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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2-08-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结 合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提 供 的《 营 业 执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许 可 证 》等 证 件 资 料 ,并 审 阅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等 财 务 报 告 ,佛 山 电 器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晟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现 为 中 国 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银保监会”)批准(金融许
可 证 机 构 编 码 : L0216H244010001 ) 、 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000345448548L) 的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依 法 接 受 银 保 监 会 的 监 督 管 理 。根 据 银 保 监 会 颁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以 加 强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和 提 高 企 业 集 团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为 目 的 ,为 企 业 集 团 成 员

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9,922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东 省 广 晟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控 股 大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深 圳 市 中 金 岭 南 有 色 金 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7,632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10,000 万 元 ,佛 山 市 国 星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出 资 2,290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3,000 万 元 , 注 册 及 营 业 地 :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西 路 17 号 52 楼 , 开 业 时 间 2015 年 6

                                        -1-
月。
       广晟财务公司在广东银保监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目前,广晟 财务 公司的经 营范围 包括:对成员单 位办理财 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
现 交 易 款 项 的 收 付 ;经 批 准 的 保 险 代 理 业 务 ;对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担

保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委 托 贷 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办 理 成 员 单 位 之 间 的 内 部 转 账 结 算 及 相 应 的 结 算 、清 算 方
案 设 计 ;吸 收 成 员 单 位 的 存 款 ;对 成 员 单 位 办 理 贷 款 及 融 资 租 赁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中 国 银 行 保 险 监 督 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广晟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广晟财务公司治理架构
       广晟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广晟财务公司股东(会)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经 广
晟集团党委批准设立,由 5 名委员组成,负责对“三重一大”事
项 进 行 前 置 研 究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最
高决策机构;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监事),是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董 事 会 下 设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包 括 总 经 理 和 副 总 经 理 ,

同 时 设 置 了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会。广晟财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 理层制定
了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清晰明确的授权体系,确保
各项业务管理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

                                       -2-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目 前 设 置
9 个职能部门负责广晟财务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前台部门为

结算业务部、资金信贷部、融资管控部,中台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和财务部,后台部门为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办公室(法务
中心)和信息科 技部。各部门有 明确的部 门职责 和岗位职 责说明

书,实现了前、中、后台部门、岗位、人员的有效分离。
     1.股 东 会 :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
     股东会行 使下列 职权:对公司 上 市作出 决 议;审 议批准股 东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

                                       -3-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或 者 监 事 的 报 告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所 投
资 的 股 权 处 置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新 增 业 务 范 围 作 出 决 议 ;对 发 行
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司形式作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对聘用或解聘 为公司财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对 公 司 对 外 捐
献、赞助事项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党 支 部 委 员 会 :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
     广晟财务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
设 立 。党 支 部 委 员 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发 挥 领 导 核 心 和 政 治 核 心 作
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
保 证 监 督 党 和 国 家 的 方 针 政 策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贯 彻 执 行 ,前 置

研 究 讨 论 企 业 重 大 问 题 ,落 实 党 管 干 部 和 党 管 人 才 原 则 ,坚 持 和
完善双向 进入、交叉任职 的领导 体制,加强对企 业领导人 员的监
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
众 组 织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监 督 责 任 ,履 行 党 的 纪 律 审 查 和 纪 律
监督职责。
     3.董 事 会 : 最 高 决 策 机 构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负责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会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制 订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会工作规则;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

                                       -4-
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数据
治理等事项;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的 方 案 ;制 订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
解散、清算、重组、破产、变更公司形式以及重大投融资和担保

事 项 等 重 大 事 项 的 方 案 ,并 报 股 东 会 批 准 ;决 定 除 股 东 会 决 议 之
外的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事项;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承 担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的 最 终 责 任 负 责 公 司
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定 期 评 估 并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按 照 监 管 及 广 晟
集团规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
事 项 ,监 督 高 级 管 理 层 履 行 职 责 ;提 请 股 东 会 聘 用 或 者 解 聘 为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定 期 法 定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听 取 并 审 议 总 经

理工作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形式
的其他职权。
     4.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审核广晟财务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包 括 预 算 编 制 方 法 和 程 序 等 ;根 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和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确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整 体 预 算 目 标 及 预 算 分 解 方 案 ;综
合 平 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预 算 草 案 ;下 达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正 式 年 度 预
算 ;协 调 解 决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中 的 重 大 问 题 ;审 议 预 算 调 整 方 案 ,
依 照 授 权 进 行 审 批 ;审 议 预 算 考 核 和 奖 惩 方 案 ;董 事 会 授 权 的 其

                                        -5-
他预算管理事项。
     5.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总 体 目 标 、政 策 ,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掌 握 关

