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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5-04-25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5)第 000292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5)第 000292 号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国石化

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楠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文娟
                 中国济南
                                                   2015 年 04 月 23 日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