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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6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5-22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6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LIGHT INDUSTRIAL GROUP GO.,LTD
    2、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118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殿卿
    4、信息披露人员:张树华  李丽
       联系电话:0431-8523476
       传真:043-8522149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9,476  19,443      0.2
    2.净利润(万元)         3,667   1,572    133.3
    3.总资产(万元)        87,393  51,490     80.9
    4.股东权益(万元)      34,769  27,450     26.7
    5.每股收益(元/股)       0.216     0.10      116
    6.每股净资产(元/股)      2.05     1.80     10.9
    7.净资产收益率(%)       10.55     5.78     84.1
    8.股东权益比率(%)       51.59    53.31     -3.2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经营班子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克
服了生产经营中的种种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76万元 ,
与上年持平。利润总额3,848万元,比上年增长87.18%,税后利润3667万元,比上
年增长133.2%,其工作主要现在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传统的啤洒大麦经营渠道,扩大经营规模,建立稳定的利润来源。
   (2)加大对马口铁和玉米的经营力度。
   (3)工业领惑实现利润有新的突破,工业一直是我公司经营上的难点,1996年我
们下大力气抓了白山不锈钢的生产经营管理,适时地调整了白山公司的领导班子,
加大了企业改革的力度,实现了新的突破,年内实现利润202万元。
   (4)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成立了物业公司,对公司的房屋进行出租和经营管理.
   (5)在兼并和产权重组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对长春轻工机械厂的兼并工作正
在进行。
   尽管1996年公司经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
在产业结构不合理,主营业绩不突出,资金使用效率偏低,财务费用过高等,针对
上述问题,公司应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突出主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化企
业内部改革。
    2.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994年末,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股配2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国家股、 法人股的
配股权以每股0.05元的价格转让给全体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实际配售比例为10配
4.98,个人股配售部分的募集资金于1995年初到到位,并按配股说明书使用,国家
股、法人股转配部分共募集资金36,518.17元,于1997年初到位。公司将配股到位
资金继续投入大连北方啤洒原料公司和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用于二期工
程改造。
    四、股本变化及股东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结构情况(单元:股)

    股份类别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0,656,000                 40,656,000
           国家股     17,556,000                 17,556,000
    境内法人股        23,100,000                 23,100,000
    (2)募集法人股     43,824,000                 43,824,000
    (3)法人转配股                  16,953,314    16,953,314
    (4)内部职工股         382,000                     382,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4,862,000 16,953,314   101,815,314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67,691,165                  67,691,165
    (三)股份总数     152,553,165  16,953,314    169,506,479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轻工A2权摘牌,并全额配售,使股本总额增加16,953,314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17,556,000          10.36
    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3,200,000           7.79
    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13,200,000           7.79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2,639,392           7.46
    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         10,560,000           6.23
    交通银行长春分行              6,600,000           3.8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0           1.95
    海南海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0           1.95%
    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          2,811,600           1.66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640,000           1.56
    海南亿丰拍卖有限公司          2,640,000           1.56

    (4)年末股东总数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49,079人。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东情况(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年初数        年末数
    万殿卿   董事长         22,000       22,000
    王铁男   董事           10,000       10,000
             兼总经理
    唐忠民   副董事长兼
             常务副总经理   11,000       11,000
    孙  健   副董事长       77,000       77,000
    范日旭   董事           22,000       22,000
    张树华   董事            0             0
    董纯德   董事            0             0
    于长春   董事            0             0
    王晓云   董事            0             0
    王志杰   董事            0             0
    吕术业   董事            0             0
    韩智华   董事            0             0
    赵连志   董事            0             0
    牟永林   监事会主席     15,000       15,000
    齐学平   监事            5,000        5,000
    孙振江   监事            0             0