于 风 险 水 平 和 管 理 状 况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要 业 务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案 和 重 大 风 险 管 理 应 对 策 略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制 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 准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及 其 职 责 方 案 ;
审定广晟 财务公 司对各项 风险的 识别、计量、监 测和控制 的工作
方案;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事宜。
     6.审 计 委 员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议 事 执 行 机 构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行使下列 职权:提议聘请 或更换 外部审计 机构;审查广晟 财务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监 督 实 施 ;协 调 内 部 审 计 和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审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组 织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计 ;
配 合 监 事 会 组 织 的 审 计 工 作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计
划,并报董事会;审定广晟财务公司内外部审计报告,并报董事
会;监督审计整改;广晟财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7.监 事 会 : 监 督 机 构 。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定期
向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会 报 告 工 作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贯 彻 执 行 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广晟财务公司财务情况;

                                       -6-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 时 会 议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股 东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

     8.经 营 管 理 层 : 设 总 经 理 一 名 、 副 总 经 理 若 干 名 。
     经 营 管 理 层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总 经 理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副 总 经 理
由 总 经 理 提 名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资 格 审

查 同 意 后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总 经 理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日 常
经营管理 活动,依照公司 章程及 董事会授 权行使 职权,副总经理
负责在分管工作范围或授权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9.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类 授 信 政 策 和 计 划 的 制 定 ,授 信 项 目 审 批 的 专 门 机 构 ,对 总 经 理
负责。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所 有 授 信 业 务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年 度 信 贷 政 策 和 信 贷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优 化 信 贷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涉 及 信 贷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贷 资 产 状 况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贷 业 务 营

运提出工作要求和指导;总经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0.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对外投资业务审查和审批的专门工作机构,对总经理负责。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年 度 投 资

                                        -7-
策 略 和 投 资 计 划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组 织 研 究 和 分 析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资 产 状 况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营 运 提 出 工

作 要 求 和 指 导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优 化 投 资 资 产 质 量 和 结 构 的 工
作 方 案 ,并 报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批 准 ;审 议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重 大 投 融
资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审批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业务;审定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涉 及 投 资 业 务 的 各 项 具 体 管 理 办 法 和 操 作 规 程 ;总 经
理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11.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 是 总 经 理 授 权 下 , 负 责 分 析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发 展 政 策 、管 理 制
度 和 相 关 技 术 性 要 求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业 务 和 预 算 情 况 的 专 门 机 构 ,
对总经理负责。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如 下 :审 议 一 定 时 期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架 构 方 案 及 调 整 方 案 ;审 议 批 准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管 理 业 务 发 展 和 风 险 管 理 状 况 报 告 ;评 估 信 息 科 技

及 其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的 总 体 效 果 和 效 率 ;掌 握 主 要 的 信 息 科 技 风 险 ,
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
和控制。审议信息科技风险等级、应急处置预案等;审议年度信
息 科 技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审 议 信 息 科 技 年 度 预 算 及 实 际 支 出 情 况 报
告等。
     12.职 能 部 门 : 设 结 算 业 务 部 、 资 金 信 贷 部 、 融 资 管 控 部 、

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办公室(法务
中心)、信息科技部九个职能部门。
     ( 1) 结 算 业 务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开 展 结 算 相 关 业 务 的 部 门 ,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开 展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归 集 和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监 管 ;管 理

                                       -8-
公 司 及 成 员 企 业 内 外 部 账 户 ;负 责 公 司 资 金 类 业 务 的 支 付 结 算 及
核 算( 结 字 类 凭 证 );管 理 公 司 金 库 、重 要 空 白 凭 证 及 财 务 印 鉴 ;

负 责 与 银 行 、成 员 企 业 的 资 金 对 账 ;负 责 存 款 准 备 金 的 缴 存 及 对
账;负责与成员企业、银行的结算业务沟通协调;制订结算业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 2) 资 金 信 贷 部 是 公 司 负 责 对 口 、 管

理成员单位(客户),受理并办理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及运作、
银 行 融 资 、同 业 业 务 的 部 门 ,具 体 职 责 包 括 :组 织 实 施 授 信 业 务 ,
拓 展 、实 施 集 团 金 融 资 源 集 中 管 理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及 专 业 技 能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优 质 金 融 服 务 ,管 理 公 司 担 保 业 务 ;负 责 规 划 实 施
资产负债管理,组织实施资金预算及头寸管理,拓展理财渠道,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推 动 实 施 银 行 融 资 统 一 管 理 ,负 责 同 业 业 务 的 开
展 , 承 担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3) 融 资 管 控 部 是 主 要
负 责 对 接 集 团 财 务 部 相 关 工 作 ,落 实 集 团 总 部 及 下 属 企 业 的 融 资
管 理 、 内 部 信 贷 、 担 保 管 理 等 职 能 。 ( 4) 风 险 管 理 部 是 公 司 风

