为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是为
经济行为各关联方提供评估对象的参考意见,各方均处于平等地位,其实
施的经济行为是正常、公平的市场交易行为,按市场价值进行交易一般较
能为交易各方所接受;
     从市场条件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交易日趋频繁,按
市场价值进行交易已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
     从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分析: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
立足于模拟一个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即设定评估假设条
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从价值类型选择惯例分析:当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
别限制和要求时,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故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
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1.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在综合考虑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被评估单
位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要求,以及会计期末
提供资料的便利和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稳定,与评估基准日与经
济行为实现日尽可能接近等因素后确定;
      3.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和规范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
等,具体如下:
                                                                     第 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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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经济行为依据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
要》;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
号);
      5.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8 号);
      6.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2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
      8.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
产权[2006]274 号);
      9.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
权[2009]941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 年 8 月 30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 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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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第 651 号);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06 号公布,根据 2010 年 1 月 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29 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256 号);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0 号);
      19.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 号)。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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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2.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3.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 号)。

      (四) 权属依据

      1.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
缴交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机动车行驶证》;
      4. 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5. 商标注册证;
      6. 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合同协议、报关单;
      7. 企业经营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发票;
      8.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9. 其他包括财务账册、出入账凭证等权属获得、转移等证明相关权属
证明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 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期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预测性
财务信息、资产申报明细表和有关资产购建资料;
      2. 《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 年 01 月刊);
      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宁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通知》(南府发[2017]13 号);
      4. 南宁市建筑材料等价格信息;
      5.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及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等;
      6. 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城市动态地价监测网;
      7.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9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与基
                                                                       第 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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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地价的通知》(即政发〔2020〕27 号)及其修正体系;
      8. 重庆工业用地市场交易分析报告;
      9. 渝北府发〔2013〕60 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
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10.    《重庆市 2020 年四季度建筑工程单方造价指标》;
      11.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
      12.    最新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机械工
业出版社);
      13.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94 号);
      15.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
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
      16.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38 号,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布);
      17.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和有关风险系数资料;
      18.    国家统计局、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
      1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制定最新版《企业
绩效评价标准》;
      20.    相关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资料;
      21.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统计资料(WIND 咨讯);
      22.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1 年 3 月 22 日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3.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标准资料;
      24.    近期机器设备和材料物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互联网上和电话
询价结果;

                                                                         第 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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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和征地补偿信息;
      26.    房地产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等工程造价信息;
      27.    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及市场调查资料。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2.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3.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4. 《房地产估价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797 号文,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
      5.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507
—2014);
      6.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508—
2014);
      7.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0 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
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20】6 号);
      8.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南宁燎
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前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之
专项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1)特审字第 071008 号)。

      七、 评估方法

      (一)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
与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1. 市场法
                                                                       第 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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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方法。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条件:

     (1)     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2)     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2.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方
法。收益法的应用前提条件:

     (1)     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     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     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3.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
评估被评估单位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的评估方
法。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前提条件:

     (1)     评估对象能正常使用或者在用;
     (2)     评估对象能够通过重置途径获得;
     (3)     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以及相关贬值能够合理估算。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因此,资产评估的目标是在于
反映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反映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手段,市场法无
疑是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从形式上看,收益法似乎并不是一种估测资产
公平市场价值的直接方法,但是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
要素—资产预期收益的角度“将利求值”,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
                                                                       第 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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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因此,收益法也是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直接方法。资产基础法相对于
市场法和收益法,从购建成本角度出发反映资产价值,其估测资产公平市
场价值的角度和途径则是间接的。
     各种评估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
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
得其评估价值,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判断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从某
一个角度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
并可相互替代的。

      1. 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
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的具体方
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
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的具体方法。
     由于难以在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上查找到近期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
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且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
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具有可比性的多个交易案例,故难以采用交易案例比
较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由于在资本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
因素的影响,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类似具有可比性的多家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包括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数据,可以通过公开
渠道获取,能够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或回归分析并
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故可以使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第 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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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收益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被评估单位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几年随着汽车市场的下滑,
行业的经营状况随之不断的下滑,被评估单位的收益水平近三年亦呈现出
大幅下滑趋势,加之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的不
确定性大幅增加,其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难以度量,不能满足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基本前提。因而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 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分析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购建、形成资料齐备,主要资产处
于持续使用当中,同时可以在市场上取得购建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满足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要求。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
的价值,也为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提供了资产构建成本
的基础,故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 选择评估方法

     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购建成本角度间接反映企业价值,在评估企
业价值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以及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
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
估时,资产基础法一般不应当作为唯一使用的评估方法。因此,本次评估
采用把被评估单位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考量整体资产价值的市场法与资
产基础法结合同时使用。
     综上,本次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

      (三) 采用市场法评估介绍

     被评估单位主要从事车灯生产和销售相关业务,属于汽车零部件行
业,该行业评估基准日在上海、深圳交易所已上市的上市公司共 108 家,

                                                                    第 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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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以选取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
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相类
似的上市公司 3 家作为可比公司,故本次评估选取上市公司比较法作为评
估方法。

       1. 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

     采用市场法时,应当选择与被评估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参考企业,保
证所选择的参考企业与被评估企业具有可比性。参考企业通常应当与被评
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一般需要具备
如下条件:
     A.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市场;
     B.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
     C.可比上市公司上市交易时间不低于24个月;
     D.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
可以搜集。
     选取可比上市公司后,利用可比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和财务数据,通
过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两者采用会计政策不同产生的差异和特殊事项的
调整,调整为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

