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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9-30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重
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
准进行以下说明: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首次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5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深圳综合指数(399106.SZ)、申万电子指数
(801080.SI)涨跌幅情况如下所示:
                                  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幅
                                 (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000541.SZ)                     5.83                     5.90   1.20%
 深圳综合指数(399106.SZ)                       2,337.26                 2,396.20   2.52%
 申万电子指数(801080.SI)                       4,552.99                 4,985.49   9.50%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1.32%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涨跌幅                             -8.30%

    在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和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后,上市公司
股票在敏感重大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
波动情况,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
明》之盖章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