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和控制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
括:制订并组织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开展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反洗钱,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与监管部门沟通,管理
公司法律 事务,开展呆账 核销和 不良贷款 清收,承担风险 管理委
员 会 和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5) 财 务 部 主 要 负 责 组 织
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分析、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面预

算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日 常 工 作 和 会 务 筹 备 工 作 ;核 算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
负 责 报 送 经 营 统 计 数 据 、财 务 月 报 、财 务 分 析 等 集 团 公 司 要 求 的
数 据 及 材 料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决 算 汇 审 工 作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报 销 事
项审核;向银监、人行、税局、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和上级部门报

                                        -9-
送相关统计报表;配合监管机构、审计部门、税务机关及集团公
司 监 督 检 查 ;制 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及 部 门 业 务 相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流 程 。 ( 6)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党 建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
协 助 公 司 支 部 委 员 会 落 实 相 关 工 作 要 求 。 ( 7) 纪 检 审 计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纪 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和 效 果 开 展 稽 核 审 计 检 查 ,对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整 改 等 具 体
工 作 的 实 施 ; 同 时 承 担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8) 信 息 科 技
部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科 技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包 括 制 定 信 息 科 技 战 略 规

划、管理信息科技项目、编制信息科技费用预算,承担信息系统
的 开 发 及 运 维 管 理 、信 息 安 全 建 设 、信 息 科 技 相 关 数 据 及 报 告 报
送 等 具 体 工 作 ; 同 时 承 担 信 息 科 技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职 能 。 ( 9) 办
公室(法务中心)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行政管理、
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 产管理等工作;办公室下设法务中
心,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由 风 险 管 理 部 组 织 ,纪 检 审 计
部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机 构 在 其 职 责 范 围 内 根 据 各 项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点 制 定 各 自 不 同 的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标 准 化 操 作 流 程 、作 业
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
险以及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开展过

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内部控制措施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重 点 是 授 信 、贷 款 、票 据 等 信 贷 业 务
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结算业务中的资金安全和操作风险,

                                       - 10 -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及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风 险 。对 重 点 业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采
取以下措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

制、财务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
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资 金 管 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法 规 制 度 要 求 ,搭 建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架 构 ,制 订 了 完 善 的 管 理 办 法 及 规 定 ,通
过程序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规避并控制业务风险。

     ( 1)在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严 格 遵 循《 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总量制约、结
构对称、目标互补、风险分散的原则开展资产负债管理,并通过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与 日 常 资 金 计 划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设 置 专 人
专岗负责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
     ( 2)在 成 员 企 业 存 款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严 格 遵 循 平 等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保 障 成 员 企 业 资 金 的 安 全 ,维 护 各 当 事 人
的合法权益。
     ( 3) 在 转 账 结 算 业 务 方 面 , 成 员 企 业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开 设
结 算 账 户 ,通 过 登 录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智 能 资 金 平 台 提 交 指 令 实 现 资
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
据安全性。

     ( 4) 在 融 资 业 务 方 面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的 业 务 范 围 ,仅 通 过 同 业 拆 借 方 式 进 行 对 外 融 资 ,公 司 的 同 业
拆借业务只限于与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
机 构 合 作 ,且 交 易 必 须 通 过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的 电 子 交 易

                                       - 11 -
系统办理。
     2.会 计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建 立 并 执 行 规 范 化 的 会
计 账 务 处 理 程 序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确
保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独 立 地

办 理 会 计 业 务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明 确 了 财 务 核 算 部 门 、会 计 人 员 的
权限,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
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广晟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

职 责 分 离 、相 互 制 约 的 原 则 ,严 禁 一 人 兼 任 非 相 容 的 岗 位 或 独 自
完 成 结 算 、会 计 全 过 程 的 业 务 操 作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定 期 将 会 计 账
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
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广晟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
记 的 原 则 ,加 强 对 合 同 、 票 据 、 印 章 、 密 钥 等 的 管 理 , 印 章 、 票

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
凭 证 控 制 以 及 领 用 登 记 控 制 等 专 门 措 施 。会 计 人 员 变 动 时 ,严 格
执行交接程序,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办清交接手续。
     3.信 贷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贷 款 的 对 象 仅 限 于 广 晟 集 团 的 成 员 企 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修 订 和 完 善 相 关 管 理 办 法 ,规 范 了 广 晟 财 务 公