    五、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说明:
    股东大会简介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18 日上午在吉林省清
华宾馆召开,出席会议股东40名,代表股份数8,2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
.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殿卿先生主持, 经大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1995年度财务报告;
    (5)1995年度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一并分配的方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7)关于发行1996年企业债券的提案;
    (8)关于兼并长春轻工机械厂的提案;
    (9)选举:万殿卿、范日旭、唐忠民、王铁男、张树华、董纯德、于长春、 孙
健、王晓云、王志杰、吕术业、韩智华、赵连志等13人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1996年8月6日至10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收到有效表
决回执17张,代表股份700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92%,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本公司以其投资的长春辐照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向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入股议案表决结果如上:
    赞成票7张,代表股份1148.5万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18.40%;  
    反对票7张,代表股份5364.04万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76.58%%;
    弃权票8张,代表股份492.36万股,占参加表决股份的7.03%;
    至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议案未能通过。
    董事会简介
    (1)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于1996年3月28日在长
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199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扬提案;
    四、1995年年度摘要;
    五、关于1995年度利润结转一年度一并分配的提案,尚需要第六次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尚需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发行1996年企业债券的提案,尚需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企业兼并的提案,尚需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投资问题的提案。
    (2)1996年5月18日在吉林省清华宾馆召开了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
    万殿卿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忠民先生、孙健女士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聘任王铁男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聘任唐忠民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聘任陆福顺、史长占、程宏、张树华、徐永丰、张佐政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聘任唐忠民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聘任刘元祥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聘任付文光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聘任张树华先生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
    聘任李丽女士为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3)1996年8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受董事
长万殿卿先生委托,副董事长唐忠民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以
下议题:
    一、关于披露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的提案。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研究同意增选陈儒、惠一祥先生为公司董事,
尚需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发生配股、收购兼并、重大投资等事项说明
    配股一公司于1994年4月18 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吉林轻工1994年配股的提案》,并报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股批
[1994]130号文”批准,按10:2的比例向吉轻工股东进行配股, 并根据吉林省国有
资产管理局“吉国资工[1994] 54 号文”的批复, 本公司董事会文件“吉轻董字
[1994]15号文”通过了将国家股、法人股的配股权以每股0.05元的价格转让给全体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实际配售比例为10配4.98,配股价为2.48元(含转让费0.05元),
本次配股承销商采用包销方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37,466,823.94元, 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36 , 
518,571.17元全部到位,并由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吉会师股验字(199
7)第3号]。
    注:本公司股份变动公告于1997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收购兼并公司在5月18 日第六次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兼并长春轻工业机械
厂的提案”,目前兼并工作正在进行中,尚中一些该享受的政策正在落实。
    3.公司法定代表、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1996年5月18 日本公司第六股东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万殿卿
、范日旭、唐忠民、王铁男、张树华、董纯德、于长春、孙健、王晓云、王志杰、
吕术业、韩智华、赵连志。
    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牟永林、齐学平、孙振江。
    4.公司注册地址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25日变更注册地址,新址址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
由大路118号。
    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单位名称                 地址  注册资金(万元)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1.吉林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  1,500   100%    自产不锈钢餐具、进出
                                                    口业务等
 2.吉轻工海富投资公司        长春  1,000   100%    证券及国内贸易
 3.吉轻工万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长春  1,000   100%    城市综合开发三级,
                                                    及物业管
 4.吉轻工珠海公司            珠海    244    100%    国内贸易
 5.吉轻工海南分公司          海口  1,000   100%    国内贸易及房地产开发
 6.吉轻工洋浦分公司          洋浦     500   100%    国内贸易及房地产开发
 7.深圳市吉富达投资发展公司  深圳     345   100%    证券投资与咨询
 8.吉轻工万吉房地产开发公司  大连   1,000  100%    四级房地产开发, 
                                                    及物业管理
 9.大连保税区腾飞工贸公司    大连   1,500  100%    保税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
                                                    易、加工、 仓储
10.北海新万顺经济发展公司    北海      400  100%    建材、五金交电、粮油等
11.珠海万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珠海      500  100%    批发、零售、铸锻件及通
                                                    用零部件
12.吉轻工大连开发区分公司    大连    175.2  100%    五金、交电、化工、轻工
                                                    材料等
13.银川富华实业发展公司      银川      600  100%    金属、建筑材料、机电、化
                                                    工产品
14.吉轻工进出口公司          长春    1.500  100%    承接外建工程、劳务、进
                                                    出口业务以及三来一补业务
15.北京万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50  100%    购销轻工产品、农副产品、
                                                    农业机械
16.联邦德国吉利贸易公司                     100%
17.吉轻工经销分公司          长春       50  100%    纺织品、百货、化工、五金
18.吉轻工智力分公司          长春      451  100%    聘请国外专家、组织出国学
                                                    习进修、劳务
19.吉轻工轻工业分公司        长春      451  100%    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汽
                                                    配、建材
20.吉轻工珲春经易公司        珲春       50  100% 针织品、土特品、粮油、建材
21.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珠海   854.4  80%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餐具、厨
                                                    具、不锈钢制品
22.珠海万顺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   3,450  65%     生产经营中药制剂
23.长春辐照实业有限公司      长春      483  91%     对蔬菜、水果、医药、化工
                                                产品进行辐照、加工和材料改性
24.珠海大明吉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珠海  50万美元 51%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多功
                                                    能自动高频焊接机