       2. 选择并计算可比企业的价值比率

     根据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价值比率。价值
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根据调整
后具有相互可比的基础财务经营数据和报表,分别计算可比企业的价值比
率。

       3.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可比企业的价值比率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修
正、调整

                                                                      第 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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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营运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修正
     (2)     其他因素修正

      4. 比较结果计算

     根据可比企业修正后的价值比率,按照平均权重进行平均得到平均价
值比率,并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基准日账面经营性净资产计算得出比较结果。

      5.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调整

     在比较结果基础上,与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
果汇总得到市场法评估结果。

      6. 市场法模型

     在市场法的评估思路下,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点,本次评估釆
用 PB(剔除货币资金)价值比率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经营性净资
产(剔除货币资金)×修正价值比率 PB-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评估基准日
货币资金)×(1-流动性折扣)+溢余资产、非经营净资产
     其中:PB 是企业全部资产的总体价值(剔除货币资金)与企业经营性
净资产(剔除货币资金、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比值。而企业全部
资产的总体价值(EV),也称“企业实体价值”,EV=股权价值+带息债
务-货币资金。

      (四)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介绍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
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1. 货币性资产


                                                                       第 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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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币种为人民币或美
元。经清查核实后,评估人员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合法持有的货币金额为基
础,扣除可能存在的回收成本数额为其评估价值。

      2.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均为客户支付货款开具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程度
高,变现能力强。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 应收类款项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经清查核实后,评估人员在对应收
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
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
现状等,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
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
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对很可能
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
账准备的方法,根据账龄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
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4. 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
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
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
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预付账款除费用和个别服务已完成评为零,
其余均能在将来收回相应的资产或权利的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第 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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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南宁燎旺持有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和青岛桂格光电持有的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对于南宁燎旺
持有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评估人员在对相关股票核实
无误的基础上,以经核实股票的持股数量与基准日收盘价来确定评估值;
对于青岛桂格光电持有的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评估人员在对
理财产品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享有的收益加本金确定
评估值。

       6. 存货

     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消耗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均属近期购入且周转较快,经调查市场价格变化
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原材料,分析库龄,库龄较短、近期购入且周转较快的材料,经
调查市场价格变化不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库龄时间较长的,
根据评估基准日市场同等用途、品质存货的同等批量的估计采购价,考虑
此类存货存在的失效、报废等情况扣除相应的贬值额,以此确定其评估价
值。
     对于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是企业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尚未完工
的产品,视作原材料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市场同等用途、品质存货的同
等批量的估计采购价,考虑此类存货存在的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
用、物理磨损等情况扣除相应的贬值额,以此确定其评估价值。
     用于对外销售的产成品,根据此类存货以不含税正常出厂价预计可实
现的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税费等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正常市场价
值。其中产成品依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实物盘点抽查核实,在其市场
价值基础上,重点关注存货的陈旧与损失情况,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分析

                                                                    第 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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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和损失程度确定折价率并计算评估值。
     对于发出商品,依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发出商品的所有权进行核实,
抽查形成发出商品的购货发票等,对于确实是企业在以后经营期间能获得
收益的发出商品,据此类存货以不含税正常出厂价预计可实现的销售收入,
扣除需销售税费等及相应的合理利润确定正常市场价值。

      7.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包括模具部耗材、模具部非立项项目成本、自制模具及
工装-未完工、原材料-软工装、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和待认证增值税等。本
次评估通过核实有关资料,查阅账务记录,证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考虑资产的受益年限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贡献,评
估资产价值。

      8. 持有待售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为企业待转让的资产,包括静音粉碎机ML-SSC3011、
7.5吨叉车 CPCD75-RG17-S台式电脑、自制冷却机、涂布压合机等共28台。
本次评估通过核实有关资料,查阅账务记录,证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参考设备类资产评估方法评估资产价值。

      9. 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
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
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被投资公司包括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和柳州
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业务均为汽车灯具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为
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重庆长安和东风小康等国内汽车品牌整车厂供
                                                                    第 6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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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客户较为单一,且汽车零部件行业近几年随着汽车市场的下滑,行业
的经营状况随之不断的下滑,其收益水平近三年亦呈现出大幅下滑趋势,
加之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各公司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其
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难以度量,不能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基本前提。
故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被投资企业100%股权市场价值,
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该项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各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采用的评估方法,各项
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保持一致,采用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以合理公允
和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的价值。

      10.    房屋建筑物

     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片车园横四
路 12 号、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和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
处华泉一路 16 号的厂区内部的房屋建筑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房屋建筑物
成本法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开发或建造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所需的建筑安
装工程费、税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摊的固定资产投资必要的前期费
用与管理费用等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占用资金的利息,得出
该等房屋建筑的重置全价。然后根据该等房屋建筑的使用及维护情况,相
应扣除其实体性贬值及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各项贬值,
以此确定该等房屋建筑的评估价值。
     房屋建筑物评估值=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成新率
     其中:
     重值全价=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于购买的非生产性房屋,由于相关物业市场交易较活跃,可选取的

                                                                    第 6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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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物案例较多,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房地产
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类似房地产的已
知价格作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修正,
以此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计算公式为:
     V=[Σ(An×аn)]×S
     其中:V—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
     Σ—求和;
     An—各参照物经调整后的参考值;
     аn—各参照物在比较中的权重;
     S—委估对象的建筑面积。

      11.    机器设备类资产

     机器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可收集资
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是先行估算设备于评估基
准日的不含增值税重置全价,然后根据设备的运行维护现状及预计其未来
使用情况,相应扣减其实体性贬值及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等各项贬值,以此确定待估设备的评估价值。设备的各项贬值可通过成新
率综合计算。
     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     重置全价


