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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2021-09-30  

                               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佛山照明”)拟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国
星光电 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将成为国
星光电的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互为一致行动人的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实际控制人”)作为佛山照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
见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设计合理可行,定价公允公正,有利于促进佛山照
明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佛山照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佛山照明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之签章页)




承诺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的签署页)




承诺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罗一平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的签署页)




承诺人: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姚   曙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的签署页)




承诺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的签署页)




承诺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黄穗玲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原则性意见》的签署页)




承诺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