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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0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03 月 23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6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新材料”)向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
司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4 号)。

    二、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南金圆”)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
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2,5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
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5 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