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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1-09-3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重
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
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一)与
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
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
对外捐赠资产。”

    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如下:

    1、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禅盛电子镇流器有限公司及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佛山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佛山市禅盛电子镇流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禅盛电子”)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
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源”)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转让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八处物业资产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议案》,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分
别转让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八处物业资产,挂牌价格不低于
评估价。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有关规定,调整尚未售出物
业的转让价格并重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
行处置。

    3、收购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0 年 12 月 2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湖南科达新能
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收购关联法人广东华
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科达”)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70,625.63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
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
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合计受
让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40.92%的股权,同时公
司与南宁燎旺及南宁燎旺实际控制人签署了有关增资协议;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南宁燎旺已完成股权过户及增加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宁
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自此公司直接持有南宁燎旺 53.79%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影响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禅盛电子主营电子镇流器、电子变压器等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光源主营照明及机电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湖南科达主
要进行股权投资,没有实质性经营业务;南宁燎旺专业从事汽车灯具生产、检测、
销售,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
销售 LED 器件及组件产品,另一交易标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持股
型公司,其存续的主要目的为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此本
次标的资产与上述资产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湖南科达与本次交易标的同属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
业,因此前述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但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情形,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