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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
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就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第九届监事会
1       2020.04.28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十三次会议
                                         5、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 九 届 监 事 会 1、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2020.06.08
                      第十四次会议       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3       2020.06.29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4       2020.08.26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次会议

                                     1
                   第十届监事会
5    2020.10.28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
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
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职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六)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执行。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
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
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
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
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
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
关要求,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
交易等违规行为。
    2021 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
建设,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员工的权
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力度,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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