司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
管理制度。
     ( 1)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 相 互 制 约 的 审 贷 分 离 制 度 。 广 晟 财 务
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

                                       - 12 -
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广晟财务公司建立
和 健 全 了 信 贷 部 门 和 信 贷 岗 位 工 作 责 任 制 ,信 贷 部 门 的 岗 位 设 置

做 到 分 工 合 理 、职 责 明 确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调 查 评 估 ,
承 担 调 查 失 误 和 评 估 失 准 的 责 任 ;贷 款 审 查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风 险 的
审 查 ,承 担 审 查 失 误 的 责 任 ;贷 款 发 放 人 员 负 责 贷 款 的 检 查 和 清

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广晟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
的 贷 款 决 策 机 制 ,设 立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议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审议的各 类信贷 业务,委员会审 议表决遵 循集体 审议、明确发表

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被信贷审查委
员 会 两 次 否 决 的 贷 款 申 请 半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提 交 审 议 。公 司 总 经 理
不 担 任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但 可 以 否 决 信 贷 审 查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
     ( 2) 严 格 执 行 贷 后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信 贷 部 负 责 对 贷 出 款 项
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
贷 款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收 回 性 进 行 贷 后 检 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制 度 ,规 范 资 产 质 量 的 认 定 标 准 和 程 序 ,严 禁 掩 盖 不
良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 3) 建 立 客 户 管 理 信 息 档 案 , 全 面 和 集 中 掌 握 客 户 的 资 信
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对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授
信禁入。

     4.投 资 业 务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尚 未 取 得 对 外 投 资 业 务 资 格 。投 资 业 务 主 要 是
指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根 据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立了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

                                       - 13 -
       ( 1) 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最 高 决 策
机构,负责确定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原则、投资策略、投资

规模、投资品种 和可承受 的风险 限额,审批有价 证券年度 投资方
案。
       (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运 作

的 审 批 机 构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审 议 批 准 具 体 的 资 产 配 置 、投 资
类型、投资期限、投资金额等操作方案;审议批准固定收益类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的 交 易 对 手 准 入 。并 对 投 资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突 发 情

况进行管理和决策。
       ( 3) 公 司 投 资 业 务 由 资 金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情 况 发 起 业 务
流 程 ,经 风 险 部 门 进 行 风 险 审 查 后 会 签 。如 有 涉 及 信 用 风 险 的 投
资 业 务 ,由 信 贷 部 门 协 助 风 险 部 门 对 业 务 进 行 信 用 风 险 审 查 。业
务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公司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办理。
       ( 4) 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严 格 遵 循 《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办 法 》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严 控 包 括 合 规 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5.内 部 稽 核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治 理 要 求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会
员,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广晟财务公司的稽核体系、审定广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基 础 审 计 制 度 、监 督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的 开 展 、

评 价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稽 核 工 作 成 效 ,对 稽 核 工 作 的 适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设 有 纪 检 审 计 部 承 担 内 部 审 计 职 能 ,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内 部 日 常 稽 核 工 作 ,对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稽 核 和 监 督 。纪 检 审 计 部 作 为 审 计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向 广 晟

                                        - 14 -
财 务 公 司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并 直 接 汇 报 相 关 工 作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制 定 稽 核 规 章 制 度 、稽 核 程 序 ,评 价 风 险 状 况 和 管 理 情 况 ,

制定并落 实年度 稽核工作 计划,开展后续 稽核,监督整改 落实情
况。
       6.信 息 系 统 控 制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全 面 控 制 体 系 ,加 强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的 一 般 控 制 和 应 用 控 制 。严 格 划 分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开发、管理、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防范的制度及措施,制订了多项管理制度,满足监管机构要求。
系 统 以 商 业 银 行 信 息 化 建 设 标 准 为 蓝 本 ,以 物 理 安 全 、网 络 安 全 、
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为着眼点,通过访
问 控 制 及 入 侵 防 御 、CA 认 证 加 密 技 术 、双 机 采 用 多 层 次 立 体 型 保
护等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主要有:采用防火墙
加 主 动 防 御 系 统 、双 互 联 网 链 路 、双 机 冗 余 热 备 或 者 冷 备 等 技 术 ,

保 障 业 务 平 台 安 全 可 靠 ;采 用 数 据 传 输 加 密 、RAID 和 数 据 镜 像 备
份 技 术 ,有 效 地 保 证 数 据 安 全 和 可 恢 复 ;采 用 个 人 CA 证 书 认 证 ,
有效甄别用户身份,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
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息系统由信息科技部专人、专职管理,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按 业 务 类 型 分 配 给 各 业 务 部 门 ,由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总
经 理 授 予 操 作 人 员 在 所 管 辖 的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操 作 权 限 ,具 体 业 务

