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董事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10-09-01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证券代码:000554 公告编号:2010-1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2010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年9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月16日下午15:00 至

    2010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六楼

    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2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为:审议公司《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 2010年9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

    料。3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0 年9 月16 日上午8:30 至下午4:

    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

    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代

    理权。

    1.对召开股东会通知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4.该代表人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不具有)表决

    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为:4

    5、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10 年9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

    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4;投票简称:泰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会的申报价格, 1.00 元代

    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00

    (3)对于表决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5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 “泰山石油”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投同

    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0554 泰山投票 买入 1.00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

    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

    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9

    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0年9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

    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

    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支清

    联系电话:0538-6269630

    传真:0538-8265450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邮编:271000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7

    此通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附: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向大会提交《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提案》,请予审议。

    一、 预计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

    劳务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同

    类交易的

    比例

    2009 年实

    际发生总

    金额

    采购油品

    油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240000

    82%

    245349.8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57%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8

    法定代表人:苏树林

    注册资本:867亿元

    成立日期:2000 年2月25日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

    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

    源化工公司。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

    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

    营销;

    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

    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

    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

    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

    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

    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

    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

    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9

    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

    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

    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日常关联交

    易自2000年以来延续至今,系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必须举措,如公司

    停止与母公司的关联油品采购,将难以在市场持续获得有质量、数量

    保障的成品油供应,成品油的采购成本将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将

    受到影响,持续、稳定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交易属于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每年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

    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进行了

    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对

    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均予以

    了披露。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0年9月1日召开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10

    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

    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

    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

    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

    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

    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

    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6月3日在北京签

    订了长期关联交易合同。

    七、 备查文件11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

    此提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9 月1 日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