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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2021-07-29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B 股)
                            公告编号:2021-047


               佛 山电 器照 明股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 48,752
万元(投资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自有资金,
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宁燎旺”)。
    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与南宁燎旺 282 名股东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合计受让南宁燎旺股份 11,221,083 股,受让股份比例
占南宁燎旺目前总股本的 40.92%(其中 107 名小股东及 14 名公司认
可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南宁燎旺
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公司)。同时,公司已与南宁燎旺及南宁燎旺现实
际控制人已签署了有关增资协议,公司将以现金 20,000 万元对南宁
燎旺进行增资扩股。上述受让股份及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南
宁燎旺 53.79%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7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及2021年6月25日、7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大公报》的《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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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
定[2021]42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
查,现决定,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
办理。”


    公司本次并购事项已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尚待办理股权过户手
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大 公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
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
查决定[2021]426 号)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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