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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9,280 万元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2021)浙 01 民初 240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诉讼受理立案时间:2021 年 2 月 1 日
    2. 诉讼受理机构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诉讼机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4. 本次诉讼当事人:
       (1) 原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 被告 1: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
       (3) 被告 2: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资
                本”)
    5. 诉讼请求:
       (1) 判令两被告返还诚意金 3.5 亿元,支付违约金 4200 万元以及原
                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80 万元等费用。
       (2) 诉讼费(含诉讼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能源及其全
资子公司中能资本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公司计划通过公开挂牌程序以不超过
5.775 亿元的自有资金收购中国能源所持的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简
称“中机科技”)35%的股权。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各方约定:
    1.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应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交易
其所持的标的公司 35%的股权。挂牌价格应以由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评估基准日至挂牌日之间标的公
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且标的公司 100%股权质押登记至公司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指定账户支付诚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
    2. 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未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
交易,视为违约,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同意在 2021 年 1 月 3 日前向公司退还诚
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有权要求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诚意金的 12%,即 42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签署投资框架
协议的公告》(2020-069)。
    2020 年 6 月 11 日,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机科技
发展(茂名)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20 年
6 月 8 日、6 月 11 日、7 月 2 日,公司向中能资本分别支付诚意金 1 亿元、1 亿
元、1.5 亿元,共计 3.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能源及中能资本始终未
就标的公司 35%的股权向产交所申请公开挂牌交易,也未向公司退还诚意金 3.5
亿元人民币以及资金占用费,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投资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公
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标的项目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为焚烧、物化、填埋三
位一体综合处置中心,含 300 万方库容安全填埋场的稀缺资源,若能投产运营可
有效弥补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能的不足。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已将
其持有的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效控制了交易风险、保障了公司的权益。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