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0-06-0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提名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关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宋鹏先生、贺培玉先生、丁绍红女
士、王忠峰先生、李建文先生、孙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陈颖轩女士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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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颖轩女士尚未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
独立董事:王月永、刘海英、孟庆强
2020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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