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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3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80,793,318 股为基数,以固定比例的分配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14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公司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8-6269907
    传真电话:0538-82654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