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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3-16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3-01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并于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晟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为提高决策效
率,尽快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广晟集团提请将下列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1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截止本公告日,广晟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9,803,826 股,占公司
股本比例为 30.8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
会同意将《提案函》里列明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 2023 年 3 月 2 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

                                    3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8 日;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
  在 2023 年 3 月 2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
  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3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B 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6.00                                                                        √
              案
   6.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6.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6.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4
 6.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6.05    发行数量                                                    √

 6.06    限售期                                                      √

 6.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6.08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6.09    上市地点                                                    √

 6.10    决议有效期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8.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9.00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
10.00                                                                √
         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11.00                                                                √
         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12.00                                                                √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3.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14.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5.00    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

16.00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 1-4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16 议案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详见 2023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2、5-1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其中议案 1,关联股东广晟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79%股份的关联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
议案的委托投票;议案 2、5-14,关联股东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股东
                                      5
大会上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 1-4、15-16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 5-1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6 需逐
项审议表决。

    上述议案 1-14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5:00 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6
    本次股 东大会 ,股 东可以 通过 深交所 交易 系统和 互联 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 山 电 器 照 明股份 有限公 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7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 络 投 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8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种类:□A 股 □B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2.00                                                       √
          务协议》的议案
 3.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4.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5.00                                                       √
          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6.00                                                       √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6.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6.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6.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10
6.05      发行数量                                            √

6.06      限售期                                              √

6.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6.08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6.09      上市地点                                            √

6.10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00                                                          √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8.00                                                          √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9.00                                                          √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10.00     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              √
          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
11.00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              √
          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2.00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              √
          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13.00                                                         √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14.00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报告的
15.00                                                         √
          议案

16.00     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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