  七、财务报告
    1.本公司1996年度财务报告经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安洪滨、孟庆凯注册会计师审
计,并出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吉会师股审字(1997)第16号”。
    2.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3.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
    公司自1993年3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制定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
计制度》。公司所属特殊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房地产开企业会计制度》,控
股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其余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
制度》。
    (2)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3)会计报表编报基准
    公司会计报表系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而编制的。对于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50%(不含50%)以上
权益的控股公司的会计报表予以合并。对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公司之间的内部往
来、内部投资及内部交易均已抵销,其余项目一一合并。
    (4)记帐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记
帐,期末统一调整,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坏帐准备
    公司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其余均按末应
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
    (6)存货
    公司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行商品及产成品的成本均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结
转,开发产品成本采用分批实际法计算结转,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7)长期投资
    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对外投资属权益投资的,占被投资单位权
益比例20%(含20%)以下的按成本法核算,权益比例在2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
    (8)固定资产及折旧
    公司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00元(含2, 000
.00元)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按实际成本计价。按照行业财
务制度规定,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
    (9)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公司无形资产采用实际成本或被确认的评估价值计价。土地使用权自投入使用
起按50年平均摊销,专利技术自投入使用起按10年平均摊销。
    (10)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公司递延资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  开办费自企业投产次日起分五年平均摊
销,其余项目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11)收入的确认
    公司按成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
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12)税项及附加
    A:增值税:公司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
    B:营业税: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房地产经营收入的5%税率计缴, 租金
 收入和向其他单位拆借资金利息收入按5%税率计缴;
    C: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公司按应缴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和3%分别计缴;
    D:资源税:公司按采油数量每吨8元缴纳;
    E:房产税:公司房屋出租收入按12%的比例计缴,其他房屋建筑物按原值扣除
30%后余额的1.2%计缴。
    F:所得税:公司所属吉林省境内企业按33%交纳所得税,其他控股企业分别执
行各地区税收政策,差额未进行调整。
    (13)利润分配
    公司1996年度净利润分配执行以下比例:

    提取法定法积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0%

    附注2:短期投资期末余额128,428,289.98元。其中:
    (1)投票投资32,857,239.98元,市价28,139,849.28元。
    (2)短期合作经营投资95,571,050.00元。
    附注3:应收帐款期末余额26,313,289.49元。其帐龄情况如下:

    帐龄              期末余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8,684,405.28     71.0%
    一年至二年        1,378,638.05       5.2%
    二年至三年        5,574,949.94       21.2%
    三年以上             675,396.22        2.6%

    附注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5,789,401.02元,其帐龄情况如下:

