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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2016-04-2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的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监督职责,通

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

项决策事项、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5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并

对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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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 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出席了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范运作,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了落实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履行职责中没有发生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5 年,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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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年度报告》、《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决议的形式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

交易价格合理,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内幕交易,也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5、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无前期发生延续至本报

告期的担保。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

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规范,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保

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

防范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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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

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

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对涉及到内幕信息的事项严格进行保密、登记、备案,并及

时、准确、充分地进行披露,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

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监督

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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