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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9-03-3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发表
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关
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俞乐平、尹大强、李政辉
                                                        2019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