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8-1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7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6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 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股份 120,208,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18,868,6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4.723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 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 1,33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8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7人,代表股份 2,06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1人,代表股份728,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15%。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33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一)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2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3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538,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4430%;反对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2%;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8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272%;反对66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2.034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五)《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33,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28%;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4%;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8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073%;反对1,1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6.4543%;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207,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1671%;反对99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7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67,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954%;反对99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8.0661%;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84%。 5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的《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杨群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