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2-04-25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2-0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或
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包信源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此报告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及《2011 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
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山东正源合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出据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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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未经审计的《2012年第一季度
报告》进行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认真的审核、检查,监事会认为:
该报告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监事会审
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
认为:
公司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从而保证了公司经
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
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
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运行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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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继续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长期审计服务中
已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
和实施情况,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审计团队
严谨敬业,具备为上市公司独立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出具的
《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11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0
万元。同时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内
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参照行业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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