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26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5-1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1日的《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201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日期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年7月6日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支清
咨询电话:0538-6269630
传真电话: 0538-82654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