    帐龄             期末余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28,216,205.14          82.3%
    一年至二年        13,623,847.05           8.9% 
    二年至三年        4,580,272.50            3.0%
    三年以上          9,078,076.33            5.8%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的应收款如下:
    海南顺丰实业公司7,704,400.22元
    附注5:长期投资期末余额43,689,817.38元。其中:
    (1)股权投资11,322,497.84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
    吉发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00元      0.23%
    延边敖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元      4.18%
    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00元      1.45%
    交通银行长春分行            2,600,000.00元      0.02%
    澳大利亚金吉有限公司          261,000.84元      6.00%
    东北轻工企业集团总公司        411,497.00元      11.00%
    (2)债券投资5,000.00元
    债券种类    债券面值         到期日        利率(年)
    国库券      5000.00          1997年7月       13.96%
    (3)未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投资        6,344,655.79元
       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629,217.19元
       联邦德国吉利贸易公司                916,964.81元
       吉轻工韩国办事处                  2,796,490.79元
       吉轻工日本办事处                      1,993,00元

    (4)联营投资25,859,853.76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权益法调整   期末余额
大连北方啤洒原料有限公司 2100万元  35%       330,855.10  21, 330,855.10元
珠海西区金海岸白山娱乐城 16,9万元             -257.00        168,748.00元
珠海市富安旅游公司         78万元  27.8%      300,255.80   1,080,255.86元
上海南方啤洒原料有限公司  330万元                          8,800,000.00元

