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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0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发出通知,
2020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文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
致(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 7 名原激励对象赵冬、张少华、魏守峰、李洋、李翱翔、李娟、
李建斌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部分激励对象因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完全解
除限售条件。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08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议案 2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
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 关 于 2017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预 留 授 予 部 分 第 一 个 限
售 期 解 除 限 售 条 件 成 就 的 公 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
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
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陕 西 烽 火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简历
    王文刚,男,1980 年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在职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 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
集团有限公司宏声科技公司财务会计、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部成本会计员、财务部总账会计员、资产财务处总账会计员,公司财务
部副部长、部长,西安艾科特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副总会
计师、财务部部长。2020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9,9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其中通过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未解除限售股份 26,34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