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21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4-0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
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岳祥训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
118,200,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汪宏、陈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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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公司续聘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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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的201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
费用合计人民币7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8,200,56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冯
东青先生、岳祥训先生、丁绍红女士、柴运芝女士、李建文先生、刘
卫华先生、王月永先生、刘海英女士、孟庆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其中王月永先生、刘海英女士、孟庆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九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自2014年5月20日起生效,
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冯东青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岳祥训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丁绍红女士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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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柴运芝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李建文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刘卫华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月永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刘海英女士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孟庆强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贾天勇先生、王明昌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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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监事徐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详见同日《中国石化
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自2014年5
月20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贾天勇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以同意票118,200,569股,反对票0 股,弃权票0 股,同意票
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选举王明昌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陈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0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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