    (5)合并价差157,800.00元系公司以外投资由于所采用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
    附注6: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      102,521,786.54元。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资本公积本期增加19,565,257,17元,是国有股和法人股转配溢价部分。
    附注7: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期末余额    33,247,150.23元。其中: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一般盈余公积        22,363,535,78    3,690.323.60    26,053,859.38
    法定公益金          3,502,967.26     3,690.323.59    7,193,290.85
      合计              25,866,503.04    7,386,647.19    33,247,150.23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母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提取法定公益金。
    附注8: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期未余额42,414,198.76元,系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124,478.29
元和1996年度净利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0%)3,690,323. 60
元,提取的法定公益金(10%)3,690,323.59元后的结余数。
    附注9: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512,159,534.92元。其中:
    (1)股票投资收益23,789,758.59元
     股票投资收益主要是转让白山航空集团500万法人股,取得收益2,500万元。
    (2)短期合作经营投资收益26,644,946.93元,其中:
    与海南华兴物业发展公司合作应分得利润8,029,896.93元;
    与海南华裕达合作证券投资应分得利润10,000,000.00元;
    广州嘉联实业有限公司分回利润8,400,000.00元;
    朝阳君鹏物资经销处分回利润215,250.00元;
    (3)非控股公司分回利润1,701,048.40元;
      交行长春分行分回利润433,899.40元;
      延边敖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回利润1,250,000.00元;
      吉发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分回利润17,150.00元;
    (4)债券投资收益23,780.00元,系国库券投资收益。
     附注10:与上年相比变化30%以上的报表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7,920,420.53元, 主要系主要系房地产业转让
开发产品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帐款”较年初增加14,062,024.48元, 主要系公司转让吉林白山航
空公司股票取得的收益待收款。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9,548,610.01元,其中应收帐款项调整增加
1,803万元;国家股与法人股转配形成的A2权证承销商依包销协议人全部包销, 因
资金到位跨年度而计入其他应收款2,730万元;根据吉林省政府吉政函(1996)126号
文件精神,对拟兼并企业长春轻工业机械厂短期借款调整而增加3,540万元; 应收
股票投资收益、合作联营投资收益、参股投资收益及其他收益款项2,769万元; 此
外其他项目及暂付往来款增加也导致应收款的加大。
    (4)“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较年初增加205,870.88元, 系控股公司珠海白
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存货盘亏挂帐所致。
    (5)“累计折旧”较年初增加3,366,681.42元, 主要系上年末因固定资产增加
折旧费上升所影响。
    (6)“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减少188,963.44元, 主要系控股公司珠海万顺制
药厂上年丢失轿货车所获理赔款冲减所致。
    (7)“递延资产”较年初增加9,176,350.03元, 其中房地产业在建开办费上升
370万元,工业在建开办费上升540万元。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0,442,673.67元,系工商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
款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8,123,250.00元, 主要系马口铁等贸易业商品购
进而向银行申请的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
    (10)“应付帐款”较年初降低4,418,866.67元。主要系房地产业支付开发工程
欠款降低。
    (11)“预收帐款”较年初增加9,315,154.87元,主要为应收预收帐项调整所影
响,此外工业、贸易业经营也相应增加了部分预收贷款。
    (12)“应付福利费”较年初增加298,501.40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导致工
资总额增大,提取基数上升;二是节支措施得力,使得支付额减少。
    (13)“未付股付”较年初增付1,144,565.78元,系控股公司珠海白
山不锈钢制品公司根据珠海市引进外资办珠引资字(1991)347 号批复合同书第十三
章第13、9条规定当年支付给投资方香港中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度的定额利润。
    (14)“未交税金”较年初减少3,060,410.11元,主要系年初应计未交上年税金
已缴库所致。(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
    (1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4,069,385.43元, 其中暂收长春康达医用器
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996.8万元;  暂收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垫付联营投资款480
万元。
    (16)“预提费用”较年初增加40,000元,系全资子公司珠海万星科技公司预提
年度厂房租金款。
    (17)“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2,309,013.02元,主要系贸易业经销大麦、马口
铁、玉米,为强化销售工作,充实销售队伍,导致费用加大,此外工业企业销售费
用也有所上升。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2,543,091.06元, 主要一是短期借款的增加而
利息支出加大;二是资金占用费收入减少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此外随着在建企业
陆续投产,财务费用计入当期也有一定影响。
    (1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减少1,062,566.26元,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销售收入下降,而导致应计营业税减少所致。
    (20)“其他业务利润”较上年减少208,994.28元,系房屋租金收入下降所致。
    (21)“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37,102,677.08元, 其中转让吉林白山航空公司
股权取得收益2,500万元;股票经营取得收益370 万元; 合作经营玉米等取得收益
840万元。
    (22)“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288,719.90元,系原控股公司中外合资珠海大
明吉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因外方违约而自动放弃其所持在的股权取得的违约赔偿金
收入。
    (2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349,997.28元,其中按地方规定交纳防洪基金
11.4万元;支付滞纳金23万元。
    (24)“应交所得税”较上年减少3,681,120.26元,主要系特区、开发区及中外
合作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而使应交所得税减少。
    (2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增加657,496.02元,主要系中外合作控股公司珠
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珠海大明吉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应分投资方利润额。
    (26)“年初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12,579,368.58元,系1995 年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根据1995年董事会预分方案,留待以后年度一并分配的利润。
    附注11:或有事项
    集团为下列企业提供担保,提保金额为2500万元,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期限           担保对象
    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万元      1995年10月-    企业债券
    吉林省证券交易中心        500万元      1995年10月-    借    款

    附注12:重大事项
    (1)集团公司新设立吉轻工洋浦分公司及吉轻工海南分公司1996 年度已纳入合
 并会计报表;
    (2)集团公司董事会1996年3月28 日通过兼并长春轻工业机械厂的提案, 并于
1996年6月经第六次股东大会通过,现有关兼并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3)1994年12月14日,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调整解书( 1994
)琼经初字第18 号:“由第三人吉林轻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确认原告在被告
名义的800万元吉林轻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为个人股性质”的调解, 在执行过程中
,有关各方从实际出发,决定此问题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向法
院提请执行,法院亦同意双方协议意见。
    八、其他事项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67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69万元,10%法定公
益金369万元,加上上一年未分配利润1,312.4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41
.4万元,公司为进一步资产重组,1997年4月26日董事会研究决定利润暂缓分配。 
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