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03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7 日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参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贺
培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宋鹏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丁绍红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建文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王忠峰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补
选王明昌先生、马杰先生、张书淼先生、宋克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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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公司监
事会提交的《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21-0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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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王明昌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泰山石
油监事。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明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
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马杰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中
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副经理、经理。
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马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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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
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书淼先生,1974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国
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
处副处长;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经理。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书淼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
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宋克峰先生,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
历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中国石化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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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泰山石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宋克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
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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