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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8  

                        公司代码:000554                             公司简称:泰山石油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石
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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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区域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反舞弊、内部审计、风险评估、信息与

沟通、内部监督。

    2、业务流程层面包括:筹资业务、投资决策及管理、对外投资

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承兑汇票管理、应收款项管理、物资采购管理、

成品油采购、成品油调运业务、生产经营统计业务、商品流通费用管

理、其他业务成本管理、天然气采购业务、非油品采购、成品油存货

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土地管理、非油品库存管理、

天然气直销及分销业务、成品油直销及分销业务、成品油零售业务、

加油卡管理、租赁业务、天然气零售管理、非油品销售业务、非油品

汽服、广告、快餐项目开发、其他代理品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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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管理、加油站委托管理、其他业务外包管理、财务报告业务、财

务共享业务、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业务、税务管理风

控、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能源环境管理、成品油和天然气数质

量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 IT 一般性控制、基

础设施 IT 一般性控制、应用系统主数据管理、应用系统业务配置管

理、应用系统权限控制、应用系统职责分离控制、信息披露、内部审

计管理、证照管理。
    3、本次评价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和

事项,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筹资业务、投资决策及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成品油采购、货币资金

管理、成品油直销及分销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泰山石油内部
控制手册(2021年版)》《泰山石油内部控制实施考评细则》等管理
办法要求开展。
   (三)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
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
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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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
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1、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
合上市地(深圳)证券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盖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涉及全体员工。公司的每一位
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负责的作
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到其他人员或制度的监督与制约。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战
略决策、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一个岗位或一个部门对一项
或多项存在较大风险的经济业务活动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不
相容的其他岗位或部门的验证、核对和制约;同时应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
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
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应实行有选择的控制,努力降低控制成本,
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提高效率。
   7、系统性原则:公司构建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部门和各
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的发挥作用,最终实现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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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总体目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
量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A、若缺陷导致的错报与资产负债相关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
总额”的 2% ;
    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
总额”的 1% ;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的 1% 。
     B、若缺陷导致的错报与利润相关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
者权益”的 2% ;
    重要缺陷: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
者权益”的 1% ;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小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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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
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
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依据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确定,直接财产损失
是指实际形成的账面损失或资金支出。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资产总额”的 2% ;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资产总额”的 1% ;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
额”的 1%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被监管机构处罚并立案调查;
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事故,对公
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
公司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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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造成较严重的损失;因控制缺陷,
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事故,对公司的经营造成
较大影响;公司一般业务制度缺失或失效;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
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上
市公司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实施,达到了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
目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促使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2021
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本公司
内部控制于 2021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在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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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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