     A.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由具有替代性的同等或类似设备的购置价或建造
成本,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包括工艺生产联合试运转和准备
费、固定资产投资必要的前期费用与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

                                                                    第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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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或建造成本+运杂费+安装调试基础费-设备
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a)设备购置费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市场价
格的设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
     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近年机电产品价格信息等资料
及网上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
     对自制非标设备的设备价值,主要依据所发生的材料费、运杂费、人
工费及机械台班费等综合确定其单位材料(主材)造价(以元/吨计),再乘以
设备的总重量确定。

     (b)     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
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
费率计取。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
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c)安装调试基础费

     包括安装工程费、设备调试费用和基础费用等。参考《资产评估常用
数据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工艺要求、重量、安装难易程度,
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准,按不同安装费率、基础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对安装不需要单独基
础的设备,不考虑基础费用。

     B. 运输车辆重置全价

                                                                    第 6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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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
的现行不含税购置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
条例》规定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全价,
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现行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a)现行购置价主要取自当地汽车市场现行报价或参照网上报价;
     (b)     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分别车辆所处区域按当地交通管理部门
规定计取。

     C.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依据其购置价(不含税价)
确定重置全价。

     (2)     成新率

     A. 机器设备成新率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
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 电子设备成新率

     对于电子设备等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
根据各类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由评估人员考虑各种贬值因素,确定尚可
使用年限后按年限法综合测定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C. 车辆成新率

                                                                      第 6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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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
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按年限成新率和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确定。然后
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2.    土地使用权

     母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共 5 宗,包括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片车园横四路 12 号 C-5-3 地块、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堡云路 14 号地块、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华泉一路 16 号地块和南
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地块,对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地块、
柳州市柳东新区花岭片车园横四路 12 号 C-5-3 地块、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
堡云路 14 号地块和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华泉一路 16 号地块采用
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对于南宁市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地块采用房地合
一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
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
期日、区域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地价的方
法。其基本公式为:
     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
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13.    其他无形资产

                                                                     第 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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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无形资产为购买的各种外购软件、管理系统、防火墙等,商标权
和专利权。
     本次评估对于购买的各种应用软件、管理系统,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
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
证,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由于该类外购软件是针对企业特性设置,
对于该类软件,估测评估基准日再取得成本(重置成本),考虑存在的各
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该类软件的评估价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各种贬值因素
     对于商标权的价值,由于产品的专用性较强,产品销售主要为整车配
套,商标对企业经营的贡献不大,故采用成本法确定其评估价值。
     对于专利权,采用收益法评估,具体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根据销售
收入与销售收入分成率测算无形资产的收益,即从在一定的规模条件下的
专利产品能够为公司带来的收入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再乘以
一定的销售收入分成率,确定专利权能够为资产拥有方带来的利益,得出
该专利权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 =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额现值之和

                                  
                 n
      P    Ft / 1  i 
                              t

                 t 1

     式中:
             P—待估专利权评估值
             Ft—未来第 t 年的分成基数(税后销售收入)
             n—收益年限
             t—未来第 t 年
             α—销售收入分成率
             i—折现率

      14.    长期待摊费用
                                                                       第 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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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用于生产各类车灯的模具和房屋装修费。抽查了
支出的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并对费用的发生及摊销情况进行了核实,对于模具,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
为评估值。对于房屋装修费,由于对应实物已在固定资产中反映,此处评
估为0。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存货
跌价准备和利润亏损产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
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以经核实
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企业缴纳的房产维修基金。本次评估通过核实有关
资料,查阅账务记录,证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考虑资产的受益年限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贡献,评估资产价值。

      17.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企业租赁的仓库。本次评估通过核实有关资料,查阅相
关的合同,证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经核实
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8.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为被评估单位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的借款及
借款利息。评估人员经查阅了借款合同,抽查了有关会计记录等现场核实,

                                                                    第 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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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记载真实、利息支付及时,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9.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均为企业支付货款开具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核
实了应付票据有关账簿记录,文件资料,并抽查其原始凭证,以核实后账
面值作为评估值。

      20.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款项有关
账簿记录,文件资料,并选取金额较大或异常的款项抽查其原始凭证,同
时进行业务与合同及其合理性分析和必要的函证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应
付款项的真实性,以经核实后确定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1.    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人员获取企业计提和发放职工薪酬资料,核实相关会计记录,以
经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2.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为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等。评估人员通过了解被评估单位应纳税项的内容,核查相关数据的正确
性及汇缴真实性,以经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企业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中
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物件款和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查阅了融资租赁合同、抽查了有关会计记录,以核实后的账
面值作为评估值。

                                                                    第 6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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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为企业销售车灯形成的负债。评估人员经查实,证明交
易事项真实,款项入账金额准确,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承担的债务
项目、该等债务项目于评估基准日企业应承担的金额确定账面值的真实性,
以经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5.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为企业销售车灯形成的合同负债。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的合
同,证明交易事项真实,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承担的债务项目、该
等债务项目于评估基准日企业应承担的金额确定账面值的真实性,以经核
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为应付融资租入租赁物件款。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资产的
租赁合同、协议等,经核实,账务记载真实,入账及时,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定评估值。

      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被评估单位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造
成,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评估人
员核查了相关入账依据,了解形成原因和未来预计支付的情况,确认其真
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是被评估单位由于研发及产业化智能化LED汽车车灯
关键技术而形成的递延收益。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文件等入账依据,根据
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国家拨付给被评估单位的资金属于政府给予企业的
                                                                    第 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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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经核实,该部分补助不需要返还,但需考虑缴纳企
业所得税,故按账面值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评估值。

