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日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8.4条的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特做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严格遵循证券市场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证券时报》。 2.本公司已于2001年2月8日在指定报刊上发布2000年度预亏提示公告,到目前为止公司各项业务早已全面停顿,资金早已枯竭,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信息。 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务必理性慎重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