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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12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9--00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于2017年
5月2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财会【2017】
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
月1日起施行。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
报告的披露。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
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
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