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我们现就聘任财务总 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审阅了唐锋先生的工作经历及 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也 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之情形;唐锋先生具有与所 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管理经验或任职资格;关于唐锋先 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务任职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唐锋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同第 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文君、徐孔涛、吴春芳 2022 年 6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