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 贯 彻 落 实 监 管 机 构 对 于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的 工 作 要 求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将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常 抓 不 懈 ,对 因 经 营 或 其 他 问 题

                                        - 15 -
影 响 到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资 金 安 全 的 情 况 设 计 了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以 识
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计算机系统),预防或

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自 正 式 营 运 以 来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持 续 开 展 制 度 重 检 和 梳 理 工

作 ,通 过 全 面 梳 理 各 业 务 现 行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流 程 ,修 订 其 中
与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不 符 的 内 容 ,及 时 废 止 不 再 适
用 的 规 章 制 度 ,有 效 提 高 了 现 行 规 章 制 度 的 合 规 性 ,为 各 项 业 务

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总体来看,广晟财务公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完 善 的 ,执 行 是 有 效 的 。在 资 金 管 理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较 好 地 控 制 资 金 流 转 风 险 ;在 信 贷 业 务 方 面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信 贷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程 序 ,使 整 体 风 险 控 制 在 合 理
水 平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确 保 董
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 层及时 了解广晟 财务公 司的经营 和风险

状况,确保每一 项信息均 能够传 递给相关 员工,各个部门 和员工
的 有 关 信 息 均 能 够 顺 畅 反 馈 。风 险 管 理 的 信 息 交 流 与 反 馈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方 面 : 1、 风 险 管 理 部 每 年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报
告 风 险 管 理 报 告 。2、将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
3、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事 务 的 培 训 与 学 习 ,
提 高 全 员 风 险 管 理 及 法 律 防 范 意 识 。 4、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的 报 告 和

信 息 反 馈 制 度 ,业 务 部 门 、纪 检 审 计 部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的 隐 患 和 缺
陷 ,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 5、 纪 检 审 计 部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制 度 建 设 和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评 价 ,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 6、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问 题 和 缺 陷 的 处 理 纠 正 机 制 ,管 理 层

                                       - 16 -
根 据 内 部 控 制 的 检 查 情 况 和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和 纠 正 措 施 ,
并督促业务部门落实。

      三、广晟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计

85.28 亿 元 , 其 中 存 放 央 行 款 项 2.60 亿 元 ,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40.90
亿 元 ,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42.32 亿 元 ( 未 扣 除 贷 款 减 值 准 备 1.57 亿
元 ) ; 负 债 合 计 70.91 亿 元 , 其 中 各 项 存 款 70.68 亿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4.37 亿 元 ,其 中 实 收 资 本 10.99 亿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1.59
亿元。
      2022 年 1-6 月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10,360.96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5,092.39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 实
现 税 后 净 利 润 3,819.29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
      (二)管理情况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坚 持 稳 健 经 营 的 原 则 ,严 格
按照《中华 人民 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银行 业监督
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 国 家 有 关 金 融 法 规 、条 例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范 经 营 行 为 ,加 强 内
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 据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截 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各 项 监 管 指 标 均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
                                  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 17 -
                                  2022 年
 序
           指标        标准值      6 月末             计算公式            备注
 号
                                  实际值
                                          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
  1   资本充足率      ≥10%        26.79% 产+12.5 倍的市场风险资
                                          本)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
  2   不良资产率      ≤4%          0.00%
                                          风险资产
  3   不良贷款率      ≤5%          0.00% 不良贷款/各项贷款
      贷款损失准                                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
  4                   ≥100%      100.00%
      备充足率                                  应提准备
      拆入资金比
  5                   ≤100%        0.00% 同业拆入/资本总额
      例
                                                                        没有开展
      短期证券投
  6                   ≤40%         0.00% 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         证券投资
      资比例
                                                                        业务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
  7   担保比例        ≤100%       21.04% 务-保证金-银行存单-国
                                          债)/资本总额
      长期证券投                                                        没有长期
  8                   ≤30%         0.00% 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
      资比例                                                            投资业务
      自有固定资
  9                   ≤20%         0.04% 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
      产比例
 10   流动性比例      ≥25%        74.46% 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四、本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余 额 为 455,269,674.06 元 , 未 开 展 贷 款 业 务 。 本 公 司

制 订 了《 关 于 在 广 东 省 广 晟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存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广晟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
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 于 以 上 分 析 和 判 断 ,本 公 司 认 为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取 得 了 合
法 有 效 的 资 质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与 经 营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架 构 ,雇 佣 了 符 合 要 求 并 具 备 相 应 能 力 的
                                       - 18 -
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运 营 正 常 ,资 金 较 为 充 裕 ,

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
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8 月 30 日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