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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办法2022-08-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下属企

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

目标和稳定发展的影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

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

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

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1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

沟通;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

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

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

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七条 公司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情况、

重大风险事件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 积极开展全面风险

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

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调动各职能部门、业

务单位参与风险管理,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相

关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

                                  2
企业在实现公司及业务战略和任务的过程中,应及时识别、系统分析风

险并主动管理风险,及时上报重大风险。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风险管理机制

和制度建设,为第一道防线提供专业领域的风险管理指引及建议,以协

助第一道防线完善其风险控制流程与措施,促进第一道防线对风险管控

的实施合理奏效。

   审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主要对经营管理过程的重大

风险管理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测评或审计,实施独立监督。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各业

务单位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定期审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指导、

监督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经董事会授权承担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

责。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由公司经理层成员组成的合规、内控及风险管

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风险管理职责主要

包括:

   (一)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的具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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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公司年度合规、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四)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各道风险管理工作

的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五)审议重大风险的管理解决方案及实施情况,协调相关资源支

持重大风险应对举措的落实;

   (六)经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职

能部门,负责统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企业风险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

日常工作;

   (二)汇总各部门的风险管理信息,建立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台账;

   (三)实行定期台账动态管理,有序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的全面风

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六)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

度;

   (二)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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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

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公司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 重大事件

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通过相关程序,指导和监督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

企业相适应或符合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 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一节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

关的内部、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把收集信息的职责分

工落实到各部门和下属企业。

    第十七条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牵头制定信息收集办法和标准,对通

过内部讨论、数据收集、外部沟通等方式获取信息做出指引;各职能部



                                  5
门及下属企业对本部门或单位的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风险管理职能部

门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风险信息收集在时间安排上可根据公司风险评估的周期,

可以作为年度业务计划或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和风险与控

制自我评估周期相配合。

                         第二节 风险评估

    第十九条 公司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信息和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

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

价三个步骤。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公司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

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

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

   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列出风险清单,包括风险编号、风险类别、风险

名称、风险描述、风险管理者、风险成因,风险成因类别、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梳理公司层面的战略目标、经营性目标、报告性

目标、合规性目标,再将这些层层分解形成若干子目标, 以目标为源头

进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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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后对目标影响

程度的定性、定量评估标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通常指风险发生的概率,

风险发生后对目标的影响程度,通常需要考虑财务、声誉、运营、环境、

安全等影响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

险发生后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分析和

排序,初步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

合。定性方法可采用查阅文件、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

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

和调查研究等。在定量方法上,可根据风险管理发展不同阶段,探索在

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采用更为全面和系统的量化评估方法。

    第二十六条 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时,应依据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确

定评估范围,可以是整个集团或某子企业,也可以是某一个部门,或某

项特定的业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可选用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

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根据自身规模、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高

级管理层对业务的熟悉程度、公司具备的项目资源、企业文化建设等实

际情况选择具体的开展方式。

    第二十八条 自下而上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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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开展工作,由各部门对其所涉及的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

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

   (二)由于风险影响往往会跨越数个部门,因此各部门需要就已经

辨识的相关风险进行沟通,修正风险评估结果;

   (三)根据风险的重要性进行排序;

   (四)高级管理层对于重要风险领域进行讨论和分析,并确定需要

优先关注的高风险;

   (五)在各部门的协助下,由高级管理层确定风险应对措施。

    第二十九条 自上而下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一) 以研讨会的形式,由高级管理层根据企业战略目标识别出关

键风险;

   (二)根据关键风险点的重要和紧急程度,选取若干作为示范性风

险;

   (三) 在高级管理层的参与下,由各部门对示范性风险进行深入研

究,充分分析风险的成因、特性和发生后的结果,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四)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选取其他关键风险点进行深

入研究。

    第三十条 风险评估由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下属企业实

施,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等各方全面参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

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三节 风险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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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

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

性标准,选择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适合的风险

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三十二条 风险规避是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

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

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

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

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明

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

相应采取的对策。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结合风险与

收益相平衡原则,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

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总结和分析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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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

标准。

                     第四节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

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

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

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

    第三十七条 风险管理解决外包方案的制定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

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

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对风险所涉及的管理

及业务流程,制定以关键环节为控制重点,涵盖各个环节的流程控制措

施。

    第三十九条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

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

评控制等。

    第四十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公司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

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四十一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

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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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

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会计报告

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四十三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

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

财产安全。公司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四十四条 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

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

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四十五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 经理层

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开展

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四十六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

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

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

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

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

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下属企业业务特点,认

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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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对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

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

根据情况变化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十条 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

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自查报告报送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职

能部门。

    第五十一条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子企业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

跨部门和子企业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

    第五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公司各部门及子企业能

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

直接报送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

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出具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

                          第四章 信息系统

    第五十四条 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逐步

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信息系统,包括信

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应能够实时反映重大风险

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

                                 12
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部门、下

属企业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控制的要求,也能满

足公司整体和跨部门、下属企业的风险控制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

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

统安全稳定运行。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方面的法

律法规, 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

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第五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风

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公司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

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增强员工风险

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

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公司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

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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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

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二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增

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

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

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

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

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六章 风险管理报告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形成风险

管理报告机制,每年联合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法律与风控事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

施。2021 年 2 月 5 日印发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工作办法》(佛照字〔2021〕3 号)自本制度实施之日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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