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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0-08-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报告期内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没

    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也无为任何法人单位、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规

    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与大股东的资金往来全部为经营性活动造成

    的,资金清算及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也无期间占用

    期末返还及其他形式或变相的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

    况存在。

    独立董事:宫香基、黄兆良、李相杰

    2010 年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