      29.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是被评估单位由于仓储租赁而形成的负债。评估人员通过核
实了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实际需要承担的金额确定
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主要程序包括明确业务基本事项、订立业务委托合同、编制
资产评估计划、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
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等。

      (一) 评估准备阶段

      1. 与委托人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
等业务基本事项;
      2. 对自身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3. 与委托人依法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4.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二) 资产核实和资料验证阶段

      1. 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
权属。现场调查手段通常包括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根据重
要性原则采用逐项或者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
      2.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包括:
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资料,从政
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其他涉及评
                                                                       第 7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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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必要资料。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
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他重要资料以包括签字、盖章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
式进行确认。
      3. 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
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
      4.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
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三) 选择评估方法和结果测算阶段

      1.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2.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使用评估假设,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
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四) 形成评估结论和复核、沟通、出具报告阶段

      1. 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2. 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3.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
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4. 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
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
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5. 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一) 基本假设


                                                                     第 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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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
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
格的估计。
       2. 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
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
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
进行的。
       3. 持续使用假设——在用续用。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
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址持续使
用。

      (二) 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

       1.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
改良、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
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3. 评估报告中所涉及房地产的面积、性质、形状等数据均依据房地产
权属文件记载或由委托人提供,评估人员未对相关房地产的界址、面积等
进行测量,假设其均为合法和真实的。
       4.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土地、房屋建筑物
等房地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缺陷,相关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
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
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5. 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所涉及房地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从其可见实
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因技术条件限制,

                                                                      第 7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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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相关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组织专项技术检测。
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影响
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假设其关键部件和材料无潜在的质量缺陷。
      6. 评估人员已就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从其实质、具体内容的技
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市场接受程度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并与有关专
业人员进行访谈,但未就相关资产组织专项论证。无形资产价值认识过程
必然受到资料收集过程、访谈对象和内容差异,以及从中获取的信息等影
响,对评估人员形成的专业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本次评估是在假设评
估人员掌握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是符合其实际情况并满
足其购建、开发、利用、经营和收益等一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7. 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假设评估对象不会受到已经存在的或将来
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
      8. 假设评估对象不会遇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
其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 假设本次评估中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
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三) 关于企业经营和预测假设

      1. 假设国际金融和全球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
易各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
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
税收政策等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完全
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4. 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在基准日后保持当前可知的发展方向和

                                                                     第 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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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势不变,没有考虑将来未知新科技、新商业理念等出现对行业趋势产生
的影响;
      5.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
方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管理水平,以及在当前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
竞争环境下持续经营。
      6. 评估只基于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
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
续可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带来的影响;假设被评估单位将维持评估基
准日的投资总额、财务杠杆水平等基本保持不变。
      7. 假设被评估单位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被评估单
位管理层是负责和尽职工作的,且管理层相对稳定和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不考虑将来经营者发生重大调整或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对未来预期收益
的影响。
      8. 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持续经营期内的任一时点下,其资产的表现形式
是不同的。
      9.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年末流入,现金流出为
年末流出。
      10.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能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
策,持续享受所得税率为 15%。
      11.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保持一致。
      12.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开展合法经营必须遵
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 其他假设


                                                                      第 7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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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
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假
设委托人已依法行事。
      2. 假设评估范围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一致,未考
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
有负债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 假设被评估对象所需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
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当上述评估假设和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影
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

      十、 评估结论

      (一)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1. 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值为人民币伍亿玖仟叁佰伍拾肆万伍仟伍佰元(RMB59,354.55 万
元);
     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叁仟柒佰叁拾捌万零壹佰元(RMB73,738.01 万
元);
     评估增值为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陆佰元(RMB14,383.46
万元) ,增值率 24.23%。

      2.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壹拾叁亿捌仟捌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元
(RMB138,859.66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贰佰陆拾壹万壹仟
                                                                     第 7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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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佰元(RMB151,261.11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零壹万肆仟
伍佰元(RMB12,401.45 万元),增值率 8.93%;
       负债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伍佰零伍万壹仟壹佰元(RMB
79,505.11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RMB
79,443.35 万元),评估减值人民币陆拾壹万柒仟陆佰元(RMB61.76 万元),
减值率 0.08%;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伍亿玖仟叁佰伍拾肆万伍仟
伍佰元(RMB59,354.55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柒仟
陆佰元(RMB71,817.76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陆拾叁万贰仟
壹佰元(RMB12,463.21 万元),增值率 21.0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
                                                                                                                     表1
被评估单位: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22,202.12                 122,366.16             164.04              0.13
  2   非流动资产                                  16,657.54               28,894.95        12,237.41               73.46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7,087.31               15,443.14         8,355.83              117.90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8         固定资产                               5,327.26                8,212.46         2,885.20               54.16
  9         在建工程                                     -                       -                  -                   -
 10         工程物资                                     -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13         油气资产                                     -                       -                  -                   -
 14         无形资产                               1,409.49                2,416.43         1,006.94               71.44
 15         开发支出                                     -                       -                  -                   -
 16         商誉                                         -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1,962.13                1,951.56             -10.57              -0.54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82                  422.82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3.05                  383.05                  -                   -
 20               资产总计                   138,859.66                 151,261.11         12,401.45                8.93
 21   流动负债                                    78,962.31               78,984.76              22.45              0.03
 22   非流动负债                                    542.80                  458.59              -84.21             -15.51
 23               负债合计                    79,505.11                  79,443.35              -61.76              -0.08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9,354.55                  71,817.76         12,463.21               21.00


