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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贯

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关联交易、资产出售、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

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1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

      存在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

      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在公司收购南宁燎旺之前已发生,并在公司 2021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中进行了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南宁燎旺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

      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          担保期   担保类型    是否履行完

                                        (万元)       额(万元)                                毕

                                                                    2019 年 12

南 宁 燎旺 车灯 股 柳 州 桂格 光电 科                               月     30 日 连带责任担
                                        15,000.00 5,000.00                                       否
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保

                                                                    月 30 日

重 庆 桂诺 光电 科

技有限公司、青岛                                                    2019 年 12

桂 格 光电 科技 有 南 宁 燎旺 车灯 股                               月     30 日 连带责任保
                                        20,000.00 4,770.00                                       否
限公司、柳州桂格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证、抵押

光 电 科技 有限 公                                                  月 30 日

司


              四、对与广晟财务公司关联存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业务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公司的利益。广晟财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的控制风险。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业务目前不存
                                                   2
在重大风险问题。

    五、对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的,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后能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控股子公司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控股子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希元   张仁寿   窦林平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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