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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4-19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3-0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国梁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118,276,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公允

律师事务所汪宏、陈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

2012 年度净利润为 82,311,414.78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4,359,915.71 元;按照审计后当年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231,141.48 元,本年分配上

期利润 9,615,866.4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6,512,907.83

元。


                              2
    合并报表 2012 年度净利润为 23,672,017.00 元,加上以前年

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5,539,370.06 元;按

照审计后当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231,141.48

元,本年分配上期利润 9,615,866.4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692,362.18 元。

    为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资金,董

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决定本年度利润不进行分

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于公司,

用以油品经销网点建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继续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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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201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所支付审计费用依据工作量由

 双方商定。

       表决结果:同意118,276,7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陈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0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

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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