       (二) 不同评估方法下结果分析

       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相差 1,920.25 万元,
差异率为 2.60%。
       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较为接近,可以相互验证。

                                                                                                            第 7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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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评估结论的确定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被评估单位属于汽车零配件行业,其
未来的发展受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消费需求影响较大。市场法结果受
市场逐利影响较大,相对而言,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从资产构建角度客
观地反映了被评估单位拥有当前生产规模的市场价值;再者,资产评估反
映被评估单位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价值,为委托人收购股权提供了最基
本的企业购建成本价值参考依据。且企业目前收益未能覆盖资产原始投入,
不存在商誉等不可辨认资产,账外可辨认资产主要为专利权和商标权,已
包含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资产基础法结果基本能反映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南宁燎旺车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价
值评估结论为:
     资产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壹拾叁亿捌仟捌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元
(RMB138,859.66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壹仟贰佰陆拾壹万壹仟
壹佰元(RMB151,261.11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零壹万肆仟
伍佰元(RMB12,401.45 万元),增值率 8.93%;
     负债总计:账面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伍佰零伍万壹仟壹佰元(RMB
79,505.11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RMB
79,443.35 万元),评估减值人民币陆拾壹万柒仟陆佰元(RMB61.76 万元),
减值率 0.08%;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伍亿玖仟叁佰伍拾肆万伍仟
伍佰元(RMB59,354.55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壹仟捌佰壹拾柒万柒仟
陆佰元(RMB71,817.76 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陆拾叁万贰仟
壹佰元(RMB12,463.21 万元),增值率 21.00%。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本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 7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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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有关监管规定,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
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基础上,通常,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
不超过一年时,即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以
内,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

      (五) 有关评估结论的说明

      1.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及涉及资产欠缴税款和交易时可能需
支付的各种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等支出对其价值的影响,也未对资产评估增
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2. 评估人员已知晓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评估已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的影响。
      3.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
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提供专业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
员未对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
      4. 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提
供关于评估对象的信息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依
法提供真实、完整和合法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技术参数等其他资
料为前提,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评估人员已尽职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
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并作为编制评估报告的依据,但
不排除未知事项可能造成评估结论变动。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亦无法承担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与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
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
                                                                       第 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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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
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
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使用,评估报告使用人应特别注意以下
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本次评估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面积
未经过房地产面积测绘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评估人员亦未对其进行丈
量,建筑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若将来在办理房地产证过程中,房地产
管理部门核实的建筑面积与本次评估计算时的建筑面积有差异,应相应调
整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表:
                                                 计量                      账面价值(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备注
                                                 单位                   原值            净值
  1     正和城 584 号车位    钢混   2017/06/30   个        1         60,300.00        53,584.02      南宁燎旺
        科瑞江韵 155 号车
  2                          钢混   2016/07/31   个        1         114,600.00      101,836.42      南宁燎旺
                位

        科瑞江韵 160 号车
  3                          钢混   2016/07/31   个        1         114,600.00      101,836.42      南宁燎旺
                位
        柳州正和城 588 号
  4                          钢混   2017/06/30   个        1         61,500.00        59,977.86      南宁燎旺
               车位

                                                                                                    青岛桂格光
  5           厂房一         钢混   2016/3/31    m      36,279.31   63,976,202.24   48,602,592.92
                                                                                                        电
                                                 m                                                  青岛桂格光
  6           厂房二         钢混   2016/3/31           17,544.37   30,299,987.28   23,019,234.14
                                                                                                        电
                                                 m                                                  青岛桂格光
  7           办公楼         钢混   2016/3/31           4,869.74    10,582,678.83   8,775,110.81
                                                                                                        电




                                                                                                    第 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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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                           账面价值(元)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备注
                                                  单位                         原值              净值
                                                   m                                                         青岛桂格光
  8        原材料仓库        钢混    2016/3/31               1437.90     3,556,167.83        2,728,757.33
                                                                                                                 电
                                                   m                                                         青岛桂格光
  9           围墙           钢混    2016/3/31               2,457.40    1,372,100.51        1,038,623.14
                                                                                                                 电
                                                   m                                                         青岛桂格光
 10          宿舍楼          钢混    2016/3/31               7,126.20    16,825,894.28       13,016,395.35
                                                                                                                 电
                                                   m                                                         青岛桂格光
 11          门卫室          钢混    2016/3/31                40.04       146,906.26           111,320.99
                                                                                                                 电
                                                   m                                                         青岛桂格光
 12           食堂           钢混    2016/3/31               2,882.64    5,865,862.05        4,604,661.82
                                                                                                                 电
                                                   m                                                         青岛桂格光
 13          涂料仓          钢混    2016/3/31               123.34       315,641.43           239,294.67
                                                                                                                 电
                                                   m                                                         青岛桂格光
 14        消防控制室        钢混    2016/3/31                    9.7     148,648.65           122,331.47
                                                                                                                 电
        海信盟旺世家 2 个                          个                                                        青岛桂格光
 15                          钢混                                  1      183,486.24           183,486.24
              车位                                                                                               电
              合计                                          73,335.88   133,273,575.60    102,441,808.88

       2、本次评估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证载权属人为公司股改前名称南
宁燎旺车灯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估单位尚未办理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
虑该事项可能对评估对象价值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
                                                                                                  计量单
序号       权证编号          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位

