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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创业:解除股份限售提示性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19-058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72,670,98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9.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12 月 6 日


释义:
     公司、本公司:指“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国运:指“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资产: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煤业:指“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国际:指“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能源铝业:指“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

                               1
司”,原名“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东铁路:指“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原名“宁夏
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646号),公司向宁国运发行429,820,178股股份、
向 信 达 资 产 发 行 229,154,850 股 股 份 、 向 宁 夏 煤 业 发 行
71,526,908股股份、向华电国际发行71,084,524股股份、向
宁夏能源铝业发行71,084,524股股份购买宁东铁路100%股
权。本次增发的872,670,984股股份于2016年2月1日登记至
宁国运、信达资产、宁夏煤业、华电国际、宁夏能源铝业账
户。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 5 家,持有公司
872,679,807 股 股 份 , 本 次 申 请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为
872,670,984 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149.11%,占公
司总股本的 59.84%。明细如下:


                                2
                                                          本次解限股份
                                                                             本次解限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占无限售条件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比例
宁国运             429,820,178         429,820,178               73.44%             29.47%
信达资产           229,163,673         229,154,850               39.16%             15.71%
神华宁煤            71,526,908             71,526,908            12.22%              4.90%

华电国际            71,084,524             71,084,524            12.15%              4.87%
宁夏能源铝业        71,084,524             71,084,524            12.15%              4.87%
     合计          872,679,807         872,670,984               149.11%            59.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12 月 6
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解除股份限售前                   解除股份限售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73,129,521          59.87%         458,537        0.03%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872,670,984          59.84%                 -            -
3、其他内资持股                        458,537          0.03%          458,537        0.0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14,537          0.03%          414,537        0.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44,000          0.00%             44,000      0.00%
4、外资持股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85,245,214          40.13% 1,457,916,198        99.97%
1、人民币普通股                    585,245,214          40.13% 1,457,916,198        99.9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1,458,374,735       100.00% 1,458,374,735         100.00%

                                             3
       四、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对公司的资金
占用情况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情况

       1.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5 家股东在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中做出以下承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 5 家股东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宁国运、中国信达、神华宁煤、华电
                     国际及宁夏能源铝业(以下合称“交易
                     对方”)就本次重组获得的银广夏新增股
                     份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
                     诺函》以及《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函》,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银广
                     夏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三
宁国运
                     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三十六个月之后
信达资产
              股份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宁夏煤业                                                2016 年 02 2019 年 2 已履行完
              限售 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银广夏
华电国际                                                月 01 日 月 2 日 毕
              承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宁夏能源铝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业
                     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
                     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本公司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银广夏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宁国运               买资产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
              业绩
信达资产           润合计不低于 10 亿元,若实际利润数低
              承诺                                                 2019 年
宁夏煤业           于 10 亿元的,交易对方应当在补偿期限 2016 年 02          已履行完
              及补                                                 05 月 24
华电国际           届满后(即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月 01 日              毕
              偿安                                                 日
宁夏能源铝         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向银广夏补足
              排
业                 该等差额部分。(注:净利润以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银广夏

                                           4
                  每一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合并报表项下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额为准。)
                  交易对方对于需要支付的盈利承诺补偿
                  现金应当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资产交割日其各自持有宁东
                  铁路的股权比例各自进行承担,相互之
                  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
                  和消除重组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
                  机会,形成同业竞争,宁国运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本次重组
                  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作出如下确认和
                  承诺: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
                  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本公司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
                  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
             关于
                  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
             同业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
             竞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
             争、
                  业务;2.在上市公司审议是否与本公司
             关联
                  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交                                      2016 年 02 9999-12 正常履行
宁国运            本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
             易、                                    月 01 日 -31       中
                  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股
             资金
                  东、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
             占用
                  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
             方面
                  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
             的承
                  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
             诺
                  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
                  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
                  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
                  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行的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国运       关于 “为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信达资产     同业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将来可能产
宁夏煤业     竞   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2016 年 02 9999-12 正常履行
华电国际     争、 利益不受损害,交易对方分别出具《关 月 01 日   -31    中
宁夏能源铝   关联 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本
业           交   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

                                        5
         易、 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资金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
         占用 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
         方面 济组织(不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
         的承 以下统称“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今后
         诺   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
              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
              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
              关程序,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
              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
              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
              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
              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
              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5.如违反上述承
              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
              市公司作出充分地赔偿或补偿。上述承
              诺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能
              够产生较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
              上市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
              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
              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
              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
         其他 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2016 年 02 9999-12 正常履行
宁国运
         承诺 监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 月 01 日   -31    中
              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
              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
              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占用的
              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

                                    6
                  诺人。(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
                  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
                  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兼职;4.
                  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
                  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
                  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
                  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
                  会、总裁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
                  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
                  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
                  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承诺人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避免
                  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全资、
                  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
                  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于 2014 年 12 月                     交易对方
                  23 日签署《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                      已 依 照
                  补偿协议》,就解决银广夏原关联方占款                     《关联方
                  处置和担保损失问题进行约定并作出承                       占款处置
宁国运            诺,具体如下:1.原关联方占款处置损                       与担保损
信达资产          失: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                       失补偿协
宁夏煤业     其他 补偿协议》,银广夏因原关联方占款承担 2016 年 02 9999-12 议 》 就 前
华电国际     承诺 的损失金额为 4,284.01 万元。对此,交 月 01 日   -31      述
宁夏能源铝        易对方同意,因处置前述占款所导致的                       9,897.21
业                损失由交易对方以其持有宁东铁路 100%                      万元原关
                  股权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的等值部分                       联方占款
                  进行补偿。2.原关联方担保损失:根据                       处置和担
                  《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协                         保损失金
                  议》,银广夏已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                     额进行了

                                         7
            清偿比例向农业银行清偿债务 5,613.20     补偿,其
            万元,并由此形成关联方担保损失          他承诺正
            5,613.20 万元。根据《关联方占款处置     在 履 行
            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酿酒公司向世界    中。
            银行贷款 498 万美元(折合人名币
            3,403.63 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为该笔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银广
            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提供了反担
            保并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还贷承诺和
            还贷担保。对此,交易对方同意,按照
            《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对方各自持
            有宁东铁路的股权比例在损失确认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各股东方之
            间不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宁
            东铁路股东权益补偿的原关联方占款处
            置和担保损失金额共计 9,897.21 万元。
            另外,还可能因酿酒公司向世界银行贷
            款事项,在相关方主张权利时为银广夏
            承担担保责任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家

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为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 5 家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家
股东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8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之限售股持有人宁国运、信达资产、宁夏煤业、华电
国际、宁夏能源铝业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解限申请无异议。

    六、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公司控股股东宁国运对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近期内暂无
处置计划。宁国运承诺:所持西部创业股份解除限售后,若
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
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持有的股份占西部创业已发行股份比例
每增加或减少 5%,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将编制权益
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并通知西
部创业进行公开披露。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再买卖西部创业的股票。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