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2020-06-09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本人陈颖轩被提名为泰山石油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泰山石油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
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
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
告。”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
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陈颖轩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