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国石化 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防范了公司经 营、管理和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 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 议。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