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1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的领导下,本着对股东和员工
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审慎、客观地审议公司财
务状况、生产经营、重大投资等议题,切实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2 项。监事
会成员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及活动,及时、全面地获取各类经营
管理信息,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和提示,
进一步强化了履职监督效能。
2021 年监事会会议时间、届次、议题等主要情况如下:
1.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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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一季度报告》。
3.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1 年半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南宁燎旺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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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5.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4)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
估值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
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
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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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
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管
理层的日常经营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
决策部署,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
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
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履职的能
力。
三、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活动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并组织
了专项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的一年里认真谨
慎,勤勉尽责,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负责,能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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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
2021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
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
通过部门自查和内部审计部门复查的方式,促使各部门严格按照内控
制度开展工作,并加以整改完善,使公司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有效的,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公允,严格按照决策权限进行审批,未有
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通过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内容、价格及有关协议
的检查核实,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审议程序合法,交
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及其全
资子公司之间互相存在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其他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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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和履职评价机制,优
化监督检查方式和结果运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维
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做出努力,促
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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