                                           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包含 1 单元
                            南宁燎旺车灯   101、102、601、602 号;2 单元 103、
         邕房权证字第       有限责任公司   104、203、204、603、604 号;3 单
  1                                                                               1987/01/01         ㎡        959.8
          01652237 号                      元 105、106、205、605 号;4 单元
                                           107、108、208、308、408、607 号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 1 单元
  2                                                                               1987/01/01         ㎡        47.99
          0245960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401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1 栋 2 单元
  3                                                                               1987/01/01         ㎡        47.99
          0245960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3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2 栋 3 单元
  4                                                                               1995/09/01         ㎡        50.35
        0212204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5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5                                                                               1995/09/01         ㎡        50.35
        02459612 号         有限责任公司                  2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2 栋 3 单元
  6                                                                               1995/09/01         ㎡        50.35
        0245961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605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7                                                                               1995/09/01         ㎡        50.35
        0245961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302 房



                                                                                                             第 8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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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国际评字【2021】第 VYMQC0460 号


                                                                                            计量单
序号      权证编号         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位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地下二至
  8                                                                          2000/03/06       ㎡       383.98
       0245961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一层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9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5 栋 1 层     2000/03/06       ㎡       236.37
       0245960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0                                                                          2000/03/06       ㎡       58.68
       02459613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1                                                                          2000/03/06       ㎡       54.31
       02459620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3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2                                                                          2000/03/06       ㎡       62.76
       02459618 号       有限责任公司                2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3                                                                          2000/03/06       ㎡       54.31
       02459614 号       有限责任公司                101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4                                                                          2000/03/06       ㎡       62.76
       02459615 号       有限责任公司                7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5                                                                          2000/03/06       ㎡       62.76
       0245961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4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6 栋 1 单元
 16                                                                          2000/03/06       ㎡       62.76
       02459617 号       有限责任公司                502 房

       邕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兴宁区望州南路 231 号 5 栋 1 单元
 17                                                                          2000/03/06       ㎡       68.82
       02459606 号       有限责任公司                501 房

       渝(2020)江北
                         南宁燎旺车灯   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北路 16 号 2 栋
 18    区不动产权第                                                              2010 年      ㎡       124.9
                         有限责任公司                 1-13-1
       000729865 号

       柳房权证字第      南宁燎旺车灯   西环路 5 号中山城市花园六区 3A 栋
 19                                                                          2002/07/06       ㎡       137.97
       D029377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2 单元 5-2

       201 房地证 2010   南宁燎旺车灯         重庆力帆办事处停车库
 20                                                                          -                ㎡       33.75
       字第 95051 号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701.51



       (二) 委托人提供的关键资料瑕疵情况
       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专业人员所执行的评估程序受到一定程度限
制,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无法对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的
各项资产进行现场实物勘查, 无法对银行存款发函询证。核查过程中,评
估专业人员通过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资产照片、相关资料和抽查凭证等
替代程序进行弥补,尽职核查资产的真实情况。其中对于在印度尼西亚的
房产,企业未委托当地第三方机构对其权属出具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
仅根据企业提供的购买合同、当地的权属证明和入账凭证进行核实。

                                                                                                     第 8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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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专业人员在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时,对于房产类资产,依据企业
提供的房产所在地成交案例并参照国内房地产价值影响因素进行对比修
正;对于设备类资产,国内购买的设备按照国内市场采购价加关税确定,
国外购买的设备按照账面原值参考当地近期物价指数调整。由于评估程序
受限,无法直接、准确的获取印度尼西亚当地房产市场成交案例、市场比
较因素以及物价指数等信息,如与印度尼西亚当地实际公布的信息存在差
异,应相应调整评估结论。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存
货和固定资产)评估值为 568.13 万元,占最终评估结论 0.79%。

      (三)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中存在以下担保事项: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南宁燎旺及子公司相互担保情况如下(金额
万元):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种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贷款人)
                            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和
南宁燎旺       兴业银行南                                        连带责任
                            南宁桂格、青岛桂格光电、青岛桂格                    5,000.00     5,000.00
(注 1)         宁分行                                          保证、抵押
                              精工、柳州桂格光电、重庆桂诺
                            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和
南宁燎旺       兴业银行南                                        连带责任
                            南宁桂格、青岛桂格光电、青岛桂格                    850.00       850.00
(注 2)         宁分行                                          保证、抵押
                              精工、柳州桂格光电、重庆桂诺
                            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和
南宁燎旺       兴业银行南                                        连带责任
                            南宁桂格精工、青岛桂格光电、柳州                    2,000.00     2,000.00
(注 2)         宁分行                                          保证、抵押
                                    桂格光电、重庆桂诺
                            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和
南宁燎旺       兴业银行南                                        连带责任
                            南宁桂格精工、青岛桂格光电、柳州                    4,770.00     4,770.00
(注 2)         宁分行                                          保证、抵押
                                    桂格光电、重庆桂诺
               远东国际融   南宁燎旺、南宁桂格精工、柳州桂格
南宁燎旺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限   光电、青岛桂格光电、杨世悦、顾汉                    2,600.00     1,664.01
(注 3)                                                           保证
                 公司               华、旷林昌和梁小玲
柳州桂格       兴业银行南       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     连带责任
                                                                                2,000.00     2,000.00
光电(注 4)     宁分行         世悦、顾汉华、柳州桂格光电       保证、抵押
柳州桂格       兴业银行南       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     连带责任
                                                                                2,000.00     2,000.00
光电(注 4)     宁分行         世悦、顾汉华、柳州桂格光电       保证、抵押
柳州桂格       兴业银行南   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   连带责任
                                                                                1,000.00     1,000.00
光电(注 4)     宁分行           顾汉华、柳州桂格光电           保证、抵押
柳州桂格       兴业银行南   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   连带责任
                                                                                1,000.00     1,000.00
光电(注 4)     宁分行           顾汉华、柳州桂格光电           保证、抵押
柳州桂格       兴业银行南   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   连带责任
                                                                                1,000.00     1,000.00
光电(注 4)     宁分行           顾汉华、柳州桂格光电           保证、抵押
                            南宁燎旺、重庆桂诺、青岛桂格光电、
柳州桂格     中远海运租                                          连带责任
                            南宁桂格精工、旷林昌、杨世悦、梁                    6,597.60     5,554.00
光电(注 5) 赁有限公司                                            保证
                                          小玲


