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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0-09-01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

    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

    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

    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

    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

    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

    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宫香基、黄兆良、李相杰

    2010 年9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