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8-07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 2 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将原列
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
变更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同时对 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22,404.95 元,营
业外支出 2,697,356.63 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2,674,951.68 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的
规定,在编制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时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项目。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
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