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14-04-2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
了认真、全面审核后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
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形成了科学的决策和
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完整、设置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
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
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3
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