                                                                                             第 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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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债权人
主债务人                                 担保人               担保种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贷款人)
            远东国际融     南宁桂格精工、南宁燎旺、柳州桂格
重庆桂诺                                                      连带责任
            资租赁有限     光电、青岛桂格光电、杨世悦、顾汉                3,990.00      2,789.73
(注 6)                                                        保证
                公司               华、旷林昌、梁小玲
  合计           ——                    ——                   ——      32,807.60     29,627.74


      注 1: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东盟一部流借字
(2020)第 1012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0 万元(期限
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其中,重庆桂诺以拥有的不
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 12,229.47 万元为限
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证号一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6821
号、证号二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7330 号、证号三渝(2020)
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7429 号、证号四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
第 000437448 号。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南宁桂格精工、青
岛桂格光电、柳州桂格光电、重庆桂诺共同对最高本金限额贰亿元整下的
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注 2: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东盟一部流借字
(2020)第 1002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兴银桂城北流借字(2020)
第 1003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编号为兴银桂城北流借字(2021)第
1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 85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2,00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和 4,770 万元(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1 日)。其中,南宁燎旺以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
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 723.44 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的不动产
分别为:证号一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 0065501 号、证号二桂(2017)
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 0065499 号、证号三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
0065498 号、证号四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 0065497 号;南宁桂格

                                                                                         第 8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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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以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
2,404.45 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证号五桂(2017)
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064815 号、证号六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064833
号、证号七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064840 号。旷林昌、梁小玲、
杨世悦、顾汉华、南宁桂格精工、青岛桂格光电、柳州桂格光电、重庆桂
诺共同对最高本金限额贰亿元整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证额度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除上述抵押和担保外,2021 年 2 月 1 日新增的 4,770 万元借款同时以
重庆桂诺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
12,229.47 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证号一渝(2020)两江新区不
动产权第 000436821 号、证号二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7330
号、证号三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7429 号、证号四渝(2020)
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437448 号。
      注 3:2020 年 5 月 18 日,南宁燎旺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E24MZT-L-01),融资借款金额 2,600 万元,实际取得借款金额
2,400 万元(与融资借款金额的差额 200 万元作为保证金,由远东租赁公司
扣留),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 30 个月。该项融资借款由南宁桂格精工、柳
州桂格光电、青岛桂格光电、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和梁小玲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南宁燎旺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了《所有权转移协议》,根据《售
后回租赁合同一般条款》之约定:在保证乙方(指南宁燎旺,下同)享有
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及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甲方(指远东租赁
公司,下同)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以租赁物件
抵押等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影向。甲方承诺不因转让/抵押行为对乙方的权
利(尤其是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

                                                                       第 8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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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租赁物件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期间届满后的所有
权。
      注 4:柳州桂格光电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东盟一部流
借字(2020)第 1008 号、兴银桂东盟一部流借字(2020)第 1010 号、兴
银 桂 G00155210 贷 2020 第 0062 号 、 WYZH2020120900367 和
WYZH2021012600174 的借款合同,分别借款 2,00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2,00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1,00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1,000 万元(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和 1,000
万元(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其中,柳州桂格
光电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其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敞
口 15,000 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证号一桂(2019)柳州市不
动产权第 0191988 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 12 号 1 号厂房、证号二桂(2019)
柳州市不动产权第 0191991 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 12 号模具中心、证号三
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 0191994 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 12 号物流门
门卫室、证号四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 0191995 号坐落地为车园横
四路 12 号大门门卫室。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以主
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敞口 15,000 万元为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额度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注 5:柳州桂格光电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
签订编号为 SH-B202060541 的《融资租赁合同》,柳州桂格光电以固定资
产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中远海运贷款 6,597.60 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 33
个月。南宁燎旺、重庆桂诺、青岛桂格光电、南宁桂格精工、杨世悦、梁
小玲、旷林昌和顾汉华共同为全部租金及手续费合计 7,060.4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 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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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6:2020 年 6 月 21 日,重庆桂诺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
合同》(合同编号:IFELC20DE2XZXM-L-01),融资借款金额 3,990 万元,
实际取得借款金额 3,590 万元(与融资借款金额的差额 400 万元作为保证金,
由远东租赁公司扣留),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 30 个月。该项融资租赁借款
由重庆桂诺以自身拥有的 28 项固定资产和 104 项模具进行抵押。重庆桂诺
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了《所有权转移协议》,同时南宁燎旺、南宁桂格精
工、柳州桂格光电、青岛桂格光电、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为
该项租赁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一般条款》之
约定:在保证乙方(指重庆桂诺,下同)享有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及不影
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甲方(指远东租赁公司,下同)可向任何第三
方转让其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以租赁物件抵押等担保,合同效力不受
影向。甲方承诺不因转让/抵押行为对乙方的权利(尤其是本合同的履行)
造成不利影响。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
租赁物件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期间届满后的所有权。
     目前上述担保涉及的贷款正常,尚未到期,贷款利息按期支付。本次
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中存在以下主要的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至评估工作完成时,上述事项尚未有进一步的进展,
对于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美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和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买卖纠纷,评估人员已对涉诉金额全
额计提风险损失,对于其他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未作考虑。
     (1)南宁燎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洋”)
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

