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独立董事意见书2008-04-17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预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炼化企业的款项系成品油采购结算款,是公司正常经营和盈取利润所必需的,未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为关联方承担成本和支出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超过正常结算期应收款等方式被关联方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51%以下的子公司提供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控股51%以下的子公司、任何非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系成品油采购形成,严格执行了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变更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系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所致,体现了公司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的审慎、稳健原则,没有因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提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是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的有力保障,保证了公司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綦好东、李庆新、刘海英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