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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负债管理制度2022-04-2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负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规范佛山电器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健全债务风
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约束促进公司持续平稳健康
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体目标: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推动企业
高质量发展,以控制债务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资本回
报为目标,坚持稳健经营,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公司整体债
务规模,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健经营。树立新发展理念,着眼于健康和可
持续发展,强化风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严格管控负债
规模和杠杆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将债务风险锁定在可控范
围内,防止脱离实际情况追求高速、贪大求全、过度负债、
冒进经营。
    (二)坚持科学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
    (三)强化自我约束。公司要强化资产负债自我约束,建
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
变化、经济周期波动等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风险管控
目标,运用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企业杠杆和债务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加强债务管理的措施
    第五条 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禁止与企业资
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
不相匹配的投资项目;加强投资全过程管理,应以投资价值
分析和风险防控为重点,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
全过程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严控非主业投资。
    第六条 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产结构。公司要摸清家
底,分类清理企业闲置或低效无效资产,采取出售、转让、
租赁、回租和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实现有效利用。充
分发挥产权市场价格发现、价值实现的功能,有效处置拟退
出企业的股权。
    第七条 明确三线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原则
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
准线,基准线加 5 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基
准线加 10 个百分点为本年度资产负债率重点监管线,根据
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综合考虑市场前景、资金
成本、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加强资本结构规划与
管理,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目标,保持财务
稳健、有竞争力。
    公司负债管理部门要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超过预警线
和重点监管线的情况,要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有
息负债和经营性负债等债务类型结构、短期负债和中长期负
债等债务期限结构,分析息税前利润、已获利息倍数、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科学评估债
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风险情况持续监测,明确提出降低资产
负债率的目标、时限和措施。
    第八条 合理配置融资工具,注重融资结构和期限适配
性。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强银
企战略合作,努力争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原则上
不允许采取“名股实债”方式进行融资,不允许通过引入“名
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购买劣后级份额等方式承担本应由其
他股东承担的风险;审慎使用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期票
据等融资工具,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根据生产经营、投资
项目、现金流和债务规模,合理规划和安排长短期融资比重、
债务规模和时间区间,原则上不允许短债长用、短融长投和
货币错配,防止债务过度集中兑付。
    第九条 加强资金监测与管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资金成本,强化资金预算,保障资金链的安全。密切关
注利率和外汇市场走势,防范和控制利率和汇率风险,加强
汇兑损益管理,合法合规利用境外资金,提高资金整体运作
水平。
    第十条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维护资金安全。严格
执行资金授权审批管理制度,审批资金拨付必须遵守规定程
序、符合支付条件、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并控制在预算额度
内;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大额资金审核拨付、会
计核算等日常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禁止违反决
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批准资金支出;禁止设立“小金库”;
禁止违规集资、捐赠、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
办理银行票据;禁止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禁止违规以个人名
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存货和应收款项规模与增长速度,建
立逾期应收款项催收和存货管控制度。建立客户信用管理和
信用评价制度,运用信息系统对授信业务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关注抵押资产及货物的市场价值变动,将信用额度控制在合
理范围;加强货款回收管理,强化往来款项账务核对,落实
催收责任,定期做好存货盘点,及时处理积压存货,提升应
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第十二条 规范内部资金拆借,禁止对外资金拆借。对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资金拆借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
查。禁止以融资或赚取息差为目的对融资性贸易业务提供资
金拆借,禁止以借款转贷的形式变更资金实际使用人并逃避
监管的行为。禁止超股比资金拆借。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不允许为以下五类企业提供资金拆借:
一是产权不明、转制尚未完成的企业;二是已进入重组、托
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三是财务状况恶化、资不
抵债、管理混乱或经营风险较大的企业;四是与其他企业存
在重大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重大赔偿责任的
企业;五是已发生资金拆借违约且仍未妥善解决的企业。
    第十四条 加强担保事项管理,切实防范或有风险。建
立和完善严格的担保管理制度,控制对外担保规模,禁止超
股比担保。
    第十五条 严肃财务会计核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并准
确列报,不得做假账,禁止将金融负债列示为权益类人为调
节资产负债率的行为。遵循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既定会计
政策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规范股权投资核算;合并财务
报表的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禁止以任何理由人
为调控合并范围粉饰报表。
    第十六条 加强决策管理。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重
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项目逐项提交公司党委会前置
研究,按公司相关规定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者股东
大会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 对债务风险实行动态监测,做好资金动态平
衡计划,严防资金链断裂风险。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提
高前瞻性和预测力,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公司每年
结合年度报表审计情况,排查存在的债务风险问题,制定风
险防控目标和措施;定期监测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
带息负债比率、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现金比率等重要指标变
化,着力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对债务风险进行分析,按照带息负
债、对外担保、资金拆借、应收款项等债权债务种类细化分
析,评价其对财务风险的影响。对于可能引发重大财务风险
的,立即向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防范风险蔓延。


                   第三章 负债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负债管理的主管部门为财务部,法律与
风控事务部、招投标中心、各事业部、投资部、董事会办公
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办理。
   (一)财务部为公司负债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债务管控,建立票据、银行债务等金融
机构债务管理台账,负责债务风险预警及动态监控。
   (二)投资部负责建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管控投资风
险,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资金筹划及相关风险管控。
   (三)办公室负责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及相关风险防控。
   (四)招投标中心、各事业部配合财务部管控生产经营
活动中产生的债务风险,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业务管理台账,
详细记录业务发生的对象、金额、期限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法律与风控事务部负责对外负债法律审查及法律
风险把控,包括合同审查及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六)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负债管理的合规性复核,
按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章 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公司本部
和子公司负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违规行为,督促落实
整改。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造成公司重大
资产损失的行为,严格按照《佛山照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
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