                                                                       第 8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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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洋支付货款 590,948.44 元及违约金 5.90 万元。涉及挂账金额为
590,948.44 元。经法院协调,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湖北美洋于 2021
年6 月30 日前、 月31 日前分别支付货款196,890.00 元,剩余货款197,168.44
元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全部付清,若被告湖北美洋未按上述任意一期约
定履行付款义务,南宁燎旺有权就实际尚欠货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
至报告出具日,湖北美洋尚未履行付款义务。
     (2)南宁燎旺与重庆美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重庆美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
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案号:
(2020)渝仲字第 3414 号),要求裁决重庆美万支付技术开发费 470.21
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0.73 万元、承担律师费 5 万元,合计 545.94
万元(以上金额为暂计)。涉及挂账金额为 4,702,051.28 元。截至报告出具
日,本案尚未审结。
     (3)南宁燎旺与江苏宏泰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
买卖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1)桂 01 民初 1028 号),请求判令江苏宏泰赔偿南宁燎旺因被告表
面硬化涂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索赔金额损失 2,130.40 万元和货款逾期利
息损失 287.60 万元,合计 2,417.99 万元。南宁燎旺提供了与本案相关的《车
灯零部件及材料产品买卖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索赔协议》。涉
及挂账金额为 4,289,457.98 元。由于江苏宏泰提供的表面硬化涂料存在质量
问题,南宁燎旺于 2018 年 1 月开始陆续收到主机客户外三包因表面硬化涂
料失效的退件,截止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南宁燎旺被主机客户退回和索
赔的车灯产品 28 批次,车灯产品共计 29,657 只,造成损失 2,130.40 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索赔协议。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尚未审结。
     (4)南宁燎旺子公司——重庆桂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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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支付货款 852.04 万元及资金占
用损失。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立案后,依简易程进行了审理。涉及挂
账金额为 8,520,388.07 元。经法院调解,湖北美洋同意分期向重庆桂诺支付
货款,但未实际履行,重庆桂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在执行中。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承担货物损失 369.48 万元,襄
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立案。截至报告出具
日,本案尚未审结。
     (5)南宁燎旺子公司——重庆桂诺与重庆福汇道服务纠纷案
     2018 年 10 月 22 日,重庆桂诺与重庆福汇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福汇道”)签订《项目资金服务合同》,委托福汇道公司代为申请
“小升规”、“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项目,服务费为重庆桂诺获得
国家或重庆市政府、两江新区(含渝北区)政府相关补助资金总额的 14%。
2017 年 7 月,重庆桂诺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金额 150 万元,
重庆福汇道认为该项目应属于其应计服务费项目,但重庆桂诺认为其没有
提供相应服务,因此产生纠纷,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
重庆福汇道诉讼请求,重庆福汇道已提起上诉。截至报告出具日,该上诉
案尚未审结。
     (6)劳动争议
     ①罗某熙因与南宁燎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争议,向南宁市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定南宁燎旺应向罗某熙支付解除劳
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2,951.00 元。南宁燎旺不服仲裁,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桂 0107 民初 4288 号),一审判决与仲裁
裁定结果一致。南宁燎旺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向法院提起
上诉(案号(2021)桂 01 民终 4449 号),请求撤销(2020)桂 0107 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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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8 号判决,并依法改判南宁燎旺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案
件诉讼费由罗某熙承担。截至报告出具日,本上诉案尚未审结。
     ②梁某肖因与南宁燎旺劳动争议纠纷,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定南宁燎旺支付梁某肖工资3,009.00元,对梁某肖
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梁某肖不服仲裁,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号(2019)桂0107民初7095号),法院一审判决南宁燎旺应支
付梁某肖工资4,856元,驳回梁某肖其他诉讼请求。梁某肖不服一审判决,
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南宁燎旺支付其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合计
262,135.00元。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尚未审结。

      (五) 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情况

     本项目所有评估工作均未利用专家工作完成。

      (六) 重大期后事项和经济行为的影响

     至出具报告之日,评估师未获告知,亦未发现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重大期后事项。
     以上存在的特别事项特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报告使用范围仅限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本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
员不承担责任。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3.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
能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对于使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用途,被出示或通过其
                                                                      第 8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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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途径掌握本报告的非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不因本报告而提供进一步的咨询,
不提供证词、出席法庭或其他法律诉讼过程中的聆讯,并保留向非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追究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
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的保证。
      5. 本报告的分析与结论是根据报告中所述评估原则、评估依据、评估
假设与限制条件、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而得出,仅在本报告所述评估假设
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6. 在本报告出具日期后及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评估对象
价值的重大期后事项,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的变
化,资产市场价值的巨大变化等,不能直接使用本报告评估结论。
      7. 本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表,所有备查文件及评估明细
表亦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应与本报告正文同时使用才有效。
      8. 本报告是以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材料复
印件为依据,评估人员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合理关注,对相关
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不保证对所有文件和材料复印件的正本进行了
逐项审阅和复核;除报告中有特别说明以外,未考虑评估对象权属缺陷对
其价值的影响。
      9. 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
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本报告不能成为资产权属的证明文件,亦
不为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
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11.    本评估报告内容的解释权属本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

                                                                      第 9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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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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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 9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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